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仲南名聲已經臭大街了,一屁股的屎還沒擦,現在章仇兼瓊又準備提拔楊釗為巡察御史,這就意味道廖仲南不過是隻秋後的螞蚱,日子長不了啦。
堂審繼續,李四維輕咳了兩下,再次一拍驚堂木,凜然喝道:“盧兆義,邛州府的人證物證齊備,尤其火燒萬芳樓的謝老七,更是被當場擒獲,其罪無可抵賴。
你手下的胡納言,供出你受曾應凡指使,蓄意挑撥犀浦縣上溪村方家和下溪村趙家惡鬥,好從中漁利。
李昂揭露了你們的陰謀,並向火井縣衙提供線索,將受你指使的林有棟、荊十三等人抓獲之後,你懷恨在心,派人在城外的白泥嶺以冷箭射殺李昂,誤傷公孫靖宇。如今眾多人證物證俱在,豈容你抵賴!”
盧兆義剛斷了門牙,一臉紅跡還沒擦去,他爬上前大聲答道:“李使君,謝老七縱火焚燬萬方樓,真的不關某的事。當時某正在成都,根本不知情。倒是李昂和公孫靖宇,一到邛州,就縱火燒了某的萬馬車行和碼頭庫房,還暗中擄去管事胡納言、月水生等人,必是他們私下以酷刑逼胡納言等人作偽證……。”
“李使君,某有話要說,請李使君允許某詢問被告幾個問題。”李俠子上前抱圓一揖,打斷盧兆義的話的同時,彬彬有禮地向李四維提出要求。
“準了,你問吧。”
李俠子再次向堂上拱拱手,然後轉向盧兆義,朗聲問道:“盧兆義,你是何日來到成都的?”
“三月二十二。”
“自三月二十二來到成都之後,住在何處?何曾回過邛州?”李俠子問完補了一句,“盧兆義,你可要如實回答,你的每一句話,李使君都會派人查證,一旦證實你說謊,那可就是罪上加罪了。”
盧兆義稍稍猶豫了一下,答道:“某到成都後,一直住在百匯通櫃坊曾應凡曾東家府下,未曾返回過邛州。”
“你來成都之後,可曾與邛州的手下有過聯絡,是不是你指使謝老七等人縱火焚燒萬芳酒樓的?”
“不是!某來成都後,就沒有和邛州聯絡過,怎麼可能指使謝老七絕縱火焚燒萬芳酒樓。”
“你說謊!”李俠子指著盧兆義大喝一聲,轉向堂上的李四維,長身揖道:“李使君,據某所知,萬馬車行失火被焚是在三月二十四日,盧光義聲稱自己自三月二十二日來到成都後,就沒有和邛州有過聯絡,那麼他是如何得知萬馬車行被焚的?又如何得到是李昂和公孫靖宇縱火焚燬萬馬車行,擄去胡納言、水月生等人,以酷刑逼其作偽證的?
李使君,盧兆義的話前後矛盾,只能說明一個事實,他一直在說謊!他一直與邛州的手下有聯絡,指使謝老七等人縱火焚燬了萬芳酒樓,至七死數十傷;同時,他是在誣告李昂和公孫靖宇。”
不愧是劍南第一訟師,李俠子瞬間就把盧兆義逼入了兩難的絕境。盧兆義要是堅稱自己和邛州沒有聯絡,那就是毫無根據誣告李昂和公孫靖宇。按照大唐律法,誣告者反坐其罪,光是這項,就夠判盧兆義死刑的了。
李四維猛拍驚堂木,厲喝道:“盧兆義,你還有話何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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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待續。)
第0104章我是花骨朵
李四維猛拍驚堂木,厲喝道:“盧兆義,你還有何話好說?!”
“李使君,某………。。某冤枉啊……。”
“看來不施以重刑,你這樣的刁民是不會招的了!來啊!給本官重打二十杖!”李四維抽出令籤往堂下一扔,衙役上前撿起,立即將盧兆義摁倒行刑。
按大唐律法,刑訊時使用長三尺五寸,大頭三分二厘,小頭二分二厘的專用刑囚杖,只能擊打背、腿、臀,且要求這三個部位受刑相等。
刑訊不能超過三次,用刑總數不能超過二百下。如果達到了法定的拷囚次數,被告人仍不肯招認,便可以取保,並反過來拷問原告。
對這條律法,盧兆義是知道的,因此他強忍著,希望能捱過去。
衙役們掄著囚杖猛打,每一下都發出“啪!”的大響,聽得人心驚肉跳。二十杖打完,盧兆義背上、腿、臀上已經是皮開肉綻,血肉模糊。
“盧兆義,你招是不招?!”李四維再次大喝。
盧兆義猶自喊冤道:“李使君………某是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