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丁,都必須進行僉兵登記,除符合〈免僉條例〉的男丁可以免僉外,其他符合僉兵要求的男丁都將被僉選為兵,暫定僉兵服役五年,這些僉兵大部分將作為守備部隊進行防禦作戰,以及作為補充主力軍團的後備兵源。僉兵服役完畢可以復歸原籍(復員退伍),幕府將對僉兵有若干前所未有的優惠,譬如可以依法免稅免役;優先選任為官吏;復員退伍者可以一次性得到幕府補償的一筆錢;復員耕田可以得到幕府額外提供的種子和耕牛;還可以優先安排進工場、農莊做僱工等等。
這個“僉兵令”,還有若干法例與之配套,如〈僉兵獎懲條例〉、〈免僉條例〉、〈逃避僉兵懲處條例〉、〈僉兵免稅免役條例〉、〈僉兵復員退伍條例〉等等。
幕府的那些謀士、幕僚、文人們,絞盡腦汁制訂和頒佈這些法令條例,其原意首先就是要削弱豪強大族以及青海吐蕃各“農牧領部”酋領對部族男丁的控制,另外則是恰好解決雷瑾弄回來的麻煩——收降了幾十萬流民,如何安撫是一個大問題。
有幕僚認為,既然這些流民中的多數男丁已經擁有了一定的實戰經驗,僅僅把他們當耕田農夫,就太浪費了,戰亂方興,農夫工匠商販固然需要,軍隊更是必不可少。利用僉兵令,可以合情合理地將這一批流民中的青壯,逐步分散安插,編遣到騎兵軍團或步兵軍團中,瓦解流民中的不穩因素,同時不至於讓這些流民過分疑懼不安。
對於這個“僉兵令”,連雷瑾也不能不佩服幕府中那些謀士、幕僚、文人的思慮周密,既恰到好處的領會了自己的意圖,很多條文都是針對皇朝兵制的弊端,以興革為目的;又務實地考慮到實行僉兵之初,豪強大族可能的抵制和逃避僉兵的行為,與其讓大族抵制和逃避,還不如以利益來吸引大族積極的支援和參與‘僉兵’,至少不讓他們對此採取強烈的逃避和抵制態度。
實際上,任何一項能成功實施的政令,都至少有一個能從政令中實際得利的利益階層,在自覺推動政令的全面落實和維持,否則這項政令遲早會變成一紙空文。
幕府的僉兵令如果被豪強大族逃避和抵制的話,可以肯定的說,這項政令很快就會變成一般小民的負擔和災難。豪強大族在任何時候,趨利避害和轉嫁禍害的能力都是最強的。以僉兵為例,逃避和抵制僉兵的能力,最強的肯定是這些豪強大族,其他人依次遞減,最弱的總是一般的農夫、小工匠、小商販。一般小民在逃避和抵制政府“不良”政令的能力上,完全無法和豪強大族比擬。
任何一項政令的出臺,無論原本的動機是如何的善意,如果政令對所有人都是一種“禍害”的話,可以斷言是執行不下去或者被變通能力極強的帝國民眾弄得面目全非,全失原意。
正是基於對這一點的認識,雷瑾才認為幕僚們所制訂的這項新的僉兵令是務實而可行的,不致於全然成為害民的惡政,又能為幕府征伐四方提供雄厚的兵源基礎。
其它的諸如〈部隊軍伍軍功賞格〉、〈部隊軍伍戰守罰條〉、〈教練軍士律〉,廢除皇朝“清軍”“勾軍”制度的幕府法令,等等不必一一細表,在幕府所有頒佈的法令中,對豪強大族利益觸動較大的就是與“僉兵令”有關的法令,其他的大體維持了原狀,觸動不大。
對於雷瑾而言,現在最主要的是爭取最大限度的支援,而不是與豪強大族產生嚴重的對立,即使想要有所變革,也應該是漸進,而不是疾風驟雨般的躍進。
“水到渠成!”
雷瑾常常想起自己的老師——秦夫子常說的鬼谷子之道,深為膺服:
“但凡主導變革而能成功者,通常都不是自己親自去挖渠,因為這可能會碰到又大又硬的巨大磐石,往往令變革者功敗垂成,令名蒙羞,至慘者甚至身首異處;成功變革者多半把主要精力放在蓄水造勢上,只有當水勢洶湧已不可阻擋之際,他才會出手略加疏導,水到而渠成,舉重若輕不露聲色的就達到了變革目的,這才是以四兩撥動千斤的高明政治謀略。鬧到動刀動兵的地步,斯為下策也!”
秉承這樣信念的雷瑾,自然不可能在內政上採取和允許採取過於激烈的變革,安內斯能攘外,儘快安定了河隴局面,他才能厲兵秣馬,整軍備戰,東向以逐鹿,西望以開疆。
在雷瑾的考慮中,他眼下最關注的是如何經營和鞏固河隴的重要支撐點,如西寧、天水、隴西、蘭州、寶雞、隴州、固原、平涼、寧夏鎮城、武威、張掖、敦煌等,以撐開河隴局面。至於對商人們殷切期盼早日解除通商禁令的心情自不免疏於理會,何況這是幕府的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