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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招攬畫骨先生,至於他能幫司隸臺做什麼,那倒是在其次。”

宋軼急了,“若是畫骨先生真加入司隸臺,那《驚華錄》及眾榜便會變成徒有虛名。豫王殿下不會想不到這種結果吧?”

畫骨先生之所以能夠獨樹一幟,獨領風騷,是因為他不畏強權甚至連皇權都敢違逆,堅持公正公允,正因為如此,《驚華錄》人物傳記乃至所有榜單才會被人認可。如果他歸屬司隸臺,那便失去了民心這個最堅實的根基。

“有得必有失,剛好畫骨先生失去的,正好是司隸臺不需要的。”

宋軼悚然一驚,不是劉煜意識不到此番作為的結果,而是她由始至終沒有明白劉煜的目的,他之所以招攬畫骨先生,就是要讓他沾染上司隸臺的印記,而失去民心和所謂公允換來的權威。

皇帝是王,但畫骨先生卻是無冕之王,試問一個連皇權都敢違逆的無冕之王又如何能夠被縱容?

冷汗沿著背脊默默地流,宋軼小臉兒癱得愈發端正,“此事蓋因宋軼覬覦豫王殿下你的美色任性妄為而起,既然如此,還請殿下允許宋軼來了結此事。”

劉煜挑眉,“你想怎麼做?”

“我想與殿下堵一局,如果我輸了,我會勸服畫骨先生歸順司隸臺,如果我贏了……”

“你待如何?”

“那豫王殿下便以身相許吧。”

劉煜和煦如春風的臉上瞬間寒風凜冽:賊膽夠大!

“若真要賭,本王便加一條。”

宋軼直覺不是什麼好事。

“若本王贏了,本王要宋姑娘一根舌頭!”

這絕對不是開玩笑的,儘管劉美人此刻笑得很是好看,宋軼暗自掬了一把冷汗,“那宋軼也加一條,若豫王輸了,終生便只能愛宋軼一人。”

劉煜眼睛危險地眯起來,“宋姑娘覺得賭注贏回來的感情能夠發自真心?”

宋軼不以為然:“豫王殿下芝蘭玉樹,被泰康城不知多少名門貴女覬覦,宋軼得不到的,卻也是不想教其他人得到。”

呵呵!果然是小色狼本色。

“那宋姑娘想賭什麼?”

“就賭眼下的吳家案,看誰先找出殺害吳尚清的兇手!”

☆、第二十二章 長留王

司隸臺有徒隸一千兩百名,從事史十二名,而宋軼只有自己一人,和一些專事探聽訊息的小乞丐。這一局,說實話,宋軼並沒有必勝的信心。

乞丐薛山說,是凌波仙救了他,與吳尚清夜遊望月湖的人說,吳尚清當晚被凌波仙選中,而吳尚清最後見的人,很可能就是這個凌波仙。凌波仙是兇手的機率至少佔八成。

怎麼看,這個凌波仙都很是可疑。

但更可疑的難道不是吳尚清臨時出去躲孫朝紅想詐死遁,偏偏就遇上了凌波仙,還那麼巧地被凌波仙挑中?

宋軼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吳尚清早就打算好要將詐死計牽扯上凌波仙的,那麼設局用的凌波仙十有八。九就不是真正的凌波仙,而是他請來的有特技在身的女子而已,甚至可能是吳府的侍衛假扮。

但問題又來了,既然是與他一起佈局詐死計的人,又怎麼會對他出手?

這裡面有四種推論:一,真的凌波仙知曉了他的陰謀,作為懲罰殺了他;二,假扮凌波仙的人良心未泯甚至是個快意恩仇的俠士,發現他要以薛山之命換自己活命時,行俠仗義了一把,將他殺了;三,逼得他不得不以死遁的人發現他的計謀,乾脆一不作二不休,殺了他滅口,將計就計栽贓給凌波仙;四,跟他有仇怨的人,假扮他請來的“凌波仙”,藉機殺了他。

前兩種屬於臨時起意,而後兩種卻是有的放矢,從案件本質看,後兩種的機率更大,但是從薛山的口述中,似乎跟第二種情況更為貼合,因為那個凌波仙不但救了他,還將吳府兩個活口留給了他,因為第三種情況是絕對不會留活口的,更別說救薛山,至於第四種,卻是可能與第二種做出類似選擇的,因為他的目的是要懲罰吳尚清,懲罰吳家。

那麼,綜合之下,某個答案呼之欲出。宋軼並沒有急著去找嫌疑者,而是先找到了薛山。按照他的口述畫出了那位“凌波仙”,因為是夜晚,眉眼自然不可能看得很清楚,又因其戴著面紗,而面紗上什麼標記都沒有,身高胖瘦也是一般,可以說,這是一個非常沒有辨識度的女子。

事實上,真正的凌波仙也是靠這副裝扮為人所知的,就算真的換個身材相仿的人,模仿她的行為舉止怕是也沒幾個人看得出來,除非是跟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