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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部分

人的願望,不是嗎?”

他目炯炯的望著天罪。

而天罪卻無奈的聳了聳肩膀,十分不耐的說道:“我說……你能不能不總用‘寡人寡人’的自稱?你寡嗎?你孤獨嗎?拜託,你還沒有享受這種最高階的寂寞的權利吧?而且我聽著真的很彆扭。”

“呃……”

一句話,讓全場人都滿頭冷汗。

第六百六十九章 無味

怎麼才叫痴迷?

有句話講,不瘋魔不成活,當你為了一件事可以拋棄自己的一切,包括生活,愛情,友情,親情,金錢,權勢,甚至……自我的時候,你所追尋的那件事情,很有可能會成功。

就像是一百零七號,極瘦的男子,不難想象他這種身材在曾經的生活中會經歷怎樣的磨難,但事實上,他曾經十分健碩,比身邊的一百零六號還要強壯,但因為某件東西,他就變成了如今這個樣子。

當他進入到軍隊,第一次摸到槍的時候,他清晰的感覺到,他正觸控著自己的靈魂。

當兵能摸到槍,所以他繼續當兵,成為好兵能更多的擁有槍,所以他成了好兵,想要得到最好的槍,要有最好的射擊技術,所以他日以繼夜聯絡,子彈配額用光了,就連端槍。別人是是練得手掌食指和肩膀都是繭子,他不同,他練得全身是血。

有人對他說,你已經足夠優秀了,很好了,你很不錯。

他卻說,這世上最惡毒的話,就是‘還不錯’。

強大,但卻膽怯。

說起來他跟一百零六號的認識也算是有趣,那一天他回到軍營中自己的寢室,突然發現有一個壯漢正躺在他的床上,吃著他的泡麵,用著他的電扇。

他要彰顯自己的能力,便說‘我是咱們軍區有名的神槍手,我可以單憑手槍命中百米靶,獲得三次全軍區射擊大賽的冠軍,我甚至可以在五十米以外打中一隻蒼蠅的左邊翅膀!’

壯漢思考了好久,然後試探的說‘我殺過人?’

一百零七號就離開了,一個多月的時間都裹著軍大衣摟著槍睡在外面。

他為之瘋狂的是槍本身,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