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我會的……”嘴上說著硬氣的話,目光卻在灶臺上擺著的刀叉兩處遊離,到底是哪隻手刀、哪隻手叉來的?
花清遠也不在意,被程蝶衣推開後,他洗了洗手,繼續擺弄他未完成的法式大餐。
“蝶衣,這幾天休息休息吧,等事情過去了再唱也不遲,”幕後的黑手還沒有查出來,就算查出來,收拾起來總還要有些麻煩的,花清遠不想這段時間程蝶衣有事。
程蝶衣沉默了一會兒,他捨不得離開戲臺,但事實是,就算沒有發生今天這事,這段時間他也唱不安穩的。
段小樓的婚禮就在眼前了。霸王有了別的姬,他這個虞姬一個人孤單單地在臺上說起來也是落寞的,抹了脖子都沒有人看一眼,何苦的呢?
好吧,既然和自己一起發誓唱一輩子戲的人,已經不戀著這戲臺,他也沒有必要時時守在那裡的。
他在戲臺下面也是有人陪的,想到這處,他的心瞬間回暖,“好,那你……你這幾天呢?”
“郊外春色正濃,淺草初碧,一起去踏青吧。”
還有大半年的好時光,今年過了,明年就是天下大亂了,好好珍惜吧,而他們的好時光卻是從現在開始,一生一世的。
“踏青?”程蝶衣二十年的人生裡,如此悠閒地詞,只出現在戲文裡,他長這麼大還沒有過呢。一雙鳳眼一下子亮了起來。
“是啊,早春四月,正是郊遊的好日子,”花清遠說著,“陽春佈德澤,萬物生光輝,很好的補氣時節,”手裡的活兒卻沒有停下來,嫻熟的擺弄著。
“補氣?”程蝶衣沒太聽懂,氣還用補嗎?生著生著不就有了嗎?誰還特意去找那個。
“和你們京戲裡那一嗓子的底氣是一個道理的,像咱們男人,抓著春天的尾巴多進補,陽氣大增,夏天和秋天也不顯晦澀。”
花清遠把一盆剛切好的牛排,浸好調料,放到旁邊的案上,而對於他解釋出來的‘氣’,程蝶衣聽後若有所思,終是點頭,“那……那是該好好補一補的。”
“去過香山嗎?我們明天就去那裡吧,”花清遠抬眸,“我們開車過去,若是晚上不及回來,找戶農家住下,可好?”
“好,”程蝶衣的臉上已經有了期待,但轉念一想,又低落下去,“你,你不回家去瞧瞧嗎?”柳雲芳是氣急敗壞地走的,他扒在後窗那裡,看得清楚的。這股子氣怕是難消。
“不急著回去,”花清遠無所謂的口氣,“我在你這裡,你能安全些,等你的事過了,我再回去也不礙事的。”自己孃親的脾氣自己最是瞭解,現在去勸也是無濟於事,“再說了,這裡也是我的家啊!”
“哪個是你家,”聽花清遠說不回去,程蝶衣心裡一片歡喜,“你沒看到門匾上寫著程府啊?”
“看到了,字還是我題上去的,”那字是花清遠寫的,著最好的雕匠弄的,當時手一哆嗦,差點就寫成了‘花程府’,程蝶衣是沒有注意到吧,匾前留得位置剛剛夠添一個字的。
“好吧,看在你題的字,就……就暫時算你的家吧,”程蝶衣的語氣軟軟的,連帶著軟下去的還有他的耳尖和眼梢,竟有些不敢去看花清遠,‘家’這個字眼真是太撞擊他的心了。
在他最悲苦絕望的時候,竟有個人從來而降般地來到他的身邊,願意陪他一起走過,這樣洗淨雙手,專為他一個人做飯,他越發的不知該如何珍惜才好了。
這一晚的西餐確實是在花清遠手把手的教調下吃完的,花清遠很溫和地教著他一切,把切好的肉條拿過去時,順便說一說西餐的小常識,不像是一種炫耀,而就是平平淡淡的訴說。
他的身上明明有著富家子弟那種慵懶和自傲,卻永遠不帶出高高在上、俯身看人的神色,偏偏又不給人以平易近人的感覺,真不知道這個尺度,他是如何掌握的。
——程蝶衣卻深覺這樣的花清遠很好,這樣的花清遠只真心地對他好。雖也對別人笑,但絕不會笑到骨子裡,敷衍的應付的,只有對自己笑時,眼瞳深處都是璀燦的。
當夜,程蝶衣夜驚了。
他第一聲‘哼叫’出來時,與他同床的花清遠就有了反應。花清遠向來覺輕,而且他早就猜到程蝶衣今晚不會睡得安穩的。
這一天發生多少事,接二連三的刺激,想想那次程蝶衣獨自跑出來在大成監獄外面,撞到刑場的夜晚,他也是一夜噩夢的。這也是花清遠必須留下來,一定要和他一張床的原因。經常夢魘,對神經不好,忒影響身體。
花清遠一隻手伸過摁開了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