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品嚐美酒珍饈,欣賞兩岸的鶯麗美景。而對於千里避難的流民來說,正午的酷暑和傍晚的絲絲寒意已經讓他們飢餓虛弱的身體消受不起,街面上的暴力,開始漸漸猖獗起來,有時甚至是為了一塊麵餅,都會有人倒在血泊裡,再也起不來。
而和這一切相對應的是,城北舉行了盛大的迎賓儀式,歡迎來自北京的朝廷天使,為了不汙了那些高貴無比的使節們的眼睛,連城南的各個角落都被打掃一空,所有監獄都塞滿了無家可歸的流民,所有簡陋的屋棚都被拆掉焚燒,汙穢的城南竟然煥然一新,對於監獄裡塞不下的流民,皂役們就亂棍打出城去,任他們在野外自生自滅,至於那些不小心打死的,直接在南郊火化。骨灰撒進河裡,乾乾淨淨,不留一絲痕跡。
於是這座城市又成了人間天堂,到處乾乾淨淨,明亮整潔。沒有乞丐,沒有流民,沒有小偷,沒有娼妓,每個人都衣冠楚楚,每個人都彬彬有禮,每個人都相貌堂堂,每個人……都該死!因為他們聽不到這座城市天空中哭泣著冤魂的哀號,他們看不到大街小巷飄蕩著不肯離去的幽靈,他們走著的地上滿是鮮血,他們呼吸的空氣滿是屍骨的灰燼……
那一天,他成了一匹狼,這座城市裡最年輕的狼,他叫阿胡,老雜種給他起的下賤名字。
其實,這並不是他第一次殺人。
第一次是什麼時候?……
……
他的刀子割開了那個盜賊的頸大血管,血像噴泉一樣噴出老遠,他緩緩扶著那個本來可以做夥伴的盜賊,看著他眼中的光芒慢慢的暗淡,緊攥著刀子的手抽搐著漸漸鬆開,終於盜賊的瞳孔擴散到了極致,顯現出只有死人才會有的茫然的眼神,他嘆了口氣,這一切完全不符合他的計劃,他還沒有來得及做出思考,一切就都發生了,他下意識的反應使他在先失去了夥伴之後,又失去了這頭肥狼。他緩緩的合上盜賊的眼皮,然後,他吐了。
畢竟這是他第一次殺人。
他的老雜種父親這輩子遺傳給他的,只有他青旅兵的可鄙的傲慢和暴戾。
“也許上天留你活著,就是為了讓你體會命運的殘酷。”他暗暗想。
“胡爺,這個女孩怎麼辦?”親眼看著他乾淨利索的殺掉盜賊的兩個弟兄對他的稱呼都改變了。
“殺了吧!”他想也沒想,隨著然後聽到的兩聲失望的嘆息之後,他想了想,“你們倆樂夠了之後再殺。”看著迅速變的興奮的兩個傢伙,他覺得有必要囑咐一句:“樂之前挑斷手腳筋,如果這個女孩跑了,我們仨都得死!”
“知道了!老大!”兩個聲音非常興奮。他們拖拽著女孩,撕扯著女孩的衣服……
現在首先自己應該清醒,這件事情不可能瞞得住,城南的盜賊團伙一定會找上門來複仇,他只有在這次復仇裡活下來,才會被別的團伙首領承認,其次,他要回家找那個老雜種,再跟他多學兩招,大不了再被他打一頓,老雜種的肚子裡還是有一些貨色的。
他在年輕的盜賊身上翻著,全然不顧那女孩惡狠狠要吃人的目光,他找出了一些錢,隨手賞給了自己的弟兄,找出了那個胖子的錦囊,還翻出了一個長條的皮囊……
“不許碰!”女孩突然之間歇斯底里的大叫起來,“你不許碰!碰了我做鬼都不會放過你!”
他很好奇,親哥哥死在自己手裡這個女孩都沒這麼緊張,什麼寶貝比自己的親哥哥都重要?“讓她閉嘴!”他隨口命令到。
“是!”一個人將短匕捅進女孩的嘴,攪了幾圈,女孩發出嗚嗚的哀號,嘴裡大口大口的湧著血,她把血衝著他的臉上恨恨的吐著,眼神沒有一絲屈服。
他皺了一下眉頭,自己的本意是讓這兩個傢伙在女孩嘴裡塞一塊破布,比如他們的襪子褲衩什麼的,現在卻弄得自己滿臉的血。他需要聰明,決絕,狠毒的幫手,而不是眼前這兩個愚蠢的傢伙,他心中暗下決心。
他站了起來,揮刀挑斷了女孩的手腳筋,女孩的臉早已疼的扭曲變形,容貌猙獰無比,方才的美麗蕩然無存。“我現在要去辦事,半柱香回來,希望在我回來之前,你們能把這裡弄乾淨!”他現在不管如何讓自己的口氣緩和,都隱隱帶著一種冷峻,在那一刀劃開盜賊的脖頸的瞬間,他彷彿看到,一扇大門為他而開,現在,他覺得,那個盜賊的兇狠冷酷正在一點點地融合進他的靈魂深處,他咧嘴笑了笑,那笑容讓兩個同夥看得後脊樑發涼,因為這笑容,在地上死的年輕盜賊臉上,也看到過……
那個皮囊裡面是一把短刀,一個銀戒指,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