卟榱艘幌旅窆�蔥興佬淌中�淖柿希涸諉窆�K佬譚治�街鄭赫緞毯頹咕觥Mǔ6雜詘儺輾甘攏�賈蔥械氖欽緞蹋�趺此的兀孔擁��蟆N�佬譚咐朔炎擁�恢檔保∷�裕�鋇�1949年中國解放之前,還有很多地方有斬刑的現象!槍決一般都是針對當兵的人,這個可以理解,當兵的人死在子彈下,多多少少還是有點軍人的尊嚴,而且軍人內部的事情,不用諸如劊子手這些外人的介入,鑑於這個原因:民國的斬刑多用於百姓。槍決多用於軍人!而斬刑的行刑過程相對比較簡單,民國時候。很多人都目不識丁,連最起碼的身份證明都沒有。如果大家看過魯迅筆下的《阿q正傳》,就知道,民國政府處決老百姓有多麼的隨便,名字都不知道,寫上“阿q”兩字,就直接可以問斬了,阿q連自己怎麼死的都不知道,直到行刑之前,還在比劃著圈怎麼可以畫的更圓一點呢!特別到了中華民國的晚期,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為了邀功,經常拿著老百姓的人頭冒充“共匪”的人頭。說殺了多少多少*,一份民國官方的資料統計:就1945年7月的一份月度統計表,各地方政府共處決“共匪”頭子六百二十七人,與“共匪”相關的人員數不勝數,一個月處決“共匪”頭子627人?我不知道當時的蔣委員長是怎麼理解的,要是每個月都按這個速度推進的話,不要說有1949了,就連“攘外必先安內”話,也不用出自蔣委員長之口了!
按常理,身份的核實是執行死刑中的最重要一個環節。以前在執行死刑之前會有遊街這麼一個環節。遊街的環節除了以儆效尤之外,最為重要的作用就是核實身份。怎麼理解?以前由於交通落後,人們的活動範圍有限,基本上大家都彼此認識。判了死刑,遊行的時候,大家都會去看,“哦,這是張某某。”、“啊,這個是隔壁的李某某”、“喲,這是老王家的兒子。”……大家一看,都能跟死刑犯背上的插牌(死刑犯在執行死刑之前,都會有一塊白色的長牌插在他的背後,上面有死刑犯的罪名和名字,譬如:殺人犯張某某。)對得上,那就說明沒有問題。如果遊行的時候人們都在說“呀,這不是老張家的兒子嗎,怎麼叫李某某了。”那就說明有問題了。執行官通常會進一步核實死刑犯的身份。這應該是古時候唯一能夠起到核實死刑犯真實身份的步驟了。
話再說回來,那供應商的表弟在做生意的時候,因為違規使用了銀元,就被處以極刑。這個極刑跟殺人放火的不一樣,這種罪名是臨時編撰出來的,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一種應急機制。執行起來比較隨意,審訊過程也比較簡單,可能到最後,法官都對審訊的物件印象不深,不像那殺人放火那樣,要取證,聽證,司法辯護,最後量刑宣判,審訊過程很長,法官對審訊物件印象鐵定深刻。而這個使用銀元被執行死刑,屬於逮著正行就處決了,過堂只是形式。法官有時候都不願意過堂,簽發一張執行單就可以了。這麼一來,就給這供應商營救弟弟有了可趁之機。他買通了劊子手,讓其放了他弟弟。
雖然身份上可以糊弄過去,但總得有人去死吧?判了死刑的人不能連個屍體都看不到吧?那也太不像話了。於是就得有個替死鬼,或許有人會問了,誰願意去做這替死鬼呀?這問題難不住劊子手。在南方有句諺語,叫“再餓再饞,也不吃劊子手請的酒飯。”什麼意思呢?就是等劊子手請你喝酒吃飯了,那就是要把你灌醉,讓你去做替死鬼了。
那供應商和劊子手協商,以300銀元的價格換回自己親弟的性命!由於是銀元交易,且事有風險,劊子手就讓供應商將銀元埋於刑場之地,這一來,刑場執行完死刑後,劊子手就能順手帶走銀元,遠走他鄉!刑場之地——範陶嶺。這也就是供應商為何會讓顧成通將銀元埋於範陶嶺的緣由。
拿人錢財,與人消災。劊子手接下來要做的,就是儘快的找到替死鬼,兵荒馬亂之際,找個替死鬼實在是簡單。劊子手在集市上找一個體形跟供應商弟弟差不多的難民,隨後與其搭訕,說有個可以掙錢的體力活,問那難民願不願意幹,難民一聽,包吃包喝包住處,還能有工錢拿,那當然是非常樂意的。劊子手很坦誠的對著難民說道:“既然你願意過來做苦力,那就等同是我的兄弟了!今天我先請你大吃一頓。”(未完待續)
第299章 靈異檔案之S病毒(14)
對於一個難民而言,“大吃一頓”幾乎是充滿了不可思議的誘惑。劊子手帶著難民來到集市,當著難民的面,買了兩斤牛肉、一斤水煮花生、一隻烤鴨、半斤茴香豆,最重要的,還打了三斤黃酒。難民看著是垂涎三尺,哪裡還想得到“天上掉餡餅”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