們顯然都是霍桑的知己“霍迷”,故而他們的態度雖有應加修正之處,我相信他們動機都不壞,我當然可以容諒。可是我也有不能自主的苦衷。
這三年來,我雖因著種種關係眼前還留在上海,霍桑卻正在內地負著重要的職責,和我隔離已久。我不得到他的允許,不能將他的案績隨便發表,這一點讀者們當然是早也知道的。霍桑因著我的屢次轉達讀者們的要求,最近才給我一個許可的答覆讓我將“舞后的歸宿”一案公開發表。
這件案子發生的時間,還是在暴風雨的前夕是在一個春末夏初的清晨,我恰巧住在他的愛文路七十七號寓所裡,因為每隔幾時他總要留我住幾天的。案子發軔之初,好像含著些喜劇意味,可是因著案情的逐步發展,我們所經歷的驚惶,懸疑和危險,也可算得極盡“波譎雲詭”的能事。霍桑在開端時對於那請求的女子,似乎帶些兒厭憎的神氣,但他著手以後,他的好奇心卻隨著案情的進展而成比例地增高,甚至到了“欲罷不能”的地步。他的敏銳的觀察,健全的理解,勇敢的精神和那種“百折不撓”不得最後勝利不止的毅力,也都在這案子裡表現無遺。
這天早晨,是一種襯衫裡面還缺不了一件衛生衫的氣候。天空中已經放晴。一片片或深或淺的白雲,執行很速,襯著最美麗的蔚藍的背景,幻出種種奇獸怪巖的景狀,那景狀隨著它的執行而變化不定。我們門外人行道上的法國梧桐上的新葉,因著上夜裡的雨水,洗滌得越發肥潤,青翠欲滴,如果有方法可以估量的話,這一夜的滋長的速度,一定比往日加增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