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餘錢可以賞賜那些征戰有功的將士。但是他又深知,皇帝不差餓兵,沒有足夠的爵祿勳賞酬庸將士軍功,有功不賞或有功吝賞,將士豈會用命,謀臣豈會盡力?逼不得已之下,雷頊也沒別的法子,就是謀士幕僚們一個‘分封’而已,將邊外打下的土地莊園、水草牧場以及奴隸當作戰功酬庸,陸續封給有功將士和謀士幕僚,加以‘封號’‘官銜’,允其子孫世襲其爵,永鎮其土,如同滿韃子允許其功臣跑馬圈地,如同西北幕府賜封臣僚部屬的采邑、食邑一般無二。
再其後,武寧侯乾脆就從‘分封’生髮開去,頒佈‘殺虜令’,凡是願意招募伴當隨從出邊屯墾的軍民人等,皆可從官府領到一紙蓋有武寧侯、平遼大將軍、遼東督師、遼東巡撫等等數方大印的‘官文憑’(又稱委任狀),委以‘武寧侯親軍中護衛屯田群牧守禦千戶所’(乃是遼東武寧侯府私設的紙上空頭寄祿授銜官署之一,種種免稅、出身、抵罪、蔭官、世襲、誥命、散官、勳官等官身特權都可在此名頭下掛靠,不設官吏)名下的千戶、副千戶、百戶、副百戶、總旗等差遣職事,卻是暫時連告身、敕牘都沒有,必須在邊外築成屯堡,守而不失,方可向武寧侯府申請封號、爵位、官銜、告身等等,俾以永鎮其土,傳諸子孫。
中土自古以來的宗法制度,便是隻有家裡的長子才有資格繼承家業田產;推而廣之,家族世襲的封地和爵位也只有嫡長子才有資格列在第一位繼承,當然其他嫡庶兄弟雖然也能在分家析產的時候,從家族那裡得到屬於自己的那一份家產,但肯定不如長兄所繼承的家產豐厚,至於世襲的封地和爵位以及子弟‘恩蔭’承襲先人計程車大夫衣冠品階(官宦資歷特權),更是沒有他們的份。
遼東屬於九邊之一,國初以來的軍戶一般也都是由長子承繼,除了逃亡、逃荒、逃難而亡逸的軍戶,還存在大量軍餘子弟,都是不能承繼家業田產或者土地租佃權的次子么子,因此‘殺虜令’一下,許多未能獲得軍職的軍官子弟、軍戶子弟都領了差遣,出邊屯戍,以謀一個出身。
漸漸的,在遼東就形成了一種不成文的規矩:一戶或者一家,只有長子才有資格繼承其家業和戶籍,而家中其他的兄弟,在其兄長繼承家業以後,就必須離家開創自己的事業。這些離家創業的子弟,必須尋找到無主的土地或是雖然有主但並非遼東鎮所管轄的土地,然後透過戰鬥掠奪、比鬥賭勝等方式取得土地,再然後依據《殺虜令》、《賞格》的相關條例,向武寧侯申請封號、爵位、官銜、告身等等,方能世襲佔有其取得的土地屯堡。幾年以來,這一類出邊屯墾的所謂‘武勳長官’,日漸增多,已經慢慢形成了一個特殊的利益階層,也是遼東最具有侵略性的新貴地主群體。
武寧侯及其謀士幕僚知道,這種狀況,在十幾年內還不會成為很大的問題,但是再經過若干年之後,人數不斷增長,恐怕遼東周邊就不會再有多餘的土地可供屯墾‘分封’了,只能向更遠更蠻荒的地帶索要土地。而人之性好逸惡勞,那時新貴地主的次子們將又會成為一個安置難題,若不以強制命令逼迫那些新增加的次子離開其父母的封地,他們那時就會成為當政者的一個沉重負擔,所以需要透過一些方式加以預先應對。武寧侯為此頒佈了《戶婚令》、《繼承令》、《封爵令》、《兵役令》等,將現行不成文的繼承規矩以法令形式明文承認,勒令多餘的勳貴子弟必須離開其父母的封地,然後去侵奪無主土地或者別人的土地,從而為遼東奪得更多的土地;同時,如果奪得領地的新貴地主不在一定時限之內向武寧侯申請封號、爵位、官銜、告身等,其周圍的‘武勳長官’即可向其發起進攻,奪取並瓜分其領地(必須進攻,否則將以同謀叛逆之罪論處)。另外,遼東勳貴子弟也可以領受武寧侯授予的‘爵位’,但必須服兵役才能關領兵餉祿米 ,又或者在官署任職才能得到俸祿津貼。
雷頊的信心就來自於這些眼光狹隘、粗獷暴戾、一心盯著土地的‘武勳長官’們,他們崇尚武力,擁護專制,視武寧侯為自己的君主,武寧侯現階段最可信任的就是他們這一批土地勳貴。
有這一批尚武好戰的土地勳貴竭力支援,武寧侯對遼東的掌握穩如泰山,他在內心覺得與韃虜決戰的時機已經慢慢成熟了,這才有步步為營,逼進瀋陽的謀劃。
第一章 戰局。移民 (下)
落日浸西天。
在鄭官屯‘屯長’鄭佛兒的眼中。西邊落山的夕陽,便如同那白中帶些淡藍的雞蛋清裹著一個蛋黃;大車上伸出的兩個車轅條,就像一雙筷子向那個蛋黃伸去。
鄭佛兒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