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想起來問這個問題了?”李大夫斜睨著他問道。
“這個,我們……哦,有人懷疑兇手作案動機實際上可能是,嗯,性侵犯……”楊建平嚅囁道。
“是哪些人?”
“是……吳遠哲他們……我們只是私底下猜測而已。”
“市公安局法醫報告不是已經有結論了嗎?”
“可報告中沒有提到那個。”
“那你還是以法醫報告為準,畢竟他們是這方面的權威,我也許是看錯了。你們就不要瞎猜測了。”
“李大夫,你的醫術水平是咱清鋼廠公認的。你有一雙敏銳的目光和豐富的經驗,絕不會看錯的!我這是私下問問,只想求證一下,並不想去改變什麼。你就跟我說實話吧,李大夫!”他猛給李大夫戴高帽、說好話,還死乞白賴地央求她,一幅不達目的誓不罷休的樣子。
李大夫忍不住笑了。“我確實懷疑過王月華身上的那些出血點是咬痕。不過既然法醫報告沒有這方面的內容,我也不好說什麼了。你就當我沒說過吧。”
說完意味深長地看著楊建平。
楊建平一臉誠懇地點著頭。“我知道,我知道。這件事只限於你我之間知道。”
李大夫似笑非笑地看著他。“恐怕還要加上你的吳遠哲吳大哥吧?”
楊建平滿臉通紅,一溜煙逃了。
第二十四章 警方對兇手特徵的描繪(一)
更新時間2012…12…26 9:50:25 字數:3098
在民警們一天一個電話的催促下,兩個犯罪現場蒐集到的物證痕跡的各項分析鑑定報告,陸續以最快的速度送達了王熙榮手中。
DNA技術直到一九八四年,才在世界上首次被應用於刑事偵查。在我國,則是一九九三年才被應用到刑事偵查活動中。在上世紀七十年代,刑偵技術部門只能對現場採集到的血樣進行血型分析。
經分析比對,第一個兇案現場採集到的血樣全部為O型血,與何賽姣的血型一致。第二個兇案現場的血樣全部為A型血,與王月華的血型一致。
兩個現場採集到的菸頭,均為大前門牌。而且很幸運,吸菸者是分泌型血型者,他的體液能夠分泌他的血型,技術科得以從菸頭上提取到的唾液中,鑑定出這些菸頭的主人血型均為B型。
如果是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刑偵技術部門還可以透過菸頭上殘留的唾液進行DNA分析,但在上世紀七十年代,他們還沒掌握這門技術,能夠透過唾液鑑定血型已經很不錯了。
兩個現場採集到的可比對的鞋印,其花紋均與清鋼廠發給職工的工作鞋翻毛皮鞋的鞋底花紋一致。
第二起兇案現場採集到的鞋印共有八組,其中:三十八碼鞋一組、三十九碼鞋兩組、四十碼鞋兩組、四十一碼鞋兩組、四十二碼鞋一組,左右腳都有。其中四十二碼鞋,也就是在煤堆旁的棚子的左側採集到的那組鞋印比較特別,它們的後跟內側磨損得比外側厲害,顯示鞋的主人是位內八字,且其鞋底相對比較乾淨,沒什麼“傷痕”。而其它七組鞋的後跟都是外側磨損得比較厲害,且鞋底上有許多類似利器或硬物劃出的“傷痕”。
從第一起兇案現場採集到的鞋印雖然不十分完整,但基本特徵都在,其花紋均與該廠的翻毛工作皮鞋一致。經比對,可以肯定它們與第二個現場的四十二碼鞋一致,是同一個人留下的。
這個發現非常重要。雖然兩個現場採集到的菸頭的主人具有相同的B型血型,但具有這種血型的人佔到全人類的30%左右,因此警方還無法斷然下結論說他們是同一個人。而鞋印相同這個發現,才真正把兩個犯罪現場與某個不明嫌疑人聯絡了起來。
對於腳踏車輪胎印痕,技術科要說的話實在不多。
第一起兇案現場採集到的印痕太模糊,無法進行比對。第二起兇案現場的印痕稍好,但也不能肯定與清鋼廠保衛處拍攝的輪胎印痕一致,只能確定那些印痕與鳳凰二十八英寸腳踏車輪胎花紋一致。
現在,該來的資料均已到手了,王熙榮召集了第一行動小組召開案情分析會。
何達安也出席了會議。他給自己分配的任務是“機動力量”,哪裡需要就往哪裡去。這個案情分析會並沒有人覺得需要他,而是他自己對案情分析感興趣,所以就把自己“機動”過來了。
楊建平原本也想跟著來參加,因為這可是學習和長見識的好機會。可洪建陽需要他的配合,而他也實在找不出像樣的藉口,只得悻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