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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部分

“投軍和守節根本是兩回事,別混為一談!”

“不談就不談!”

“一回事也好,兩回事也好,反正女人就應當貞潔。再說了,連丹陽長公主都守寡未曾再嫁,那可是皇帝的妹妹,國公爺的妹妹又有什麼了不起。”

“你怎麼知道人家長公主不想嫁呢?”

眾口紛紜中,一聲驚堂木響起,大家立刻靜了下來。

丁夫人是原告,自然首先呈上狀紙,那上面列舉了燕冬的四大罪狀:

一、無子。

嫁入丁家多年,卻一直一無所出。

二、嫉妒不賢。

自己生不出孩子,還不給丁遠山納妾,讓他到死都沒有一兒半女,無人送終。

三、好吃懶做,不敬長輩。

在安陽為丁家祖父守孝期間,總是變著法兒的在小廚房煮肉食,違背守喪期間必須茹素的規矩。

四、貪戀富貴,不安於室。

惦念京城繁華,還有國公府富貴優渥的生活,丈夫過世才滿四十九天,就守不住,私下逃離婆家,回到孃家。

“簡直是胡說八道!”燕老夫人聽了,氣得幾乎暈倒,失控地叫嚷起來,“你這是就算輸了官司,也要毀盡我女兒名聲,讓她一輩子沒臉見人是不是?”

丁夫人不甘示弱:“我說得都是事實,沒捏造沒瞎編,不信你問問你女兒。”

燕冬嘆氣:“我沒有子嗣,自己也不開心,我和遠山那時候還商量過是否要從宗族中過繼一個孩子來。至於不納妾,卻是娘你那時候說我們還年輕,不急在一時半刻,而且大哥已經有了子嗣,丁家早有人後繼香燈,遠山又是次子……”她越說聲音越是響亮,“當初大家商量好的,為什麼到如今全變成了我的罪狀?”

丁夫人拒不承認:“什麼商量好的,你可有證據,有證人?”

燕冬早料到她這一招,因而並不如何惱怒,只繼續說:“那時相公身患重症,需要吃些有營養的,我才會替他做些肉食。其實次數也不多,因為娘你發現了,和爹一起來阻止我們,說做人餓死事小,失節是大,還派人管事媽媽在我們院子裡盯著。是,之後我故意找茬差遣走了她,又給相公做了幾次。可是那是我的相公啊,如果食補能對他有益,我怎麼可能忍心眼睜睜的看著他因為吃得沒有營養而死去,我們又不是吃不起!”她忽地轉頭對著門外圍觀的人說,“你們每個人摸一摸自己的良心,如果換做你們自家的丈夫、妻子、兒女,你們會眼睜睜看著他就這樣死,還是不顧禮教規矩為他進補,好救他一命?”

人群中立刻有人響應起來:“說的對啊!如果是自己的親人,怎麼可能眼睜睜看著對方等死,不管什麼辦法總要試一試的!”

“可不是嘛!別說守喪期間吃肉了,只要能救我的孩子,就是讓我割自己的肉我也肯啊!”

“就是啊!丁公子也不知道是不是撿來的,父母竟然那麼狠心!”

“唉,你沒聽說過大戶人家有什麼嫡庶之別嘛?說不定丁二公子是通房生的庶子,所以丁家夫人怕他和長子爭家產,才這樣狠心。”

丁夫人怎麼也想不到情況竟然會瞬間逆轉,惡狠狠地喝止那人:“你不要胡說八道,遠山當然是我親生的!”

“啊,親生的?那你為什麼寧肯看著他死,都不肯變通?沒人能蠢成這樣吧?說不通啊。”

眾人一連聲應和著。

丁夫人更著急了:“遠山又不是不能吃肉餓死的,他是病入膏肓,藥石罔效……”

話還沒說完,就被人嗆了回去:“反正都已經死了,你說什麼都行,死人又不會開口為自己伸冤。”

京兆尹眼看情勢快要失控,連忙拍了一下驚堂木,喊:“肅靜!現在是原告與被告各自陳述的時候,閒雜人等請勿評論。丁二奶奶,你還沒說完,請繼續吧。”

“好。”燕冬應道,“至於最後一條,我並非不願意為相公守節。之前相公還在世的時候,我們曾經聊起他過世後我應該如何,相公憐惜我年少守寡,希望我不要孤獨終身,最好能覓得良人再嫁。這件事相公曾經與公公婆婆商議過,當時他們都表示贊成,並沒有提出任何反對的意見。而且相公去世後,我孃家的侄子曾經前來弔唁,當時他代表我的母親與兄長與丁家人商議過,也說好了按禮制守喪的那三年,我可以回到孃家去度過。我本來想著最後對公婆進一次孝,陪他們過完年再走,所以並沒和侄子一起回晉京。誰知道,就在相公七七剛滿時,婆婆特地來找我。她推翻了先前所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