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算我求你,克麗絲,把明天頭條給我吧!’
林千沙挑了挑眉,微微勾起嘴角,不過那語氣依舊慢條斯理:“話你倒是說得頭頭是道,寫出來的東西像個屁一樣。就為頭條這破事打擾我休息,你是想死還是不想活?有時間跟我在這裡說一大堆廢話,還不如趁早寫出你的新聞稿,六點準時發我郵箱裡,讓我滿意了,頭條就是你的。”
‘天吶克麗絲你簡直就是我的女神!你等著我馬上就去寫!我……’男人興奮地叫著,可惜還沒等他表達完自己的感激之情,嫌他囉嗦的林千沙直接結束通話了電話。
她趴在陽臺的欄杆上,看著剛才黑影消失的方向,突然勾起了嘴角。
當林千沙來到這個世界的時候,她還是一名從哥譚貧民窟裡走出來的大學生,靠著優異的成績,拿到了普林斯頓大學的獎學金。而她的任務目標,是一個名叫布魯斯·韋恩的傢伙,普林斯頓的校友。
第一次聽到這名字,林千沙就覺得有些耳熟,似乎在哪聽過,直到她看到系統提供給她的基本資訊資料,看到了那個布魯斯·韋恩的臉,臉色頓時有些古怪了。
這張臉,不就是培斯頓的臉嗎?以及,之前她貌似也見過和培斯頓有著同一張臉的傢伙,貌似,也是什麼什麼韋恩家的人,住在……哥譚。她立刻有些不安地翻起這個世界的美國地圖,然後在地圖上,看見了一個在意料之外,也是意料之中的城市——大都會。
大都會,林千沙可忘不了這個地方,更忘不了大都會里還有一個她曾經的任務目標,克拉克·肯特,也就是傳說中的超人。
馬丹,這是什麼見鬼的情況?林千沙立刻詢問系統,系統的回答再一次證實了她心中的猜想——這個世界,就是她原來經歷過的那個世界,只是時間線不同罷了。林千沙默不作聲地看了眼年份,這時候,大概是她和克拉克正在斯莫威爾小鎮度過兒童期的時候。
這種感覺……可真是微妙啊……如果她跑過去看看以前的她,結果會怎麼樣?林千沙腦子裡突然閃過這個從前的自己和未來的自己想見的場面,但是馬上便被系統亮了紅牌。
系統的大意是,如果不同時間線的自己相見了,就會擾亂這個世界的時間線——因為她之前經歷這個世界的時候可沒有遇到過來自未來的自己——導致時空崩塌,所有時間線上的測試者被抹殺。
臥了個大槽!林千沙被系統第一次如此嚴厲的警告嚇了一跳,看來以後要算著時間出門了,畢竟,她可記得因為克拉克離家出走,她也跑到世界各地旅遊觀光順便盜竊點什麼寶貝,如果這個時候的她在執行主線任務二的時候,很不巧地遇上了另一個她,那就不好玩了。
而這個布魯斯·韋恩,大概就是之前她來到哥譚的韋恩宅偷項鍊時,發現她的那個長著滿臉鬍子的瘸子吧?林千沙偷偷摸摸地觀察了這個看起來有些陰沉不怎麼愛笑的韋恩大老爺一眼,那個時候的他認出了她,這說明那個時候,未來的她已經完成了主線任務一?
林千沙神遊之際,突然眼睛一亮,想到了什麼,從空間裡拿出之前從韋恩那偷來的寶石項鍊,以及藏在寶石項鍊裡的紙條。盯著那讓她眼熟的字跡,聯絡到現在的經歷,她才恍然大悟地發現,特麼的這張紙條上的字就是她自己寫的。
不過,現在的她依舊無法明白這紙條上的“嘀嗒”一詞到底是什麼意思,也許只有時候到了,她才能意會到吧。
總之,林千沙在和布魯斯·韋恩的試探性接觸裡,度過了自己的大學生涯。布魯斯·韋恩似乎因為兒時自己的父母被罪犯擊殺的事在心裡留下了陰影,看上去有些憤世嫉俗又鬱鬱寡歡,對和他同專業的林千沙的打招呼總是回應得不冷不熱,尤其是法庭傳召他回哥譚的那段期間,更是呈現出一種生人勿進的狀態。
他回去了哥譚,就再也沒有回來上學,聽說他離家出走了。
這答案讓林千沙苦笑不得,怎麼這世界的人一個兩個一有挫折就選擇離家出走,也太不負責了吧喂!(╯‵□′)╯︵┻━┻
無奈之下,林千沙從學校畢了業,又回到哥譚。本想打入韋恩公司,想著他總要回來,進入公司起碼可以混個臉熟,但是陰錯陽差之間,她成為了《哥譚都市報》的一名記者。那家報社在哥譚混得根本不如意,大概是報社總編太過耿直,如實的報道不小心刺激到哥譚的那些大佬們,報業處處碰壁,沒過幾年前任總編就辭職讓林千沙頂上了。
哥譚確實是一個有太多油水可撈的地方,光是在這裡呆的這幾年,她就拿到了好幾個b等c等珍寶。比起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