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阿哥嗤之以鼻:“你念四書五經?你連毛筆都不會拿。”
“我會!我會寫毛筆字!”斯傑潘立即分辯。
九阿哥吃了一驚:“你會寫毛筆字?”
他旋即把斯傑潘領進自己的書房,給他筆墨紙硯,讓他寫。
大大出乎九阿哥的意料,斯傑潘竟然真的會寫毛筆字!
九阿哥拿著那張“床前明月光”,仔細看了看,不帶表情地點點頭:“還行,中規中矩,只能說不難看。”
“什麼?我練了好幾年,你就給我這種評價?”
九阿哥放下那張紙:“你練毛筆字幹嘛?家傳啊?”
斯傑潘握著筆,低頭看著紙,過了一會兒,才說:“不是的。”
九阿哥有點奇怪,他低頭仔細看看斯傑潘的側臉,忽然,他明白了些什麼。
“哦,有人喜歡,所以你就練了寫給他看,讓他高興,是麼?”
斯傑潘只低著頭,不出聲,那張臉好像蒙上了一些不清晰的東西,像蝸牛縮排它脆弱而可憐的殼裡,雖然那不過是自欺欺人。
九阿哥到了嘴邊的諷刺,又咽了回去,他順手從書架上抽了本柳公權,扔給斯傑潘。
“要是真的喜歡,就拿這個練。”他淡淡地說,“字寫得太差,弘晸都會笑話你。”
第三百章
斯傑潘在家練了幾天毛筆字,又不肯練了,每天就對著那牆上九阿哥親筆寫的“helloworld”橫幅發呆,說,就這個他瞧著有親切感。
他在阿哥府邸太寂寞了,說什麼人家都聽不懂,唯一能聽懂他說的話的,就只有九阿哥一個人,偶爾,倆人甚至能抓住一些匪夷所思的話題,進行異想天開的討論。
但是九阿哥也不可能天天陪著他在家叨叨宇宙和外星人啥的。而且比起斯傑潘,九阿哥的社交範圍,可就大得多了,這就引起了斯傑潘的不滿。
他說,為什麼九阿哥天天出去玩,他卻只能呆在家裡?
他也要出去玩。
九阿哥瞪他:“我那是出去玩麼?我是去上朝!去見相關的王公大臣!我領著聖旨我有任務的!”
“騙人!”斯傑潘也不甘示弱,“我問了的,今天你沒上朝,你去四阿哥那兒玩去了!你看看,玩到天黑才回來!”
九阿哥沒好氣:“誰去玩了?我去四哥那兒是商量正經事,誰跟你似的這麼閒?”
斯傑潘把手裡的毛筆一扔,滿臉悵然:“我也不想這麼閒。要是沒到這邊來,我現在正忙著準備哥本哈根的那個會了……”
九阿哥覺得好笑:“你怎麼還在惦記哥本哈根?那個會議,真的就有那麼重要麼?”
斯傑潘恨恨道:“跟你說了你也不會懂的!”
九阿哥無所謂地聳聳肩:“是啊我不懂,清朝人怎麼會懂胚胎?我們只知道天一熱,荷花池子裡就會蹦出一堆蛤蟆來。”
斯傑潘笑起來。
這時候福晉進屋來,她似乎是有事要和九阿哥說,但看了旁邊的斯傑潘一眼,欲言又止。
斯傑潘在這兒呆了這些日子,如今也學會了看人眼色,他知道人家夫妻要談正事情,於是只得嘀咕著轉頭進了裡間。
起初他還很紳士的和九福晉打招呼,衝著她致意,微微鞠躬道:“夫人,晚上好。”就差沒獻上吻手禮的。
九福晉根本接受不了這個,反倒被他嚇得連連後退,像看怪獸一樣看著他。既然女主人是這個反應,斯傑潘再見了她,就只有躲開的份。
等斯傑潘出去了,福晉微微皺了皺眉。她一直不喜歡斯傑潘,說不出來是哪裡牴觸,就覺得這人怪,看著討厭得很。
也許是因為斯傑潘的緣故,她說話的語氣裡就帶上了一點責備,那意思,九阿哥最近見天的往外跑,又不是為了公事,就算在家待著,也成日和這個洋人廝混在一起。這成什麼樣子呢?
九阿哥默默聽著,也不反駁,只淡淡地說,斯傑潘不是壞人,咱們只是暫留他在這兒,家裡多個人,也不過多一口吃的,多一件衣服穿,咱們還沒到養不起他的程度。
“我也沒說不願養著。”福晉停了停,才又道,“爺看我是那麼吝嗇的人麼?只是府裡上上下下,誰都弄不懂他是什麼來歷。說起話來又粗魯沒規矩,全不成體統。”
九阿哥想說人家不是一般人,是研究胚胎的科學家——可是這話,他又沒法和妻子說。
“你要真是看著他礙眼。就打發他做點事情。”九阿哥笑道,“但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