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了“拆遷賠償”的戰後賠償方式。這種賠償方式的本質,就是拆除日本生產能力較高的工廠中比較先進的機器,運回美國,作為日本人對美國人的戰爭賠償。
這一招簡直就是釜底抽薪,沒有機器,即便有相應的技術工人和人才,日本人也不可能再生產出,能對抗美國人的武器,甚至是與能與美國人在市場上一較高下的產品了。
而在杜魯門主義確立後,斯特萊科和杜勒帕兩個調查團相繼對日本進行了考察,隨後,便確立了提高日本工業水平,緩和並逐步停止拆遷賠償的政策方針。就此,日本人的工業體系,便算是基本保住了。
於此同時,日本人在美國人的同意下,日本政府為挽救日本經濟,制定了《臨時物資供應調整法》,將二百五十種生產資料的產品定為通知物資。任何人需要這些物資,都必須向日本政府申請,獲得批准後給分配證明書,然後才能買賣。
雖然這種物資統制的力量有限,日本大城市每人每天的大米配給,也只有二百九十七克,但是,這也比戰後日本經濟剛剛崩潰時強了許多。至少,餓死的人少了。可以保證日本留存住一部分勞動力。
在此基礎上,日本人開始了價格體系的統制。同時,開始集中資金,恢復基礎工業的展。一九四七年一月,由日本政府出資,正式成立復興金融公庫。一九四七年三月,日本政府制定了《產業資金貸放優先表》,對手頭所有的資金進行統一安排,保證重點產業部門的需要。
第二百六十三章 糧食
這些重點產業部門之中,排名第一序列的,便是煤炭、鋼鐵和肥料。而其中,最重要的,便是煤炭。這樣的傾斜生產,不僅僅是在貸款方面的優待,而且是在生產資料和工人生活上的全面傾斜與優待。
由於這種集舉國之力的重點傾斜,一九四七年,成為日版本歷史上煤炭行業增長最快的一年。增長率高達百分之三十三點二。一舉扭轉了日本工業生產負增長的局面。
日本經濟,就此算是緩過一口氣。開始了實際上的復甦。
當然,美國人對日本的改造,並不止於工業。在拆解日本的世家財閥時,美國人便開始了對日本人農業的改造。
日本人的農業關係,受中國影響,在千年以來,都是上層對下層的分封關係,都是地主和佃農的關係。雖然受西方影響,日本人的改變比較早。日本明治維新時期,一八七二年,日本明治政府便開始了土地改革。
這場改革中,日本明治政府承認了土地私有權,根據土地的實際支配權確定土地所有權——由農民世襲租種的土地,歸農民所有;農民短期租用的土地,歸出租人所有;典押的土地,歸受押人所有。
到了一八七三年,日本人又頒佈了地稅改革條例。
不過,這樣的改變,並沒有太多作用。地稅改革後由於租佃和地稅相當於全年收穫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地主和農民的關係,還保留著原本的關係。農民的土地問題根本沒有得到實質性的解決。
所以,大量的日本人,仍舊維持著租佃與耕種的生活方式。與經濟獲得方式。這些人根本就沒有能力進入工廠和城市。這種勞動力在產業上的偏移,使得日本在明治維新時期,未能出現象西方國家原始積累時期那樣,源源不斷地出現大量離開農業生產流入城市勞動市場的產業後備軍。
由於勞動力的缺失,和低層次經濟體系的運作使得普通民眾消費能力的缺失,日本人根本沒有太大的國內市場可言。這使得日本人的經濟,在原始積累的時期。便只能另尋出路。
想要展,外國的市場和外國的資源必不可少。日本人為了展經濟,只能從外界掠奪財富。美國人很明確的看到了這一點。所以,在允許日本人恢復經濟的同時。也著手於拆解日本原本的農業生產方式。因為這才是日本對外擴張與掠奪的根源。
從一九四六年十月開始,一直到一九五零年,根據美國人制定的農地改革法案,在鄉地主土一町步(約合十四點八市畝)以上的出租土地中的一百九十四萬町步,被美國人以戰前的土地價格強行收購。並轉賣給四百二十萬戶普通農民。
由於戰後日本經濟崩潰,日本的通貨膨脹極為嚴重,所以,購買一件東西的價格,是戰前的百倍之多。以戰前的價格在戰後購買土地,簡直就等於是強行掠奪。而所謂的購買土地,簡直就等於是白送。
所以,這樣的改革,非常受普通民眾的歡迎。在美國人的監督下,日本各地迅成立了“農地改革委員會”。人數明顯偏少的日本地主們。在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