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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1部分

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的明搶,用已經滅亡了的北宋政府的各種頭銜來對江南的人民進行明目張膽的搶劫。

比如趙構進入杭州時挑大房子住,太監們急吼吼地重過王侯生活,這些風光的背後是多少江南富人的悲哀啊。

富人和有地位的人尚且如此,那些生活平靜小富即安的普通人就更不用說了,各種資源全都被強行搶佔。

對於北宋朝來說,女真人是入侵者;對江南人來說,北方人一樣是入侵者。這就是當時社會的現實情況。

毛太祖語錄,那裡有壓迫,那裡就會有反抗。

結果是,本地人的反抗勢力迅速形成了各種各樣的“土寇”,土著人起義嘛,如洞庭湖裡的鐘相楊麼。

接下來是北方人民的苦難。

渡江逃難者中,皇室成員政府官員軍隊將士所佔的比例並不是最大的,比例最大的渡江逃難人群是北方的平民。

這些人到了江南之後,衣食無著。謀生艱難;他們不但活在社會的最底層。還要面對江南人民的怒火。

北方逃難的平民們。他們的悲慘是不可想象的!

當日子實在過不下去了,唯有加入了從北方過來的武裝勢力,這些武裝勢力被朝廷稱之為“遊寇”。

這些大大小小的“遊寇”和“土寇”,不但破壞了社會的秩序,還極大地影響了南宋小朝廷的稅賦收入。

地方的財力被賊寇們掠奪走了,哪裡還有餘力上繳朝廷的稅賦。

沒有足夠的財政收入,憑什麼去維繫政府的運轉,軍費的開支。等等。

因此,在紹興初期,當來自北方的壓力稍微放鬆,“剿匪”就成了南宋小朝廷最為主要的工作。

治理亂世,當然要用猛人。

這時候的高宗皇帝突然想起了一個人選………前任宰相李綱。

此君雷厲風行,嫉惡如仇,是負責剿匪的最佳人選。

《建炎以來系年要錄》卷五一中,有一道朝廷頒佈的聖旨,內容如下:“資政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李綱為觀文殿學士荊湖廣南路宣撫使兼知潭州權湖東安撫使岳飛率湖東副總管馬友李宏韓京吳錫等共討曹成諸盜。”

也就是說,朝廷要李綱來做統籌。讓岳飛主要負責剿匪工作。

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安排?為什麼是岳飛,而不是其他將領負責剿匪?

原因很簡單:人品

在南宋的各支部隊中。岳家軍的軍紀最嚴明,對地方秋毫無犯,再加上岳家軍超強的作戰能力,剿匪這項工作,可謂是非岳飛莫屬了。

岳飛駐軍時,所轄部隊不許隨意出營房,不許走街轉巷,更不許像其他北宋禁軍那樣做買賣欺行霸市。

岳飛行軍時,以從洪州出發去湖南的一路上為例,洪州的百姓士紳想觀看他盛傳於世的軍容,卻錯過了時機。那天在黎明前岳飛的軍隊就出發了。等他們接到通知,走上街市時,只看到岳飛本人,以及幾個老弱兵丁,替他牽著馬匹。

根據岳家軍的軍令:沿途借住民宅,臨行前要替主人家灑掃乾淨;借用炊食器皿,必須洗淨才送還物主。

岳飛本人和士兵食宿坐臥在一起,當他經過廬陵時,郡守特設了酒食軍帳,趕到郊外準備結識岳飛,卻看見軍隊不斷經過,眼看過完了,岳飛也沒有出現。

他問士兵,才知道岳飛一直和偏裨將領在一起,早就過去很遠了。這些表現,似乎變成了紅軍叔叔的穿越版了。

假如把岳飛換成其他幾員大將剿匪,會出現什麼情況?

韓世忠的表現還是不錯的,但辦事情都是拔出羅卜帶出泥。他出兵時當地的傷亡往往很大,難免有些是誤殺。

張俊的特點是愛錢,號稱張蝗蟲,所過之處一乾二淨啥都不見了,但基本上還能留下不少活人。

最狠的是大衙內劉光世,此人的處世哲學是“養威避事”。避事是指躲女真人,養威是出兵剿匪。但凡富庶地區鬧匪患,他一定會搶著出兵,當他成功之後,那片地區就全都白了。

好人壞人全死光,一整片地區的財富全進他個人的腰包。

李成敗走,張用招安歸降,湖東路上規模的盜匪還剩下有四支:他們的首領分別是曹成馬友李宏和劉忠。

除劉忠外,曹成等三人都曾經接受過宋朝的官封,處於叛服無常的狀態。

這四支流寇,自從流竄到荊湖一帶,卻各自成軍,割地稱雄,彼此嫌隙很深,互相攻伐,對人民則姦淫擄掠,無惡不作,號稱四大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