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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氣地一腳跺了下去的身體一哆嗦,硬是忍住了疼,大鬍子卻沒罷手的打算,碩大的腳在的肚子上狠狠碾了五六下被這疼痛刺激了,扭曲的臉上閃出了異常狠厲的光,她在大鬍子再次下力猛踩的瞬間奮力掙扎坐起,張口就咬在了大鬍子的牛皮靴幫上,雖然根本沒咬到他的肉,她依然猛咬著不鬆口。大鬍子毫不客氣地一巴掌扇在了的臉上,她的臉頓時腫起半邊,但她絲毫沒有鬆口的意圖,血混合著她的口涎從她半開的嘴邊流出,她的眼睛兇猛如一隻餓了許久的食肉動物,大鬍子抓住她的頭髮猛烈拖拽,竟把她的假髮扯了下來,一頭金黃的長卷發披落而下不想去看高國瑞的臉,她想也能想見高國瑞的表情,她因為太用力地咬著靴子,整張臉的肌肉和牙齒根部都痠麻疼痛難忍。大鬍子的目的她清楚,她更加清楚大鬍子把高國瑞抓過來的目的,無非是在自己頑抗不交代的時候拿他來逼自己就範,而高國瑞本人是完全不知道自己的事情的,為什麼要讓他白白承受不該由他來承受的?

就讓自己來好了,這種下賤的事情,要命的事情,就讓自己來好了,只要自己慢慢吐口,只要自己能撐著不死,高國瑞就有被救的希望。

真要命,我拼命想要忘記的東西,卻能救我和他的命。

安,就拜託你了……

第二十一節“歡迎回家”

從有記憶開始就很清楚自己的父親母親是做什麼工作的,但具體明白父母工作的意義,則是在她七歲之後的事情了。

簡單說來的父母,是在愛爾蘭東部,地位相當高的,毒梟。

從記事以來,她就知道,父母很忙,自己應該懂事一點。因此,她從未對自己五歲前,只能被關在地下室裡生活的日子產生過任何的抱怨。

她的父母並不喜歡女孩,從他們給起男生的教名就看得出來清楚這一點,但是她單純地認為,父母不喜歡女孩的原因是因為女孩子難打理,需要買裙子和花,她曾經隔著地下室的鐵欄杆看見過,鄰居的大姐姐穿著長裙子,手裡提著乳酪和鮮花。

所以,她從不向父母要那些女孩子才會喜歡的東西,她學著自己父親的樣子,翻箱倒櫃地找襯衣穿,沒有合身的,她就穿父親的,大大的襯衣和肥胖的西裝褲讓她走路很不方便,可她每天都會喜滋滋地穿上那身衣服,等著父母的誇獎。

可惜,她從未得到過父母的誇獎,他們實在太忙了,忙得連多看她一眼的時間都沒有。

她被父母命令,不準出門,不準和別人交談,活動範圍僅限於逼仄潮溼的地下室,幾本字母書,一本英文字典,一本蓋爾語字典,以及一堆被父母拋棄到地下室的、大部頭的書籍,是她童年所有的玩具。她硬是憑著那些最初等的入門字母書,逐字逐句地讀懂了那些艱澀難懂的名著。到後來,她能對著結蜘蛛網的牆壁,嘰裡咕嚕地把那些書一字不差地背下來。

當時,她並不知道,這種才能對她來說意味著什麼。那只是她閒極無聊的遊戲內容。

父母有時會一連消失五六天,沒人給她送飯,所以她形成了一個習慣,就是把每頓飯都省下一些,等到父母忙碌的時候就可以拿來吃,哪怕那些東西都發餿長黴了,她也可以面不改色地吃下去。

幸運的是,這些餿了的飯食只讓她拉過幾次肚子,並沒有威脅到她的生命,可見她的生命力之強。

但她那時太小。還不懂得要感激上帝。

她並不感覺到這樣的生活有哪裡不正常,因為她就從沒過過正常人的日子,這種沒有比較的生活。她反倒覺得很幸福。偶爾隔著地下室的鐵窗看到來往的皮鞋、高跟鞋、涼鞋,她也只是好奇,對那些過路者的生活並不感到好奇。

後來,父母的生意漸漸穩定了,把她從地下室接了出來。說是“接出來”有些誇張。不過是從地下室往上搬了一層而已。

和父母住在一起後,她感覺自己簡直是進了天堂,儘管他們還是常常外出,但她畢竟有了冰箱,不用害怕食物會變餿了。

父母的家裡充滿讓人好奇的東西,其中最喜歡的。是擺在客廳當中的一個描金木盒。上面的花紋很別緻總喜歡把盒子拿下來玩。

盒子裡面也古怪,刻著一串一串的數字。像是密符正處在對萬事好奇的年齡,一點都不覺得這些數字枯燥乏味,反而覺得有意思,每天都要偷偷把盒子拿下來。先在腦中把所有數字的組合都過一遍,然後再開啟盒子檢查。看自己有沒有背錯。每次發現自己背得片字不差的時候,她都開心得歡呼雀躍。每天重複這樣的遊戲,她仍樂此不疲。

大概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