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對她又哭又笑說了一大堆語無倫次的話,好半天林千沙才反應過來,不禁十分震驚地看著小霍普金斯——一直到現在,他竟然還跟她談什麼愛不愛,談什麼只要她回頭回到他身邊,他就既往不咎。
林千沙當然很堅定地搖了搖頭,於是,他憤怒了,大概是想先女幹後殺,什麼“你想要錢,當初為什麼不說,你說了我絕對給”,什麼“我得不到的我就要毀了你別人也別想得到”云云。
這孩子果然腦子有洞,病嬌隱藏屬性暴露徹底喂。
當然了,最後靠的依舊是里斯的英雄救美。林千沙在公寓裡故意給里斯留下了找她的線索,以那特工警犬一般的敏銳,他很快就將林千沙救了出來,順便將小霍普金斯丟給了少管所。
“難道你真那麼弱,會被一個未成年的小鬼綁架了?”回去的路上,里斯若有若無地調侃了一句。
摩托車開得很快,若不是林千沙的注意力一直都放在他的身上,她還聽不清里斯說了些什麼。
“……白痴,我這是在看你會不會來救我。”林千沙沉默了一會兒,突然笑了,將臉埋在他的後背裡,抱緊了他的腰,肚子上那小肚腩讓她感覺抱起來格外舒服。
“……別自戀,就算不是你,我也會去救的。”
“是嗎?~那你敢說,你當時就沒有一點心急的感覺?~”林千沙帶著惡作劇似的語氣,手指開始若有若無地徘徊在他的腰間。
里斯挑了挑眉,突然握住了林千沙不安分的手,帶著似真似假的語氣,低柔道:“這麼不安分,小心等下會遭報應啊……”
聽著那80點好感度提示,林千沙笑了。
作者有話要說:沒錯這就完了不準說我爛尾就算爛尾我也不承認(扭頭)
以及下世界千沙女王氣場全開我會說?
第72章 蝙蝠俠前傳1
每一個光鮮亮麗的城市總有與其相對應的黑暗面。經濟的高速發展所產生的貧富差距拉大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在這種畸形經濟發展之下,罪惡如同細菌般滋生在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金錢永遠是最受歡迎的物件。
哥譚便是這樣一個城市。
貧民窟坐落在老城區,高樓大廈向外擴充套件,彷彿是為了隔絕老城區和外界的聯絡,將它囚禁在狹窄骯髒的一掊黃土之上。所謂的貪汙*打家劫舍在哥譚幾乎成為了一種“合法”的現象;官商勾結,黑手黨買通警察局而胡作非為;警察收下了黑手黨的錢後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光明正大地涉足偷執行列。至於窮人;除了犯罪,窮人永遠是被壓迫的物件。
這就是哥譚,罪犯的搖籃;滋養罪惡的地方,永遠沒有公平公正的地方,嘲笑蔑視莊嚴神聖法律的地方。
或許按照一般套路,這時候就應該跳出一個光明英雄,打敗壞蛋,拯救哥譚市民於水火之中。但是,哥譚不需要英雄,每當有人想充當聲張正義的英雄時,等待他的便是來自哥譚大半人的圍攻。
哥譚不需要長著一張正義臉的人跳出來裝好漢,哥譚有她的騎士。
“哦?一個打扮得像個大蝙蝠的傢伙,抓住了哥譚黑手黨首領之一的費康尼?”夜深人靜的時候,一個人影穿著一件白襯衫,站在陽臺上,看著街上稀稀拉拉的車燈以及並不刺眼的街燈,玩味地對電話另一頭的男人道。
她是一個東方人,生得一雙嫵媚的桃花眼,從面容上看她只有二十多歲,身材凹凸有致,絕對能令大部分男人過目不忘心馳神往,一雙白白的大長腿露在外面,赤著腳站在冰冷的地面上,夜風吹拂著她的衣角,但是她似乎並沒有覺得冷。
‘是的,老大,這可是千真萬確,我的一個線人告訴我的,那個流浪漢老傑克,你知道的,他之前給我提供了很多資訊。這次是他親眼所見,還幫我拍了照,不過是用我給他的劣質手機,畫素不高,加上天黑,照出來有些模糊……’電話那頭的聲音顯得興致沖沖。
“亨利,就為這事,你大晚上凌晨兩點多把我叫起來?”林千沙打了個哈欠,聲音聽起來漫不經心,彷彿已經失去了對這則訊息的興趣。
電話那頭的人急了。‘別這樣,總編老大,你難道不覺得這是一條爆炸新聞?我的天啊多少年哥譚沒出一個找死充英雄的腦殘,現在總算出現了一個,還他媽的抓住了費康尼!那可是費康尼!在哥譚可以說一手遮天的傢伙啊!我敢保證這是第一手資料,我都已經把錢交給了老傑克,如果你不透過我這不就是白給了嗎?這可是我們那快要破產的報社的希望啊,再沒有點有趣的訊息,我們就沒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