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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部分

知識,讓我們分析三次以北京為中心的全國性或省際戰爭——1920年的直皖戰爭、1922年的第一次直奉戰爭、1924年的第二次直奉戰爭。然後分析在同一個時期中四川省一系列的省內戰爭——清除滇黔軍的戰爭、清除北方勢力劉存厚的戰爭、鞏固川東的援鄂戰爭以及清除南方勢力熊克武的戰爭。瞭解這些軍閥戰爭的形態也可以幫助我們瞭解反對軍閥統治的北伐戰爭。

分崩離析的中國表現在中央不能控制地方,法律不能控制派系。這是辛亥革命之後中國雙重的分崩離析,而兩者又是互相關聯的。讓我們先看看中央不能控制的地方。

分析地方問題時,一般以省為分析的單位。我們都知道中國各省的情形不同,沒有一個省可以代表別的省。軍閥割據時代,各省之間的差別更大。要是一個又一個的省仔細地來研究,那對中國人有意義、有必要。但是對在中國以外研究中國史或中國問題的人,分省研究不但人手不夠,而且也不一定有什麼意義。在這一章之中,我們採用的一個辦法是分析幾個大的區域——北、南以及南北之間的分界線或分界區。這並不是什麼新穎的分法。寫軍閥時代的人常常說“北洋軍閥”、“南方軍閥”。我們的劃分方法承襲“北洋”、“南方”兩個觀念,並進一步加以解釋,希望能看出一些比較固定、比較確切的意義。

“北”是一個單位,因為在我們所謂的“北”之中沒有南方的軍事勢力。“南”也是一個單位,其中沒有北方的軍隊。“北”包括東三省、直隸、河南、山東、江蘇、浙江、安徽、陝西的北部和中部、湖北的東部和中部、江西的北部和中部、福建的東北和中部。“南”指的是雲南、貴州、廣西。在北方山西是一箇中立或孤立的區域,在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