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見沒有,這就是很“無辜”的奧地利,在戰爭結束之後,作為希特勒的“第一個犧牲品”它就被放過了,輕而易舉的就脫去了罪責。僅有13萬奧地利人接受戰爭罪行調查(僅僅是調查),其中的2。3萬接受審判,但在被判決的1。36萬人中只有43人被判處死刑,而真正被處死的卻只有30人!
難道奧地利該死的納粹真的僅有30人嗎?很顯然是不止的,只不過更讓人目瞪口呆的還在後面,1947年奧地利當局透過了一項法律,將犯有罪行的納粹分子分為“高程度”和“低程度”兩檔。後者中的五十萬人在1948年就被大赦。而前者,大約4。2萬人在1956年也被全部大赦完畢。
在此之後,奧地利人完全忘記了他們在戰爭中做過的一切醜惡的罪行,忘記了他們曾同希特勒勾結。保守的人民黨(其前身是戰前的基督教社會黨)用盡一切理由證明該黨以及奧地利是“非納粹”和“非日耳曼”的,以便轉移對他們在1934年同納粹建立的全方位的合作事實。哪怕是沒有多少爭議的的反納粹性質的奧地利社會黨,也曾經千方百計的抹掉1933年號召同德國合併的歷史記錄。
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奧地利的納粹實在太多了,佔據了人口中的十分之一強,而且這些傢伙還廣泛屬於國家的精英階層。任何一個政黨都不可能開罪這些精英。相反,他們需要這些精英的鼓吹,需要這些精英的選票。安撫、奉承以及替這些精英掩蓋那段不光彩的記錄自然是上上之選了。
不光是奧地利,哪怕是被教育得很“成功”的德國,恐怕對納粹分子懲罰也就是那麼回事。比如舉世聞名的紐倫堡審判,也沒有想象的那麼有效力。在最初審判集中營司令官和衛兵時,就有大把的惡魔逃脫了懲罰。這幫人的律師利用英美法系的對抗審判制度的便利,在審判中反詰和恐嚇以及羞辱證人以及集中營倖存者,最後打著“被迫執行命令”的藉口還很體面的走出了法庭。你說說這公道嗎?
至於對那些程度“較輕”的前納粹分子的再教育,說實話,法律都不管用的時候,教育有個蛋用。比如美國人想出來的教育方法:德國公民都必須去參觀集中營、都必須觀看關於納粹暴行的記錄片。納粹時代的教師被清除。
但是對於這些措施,德國人是相當抗拒的。1946年5月5日,後來擔任聯邦德國總理的康拉德。阿登納在一次公開演講中就公然反對去納粹化措施,要求讓納粹的“同路人”得到平安。兩個月後,在對他新組建的基督教民主聯盟的一次演講中,他再次表達相同觀點——去納粹化持續的時間太長了,而且毫無益處。他還認為,讓德國人來面對納粹的罪行——無論是審判、法庭還是再教育計劃都會引起民族主義的對抗情緒,而不是引起悔罪之心。這時候應該允許甚至鼓勵沉默以對。
看見沒有,這就是被教育得不錯的德國人,就是對罪孽感到懺悔的德國人。作家斯蒂芬。赫姆林就描述了法蘭克福一家影院播放反應納粹暴行紀錄片的場景。當時要求德國人在領到配給證之前,先去觀看這一類紀錄片,“在放映機的忽明忽暗的燈光下,我看到從電影一開始放映,大多數人就將臉背過去,然後就直到放映結束。如今我在想,這些轉過去的臉就是當時千百萬德國人真實的態度……”
很顯然,讓德國人去看紀錄片是一回事,而他們看不看以及是不是真的做出了反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甚至隨著冷戰的到來,這一類裝樣子的再教育活動也被取消了,誰讓北約需要德國人去當炮灰呢!
在1946年,大約有一半的德國中學教師被解僱,因為他們都是納粹,但只過了兩年這幫人就全部復職成功。根據統計結果顯示,1951年在巴伐利亞州,44%的法官和檢察官、77%的財政部官員、60%的地區農業部公務員都是納粹分子。1942年,波恩外交部官員中有三分之一是納粹,外交使團中43%的人是原衝鋒隊隊員、17%的人是蓋世太保!
這還不算完,德國的大學和法律界才是重災區,其中絕大部分都是希特勒政權的同情者。萊茵蘭—普法爾茨州的警察總監威廉。豪瑟在戰時是黨衛軍軍官,對白俄羅斯大屠殺負有直接責任。
什麼你問德國民眾的態度,哈哈,那更是可笑!1946年10月紐倫堡審判結束時,只有6%的德國人承認,紐倫堡審判是“不公平的”,四年後的1950年,三分之一的德國人持有這種觀點?奇怪嗎?震驚嗎?大可不必,因為德國人根本就沒有悔改,在那幾年,絕大多數德國人始終認為“納粹主義是一種很好的理念,只是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