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是哪個人販子拐的他,轉手就能賺上一筆,她可真是虧大發了!要知道,那時候她還大著肚子呢,家裡一堆事情等著他去做好嗎?
李春華對這件事耿耿於懷了十幾年,因此才會對那個小男孩的印象格外深刻。但畢竟時間久遠,她壓根沒有想過“賈仁義”就是那個男孩的可能性。至於為什麼忽然聯想起當年的事,她只當是自己觸景傷情——“賈仁義”是m市人,那個買來的孩子也是在m市失蹤的。
本來李春華是贊成放長線釣大魚的,可對往事的回憶讓她突然不確定起來,m市人狡猾得很,都能拐賣小孩了出爾反爾也不是不可能……還是兒子張強說得對,得先讓女兒和“賈仁義”生米煮成熟飯,等肚子裡有塊肉了談判起來才有底氣!
張婷婷耳根子本來就軟,又被家人連哄帶嚇地一勸,難免也有點春/心蕩/漾。她嘗過箇中滋味,“賈仁義”又高大帥氣,跟他在一起一定會很快樂的吧?
她心裡這麼想,臉上自然流露出幾分端倪,張強見小妮子心動了,總算放下心來,開始殷勤地謀劃著下一步行動。
張強是男人,看事情的角度比張婷婷直接現實。後者會給“賈仁義”剛剛冷淡的反應找一堆理由,可在他看來,僅僅是因為“賈仁義”對張婷婷沒什麼興趣。
一個男人如果真的喜歡一個女人,親近她是最原始最本能的想法。“賈仁義”方才的表現,哪裡像是對張婷婷有欲/望的樣子?
這可不行!他不能讓到嘴的鴨子飛了。張強掩飾住心底的那份焦急,不動聲色地勸說張婷婷儘快把“賈仁義”約出來,在酒店裡定個會議室,商量詳細的開店計劃。
他可打好了算盤,到時候孤男寡女在一個房間裡面,他再給張婷婷送些加了料的飲品,聊著聊著就滾到一起去了。一旦兩人真刀實槍有了接觸,他再和兄弟們衝進去來個“抓/奸在床”。
“賈仁義”要是被不想被人控告侵/犯未成年人,就得跟張婷婷結婚,成了一家人也就不存在告不告的問題了。
當然,他若是不願意妥協,支付一筆肉/體和精神的雙重賠償金私了也行。至於數額大小,起碼也得讓對方脫一層皮下來。
依照張強的想法,如果這第一筆錢拿得順利,就意味著幾個月後他還能再賺上一筆,理由再簡單不過了——張婷婷懷孕了。
他越想越激動,自覺這個計中計再完美不過了。只要“賈仁義”和張婷婷進到那個房間,前者就沒有任何機會逃掉這個陷阱。
張婷婷或許天真,李春華卻不傻,她聽完張強的計劃立刻就明白後者在打什麼主意。
李春華想到和陳寡婦出雙入對的張龍,想到這十幾年來她過的苦日子,心裡殘留的些許猶豫也變得堅定起來。
“賈仁義”願意娶女兒自然最好,若是行不通,好歹也能收個幾十萬。
到時候她有錢了,腰板直了,第一件事就是跟張龍離婚。然後再用這筆錢給自己買套房子,找個貼心的另一半過日子。
當然,她也不會虧待張強和張婷婷,肯定會買些東西補償他們的。再說了,等她不在了,房子什麼的還不都是他們的?
張婷婷哪能經得起哥哥和母親滔滔不絕的雙重夾擊?沒多久便點頭答應按他們的要求行事。
☆、第92章 捕蟬
按照張強和李春華的囑咐,張婷婷兩天後再一次打電話給“賈仁義”,把倆人見面的地點定在了h縣酒店的會議廳。
電話那頭“賈仁義”的聲音聽著似乎有幾分欣喜,張婷婷不由自主地跟著心花怒放起來。看來哥哥張強說得對,“賈仁義”那麼悶騷的人就應該她主動一點,選擇酒店作為約會的地點真是再明智沒有了——既方便談事,又能進一步“培養”感情。
轉眼便到了約定的日子,這天一大早張強和李春華就坐車去了h縣的酒店。為了能讓張婷婷和“賈仁義”的生米順利煮成熟飯,他們還有一堆事情要安排。畢竟會議室在二樓,人來人往的,不可能真讓“賈仁義”直接在那兒把張婷婷給辦了,又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張強只叫了大胖和黑子兩個好兄弟來幫忙,別人他要麼信不過要麼怕對方狠宰他一頓。
之所以挑這兩個人,除了他們“一起嫖/過娼,一起分過贓”的交情外,張強同樣看上了大胖的人高馬大和黑子的精明狡詐。
大胖是跟著他和李春華一道來的,而黑子非但遲遲未出現,手機還一直打不通。
就在張強開始有些焦慮的時候,一個個子瘦瘦小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