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虎槍官兵的掩殺下,由康熙親自舉槍或搭箭射擊,接著,是御前大臣等追射,而大批隨圍官兵,則是在動物逃出包圍圈時再策馬追殺。
前世看到康熙的史料,其中有一段是康熙的自述,他沾沾自喜地說,“朕自幼至今,凡用鳥槍弓矢獲虎一百三十五,熊二十,豹二十五,猞猁獼十,麋鹿十四,狼九十六,野豬一百三十二;哨獲之鹿凡數一百,其餘圍場隨便射獲諸鹿,不勝紀矣。朕曾日內射兔三百一十八,若庸常人畢世亦不能及此一日之數也。”當時對一段印象特別深,一邊讚歎康熙不凡的騎射技術,一邊感慨古時野生物種的繁盛,一日內射兔三百一十八?古時候兔子一定很多吧?
等我去年真正親身參加了一次行獵,才知道根本不是這麼回事。康熙的戰果裡,水分大著呢!有這麼一大群人專門把野獸往皇帝的箭底下趕,他射的可能少了嗎?
我騎在馬上,百無聊賴地看著康熙與諸皇子在圍場中策馬馳騁的身影,以我現在一個侍從的身份,是沒有資格參加合圍的,只能等著動物逃出包圍圈後再策馬追殺。
過了大概一個時辰,御前大臣和蒙古王公們也加入了合圍。唉唉,大家都不要這麼英勇不好不好,好歹給我留些,讓我也過過癮。
合圍結束了,康熙和諸位皇子都有不小的收穫。康熙命人清點諸位皇子的獵物,最多的是十四,其次是十三,然後是四,九,十,年齡最小的十七收穫也最少。不過他今年才剛十二歲,能做到這種地步已經很是難得了。他剛獵了四隻猞猁,三隻鹿,十一隻兔子。其中一隻鹿還是活的,那支箭他射歪了,射在了鹿腿上。
康熙很高興,將小十七大大誇獎了一番,命人將十七射的活鹿當場宰殺,取了鹿血分給眾阿哥和蒙古王親。眾人一人得了一碗鹿血,看著他們捧著碗大口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