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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在一個獨立車庫的門板上。在門板底下,巡警發現了31歲的安妮·塔菲什曼的屍體。她的身體也是部分裸體,被勒致死。

1989年9月23日上午11點左右,一名女子在南羅亞街8858號一個空宅子的廢棄車庫裡發現了27歲的里賈納·華盛頓的屍體。她也是被勒死的。警方調查發現,更讓人髮指的是,被姦殺的華盛頓已經懷孕6個多月。在母親華盛頓被歹徒勒死後,她腹中的胎兒也很快死亡。這名女嬰的死亡當時被警方裁定為一宗兇殺案。

……

在調查這些案件過程中,調查人員謝波德和拉米雷斯並沒有將案件的分析僅僅限定在那些懸而未決的案件上。他們還審查了類似的、已經解決的案件。在調查類似案件時,調查人員發現,1995年4月4日,一位名叫大衛·艾倫瓊斯的28歲男性,因姦殺多名婦女被法院指控3項謀殺案。奇怪的是,大衛的作案地點與特納作案的地區竟然是如此相同。

被冤枉的“謀殺者”

為了進一步肯定特納和大衛誰是連環謀殺案的真正凶手,調查人員開始重新審視那些“被確認”的謀殺者,並重新評估實物證據。

調查人員發現,在大衛被確認有罪的1995年,當時的審判中所應用的法醫工作,都是基於ABO(A、B、AB、O)血型分類之上的技術分析。在調查人員的重新請求下,洛杉磯警察局犯罪實驗室應用最新的DNA技術來重新處理剩餘的證據。

對比的結果發現,兩起以前被認定是大衛所做的謀殺案,經過DNA技術鑑定,確定是特納所為,其中包括:一位證人在第97街小學發現了32歲的黛布拉·威廉姆斯的屍體,死時半身裸露。她被歹徒勒死,屍體倒臥在通向校園鍋樓房的樓梯間的底層。

1992年12月16日上午9點,位於南菲格羅亞街9714號的南菲格羅亞汽車旅館的職員,在一停車廠發現了42歲的瑪麗·愛德華茲的屍體。這個車庫距離第97街小學僅有一巷之隔。瑪麗的死因,同樣是窒息。

大衛的第三次謀殺罪的指控是1992年對塔邁·克麗絲的謀殺。1992年9月30日,有人發現她被人勒死在第97街小學附近。

對於“大衛事件”,雖然這些DNA分析不能用來重新調查此案,但警方相信,他們新的調查以及原有的法醫報告已經提供了足夠的證據證明:大衛是無辜的“謀殺者”,而特納才是最有可能的“嫌疑人”。

在這種情況下,大衛很有可能被釋放。但,即使重新審判大衛,大衛當時也會被定罪,原因是他與一起非謀殺性的強姦案有關。他正是因為其所犯的一起強姦罪而在服刑,但他不應該被判得這麼重。

警方與波斯特法律援助中心的大衛的代理律師戈登以及洛杉磯地區的檢察官辦事處的副檢察長麗莎·卡恩緊密配合工作,最終,使大衛在2004年3月4日被監獄釋放。

一切調查清楚後,特納被定罪為連環殺手。2007年4月30日,特納被指控謀殺10名婦女,也被判處殺死其中一個受害人的未出生的孩子。2007年7月10日,特納被執行死刑。

發現:DNA,刑偵案件裡的先頭兵

在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中,常常要檢驗血痕、精斑、唾液等現場遺留物的血型物質是哪個種屬,並同嫌疑人進行對照、比較,確認異同。這種血型鑑定是法醫物證檢驗中最常用的技術手段。

最早意義上的血型僅指血紅細胞表面抗原的四種型別(A、B、AB、O)。當今血型檢驗的系統已經大大擴充套件,譬如,設在倫敦的國際刑警組織實驗室常規檢驗血液專案為13項,檢驗**專案為5項,因而排除嫌疑的比率明顯增大。但是,各檢驗專案的聯合排除率並不等於各專案獨立排除率的簡單相加,而是:P=1-1×(l-P1)(l-P2)……(l-Pn)。其中,P1、P2……Pn分別代表各獨立血型系統的排除率,P為聯合排除率。從理論上可以看出,儘管檢驗專案擴充套件,但最終不能達到同一認定的目的。而DNA檢驗技術,則解決了這個關鍵問題。

法醫物證的DNA檢驗技術是20世紀80年代中期才開始研究和應用的,它藉助了新興的“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工程學”的理論與技術。早在19世紀60年代,奧地利遺傳學家孟德爾在運用數學方法對植物遺傳性狀進行多年分析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了著名的孟德爾遺傳定律,預言了遺傳因子的存在。到20世紀40年代,美國學者艾弗裡等人證明了遺傳因子就是脫氧核糖核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