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絕不能證明在純粹悟性概念中所表現之一類偶然性;故不能使吾人到達——同一在純粹直悟的意義中所思維者之——一必然的存在者之存在。變化僅證明經驗的偶然性;即在缺乏“屬於先一時間之原因”時,新狀態絕不能由其自身發生者也。此乃因果律所制定之條件。此種原因即令視為絕對必然的,亦必為能在時間中見及之原因,因而必須屬於現象系列。二、註釋反面主張在主張絕對必然之最高原因(此乃吾人所假定為在現象系列中上升時所遇及者)存在之途徑中所有之困難,決非與“普泛所謂事物之必然的存在”之純然概念相聯結時所發生之一類困難。故此等困難非本體論的,而必為與現象系列之因果聯結有關者,蓋對於現象系列應假定一“其自身為不受條件制限者”之條件,因之必為宇宙論的而與經驗的法則相關。此必須說明:原因系列中(在感性世界中者)之追溯絕不能在經驗上不受條件制限之條件中終止,以及自世界狀態之偶然性(為變化所證明者)而來之宇宙論的論證,並不足以維持其系列之最初的絕對的本源原因之主張。 炫&書ūmdtΧt。còm網
在此種二律背馳中實呈示一奇異景象。自同一根據在正面主張中由之以推論一本源的存在者之存在,而在反面主張中則由之以推論其不存在,且以同一之嚴密性推論之。吾人首先則主張一必然的存在者之存在,蓋因全部過去時間包有一切條件之系列,因而亦包括不受條件制限者(即必然的);今則吾人主張並無必然的存在者,其理由正因全部過去時間包有一切條件之系列,蓋此一切條件其自身皆為受條件制限者。自同一理由何以所得之結論不同,今說明之如下。前一論證僅注意時間中相互規定之條件系列之絕對的總體,因而到達其不受條件制限者及必然者。反之,後一論證則考慮時間系列中所規定之一切事物之偶然性(以一切事物皆有一“條件自身在其中必須仍被規定為受條件制限者”之時間在其先),自此種觀點而言,則一切不受條件制限者及絕對的必然性皆完全消失矣。但在兩方之論證方法皆完全與通常之人間理性相合,蓋通常之人間理性因屢以兩種不同觀點考慮其物件,致陷於自相矛盾者也。梅倫(M.de Mairan)以二著名天文學者間所有之爭論(亦由選擇立場之困難而起者)為足成一特別論文之極可注意之現象。其一謂月球自轉,因月球常向地球之同一方面旋轉。其另一人則就此同一理由得反對之結論謂,月球非自轉,因月球常向地球之同一方面旋轉。就各人觀察月球運動時所擇之現點而言,則兩方之推論皆極正確者也。
第三節 理性在此等矛盾中之實際利害關係
吾人今已將宇宙論的理念之辯證的播弄全部呈顯於吾人之前矣。此等理念在任何可能的經驗中絕不能有與之相合之物件授與吾人,且即在思維中理性亦不能使此等理念與普遍的自然法則相調和。但此等理念並非任意所製造者。蓋在經驗的綜合之繼續進展中,理性苟欲超脫一切條件期在其不受條件制限之總體中認知——依據經驗之規律僅能規定為受條件規約者之——事物之真相時,則理性必然到達此等理念。此等辯證的主張乃期欲解決理性之必然而不可避之四種問題之種種嘗試努力耳。問題之數其所以僅止於四者,實因先天的加制限於經驗的綜合之上者,正為此綜合的所以之為前提之四種系列。
當理性努力擴大其領域於一切經驗之限界以外時,吾人僅在——只包含彼等合法主張之根據之——乾枯方式中表現理性之越權主張。以適合於先驗哲學之故,此等主張盡失其經驗的形態,——此等主張之美滿光輝,固僅在與經驗的事物聯結,始能顯示之者。但在此經驗的使用中,及理性使用之進展的擴大中,哲學——始於經驗領域,逐漸飛越至此等高貴理念——,實顯示一種尊嚴及價值,如哲學能改善其越權主張,則此種尊嚴價值固能俯視其他一切之學問者也。蓋哲學對於——一切理性之努力,終極所必須集中之終極目的之——吾人之最高期待,預許以鞏固之基礎。世界是否有時間上之起始,其空間中之延擴是否有任何限界;在任何處所,或在我所有之思維的自我中,是否有不可分割不可毀滅之統一,抑或僅有可分割者及轉變無已者;我在我之行動中是否自由,抑或與其他存在者相同,為自然及運命所支配;最後是否有一世界之最高原因,抑或自然之事物及其秩序為吾人思維所終止之終極物件(此種物件即在吾人之思辨中亦絕不能超越之者)。凡此種種皆為問題,數學家極願以其全部學問交換以解決此等問題者也。蓋數學關於“與人類關係最密之最高目的”,不能使之有所滿足。但數學之尊嚴(人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