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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小乞丐跑了,孟夏不由得怪道:“你怎麼不知道還手?”
賀中珏沒有回話,孟夏只得提醒道:“你還不跑,他一會帶人來,你就沒命了。”
賀中珏終於開口了:“我的腿跑不了!”
孟夏便問:“你的腿怎麼了?”
“摔…了!”
孟夏忙伸手扶住賀中珏道:“也得跑,怎麼也比捱打丟命強。”
賀中珏借肋孟夏的手站了起來,兩人剛一拐彎,就聽見那小乞丐的聲音:“在這兒,就在這兒,看他那身打扮,莫不是漏網之魚,抓了送義軍是有賞的!”
孟夏扶著賀中珏趕緊加快步伐離開了那個是非之地。
第六章 宮鬥很殘酷
大鵠皇朝和歷史上的王朝演變歷史沒有太大區別,賀小毛開國的時候倒是勵精圖治,國家興盛了兩三代,然後他的子孫要麼被這個權臣拿捏,要麼被那個悍相控制,也就是說皇帝想娶誰、想寵誰不由皇帝說了算,能接近皇帝的女人都不是皇帝喜歡的,皇帝們在龍床上的激情自然大打了折扣,傳到賀中珏的爹允治這一代,人丁已不興旺,而允治帝一共就生育了三個兒子,太子賀中立、尋王賀中珏、布王賀中珉。
太子賀中立的母親就是悍將王子烈的妹子,因為有王子烈的扶持,允治把賀中珏原本是皇后的母親廢了,立了王子烈的妹子為後,然後又立了王皇后的兒子賀中立為太子。
現在看來這果然是“禍兮福之所伏”,如果賀中立沒有當太子,也不會有前些日子血濺西街口的慘劇了,弄不好正和賀中珏一樣躲藏在某處,看著別人被砍頭。
民間也有另一版本流傳,說那賀中立實際上被悍將王子烈救走,其實被砍頭的只是個假太子,當然有這樣一種版本,源於老百姓善良又喜歡以訛傳訛些傳奇來打發原本苦難就多的日子。
再說那布王賀中珉,據說其母只是允治皇帝身邊的一個婢女,賀中珉五歲的時候,王皇后主持了後宮,尋了個罪名就把那婢女治死了,婢女死了,這賀中珉,王皇后看他是百般不順眼,但他是允治的骨血,總不能象婢女那樣隨意處置,一時尋不著他的不是,找了個藉口,養在身邊,但凡腦子好使的人都知道王皇后把那賀中珉留在身邊的目的,後來有了賀中立,賀中立就把那賀中珉當奴僕使用,賀中珉這奴僕一當就是十三年,在十八歲被立為王,允治本是要封“英”字,但那王皇后一句話說其母太婢,用“英”不可,只能用“布”,於是被立為布王的賀中珉搬出宮去,還是經常被賀中立傳回宮裡當奴僕呼來喝去的。
最後講講尋王賀中珏,他的母親本是允治皇帝喜歡的女子,其父在朝裡也是有地位的,被允治隆重迎娶入宮後誕下賀中珏,賀中珏三歲的時候,允治要娶王皇后,賀中珏的母親就順應帝意,順應將意,自請廢后為妃,把位置騰出來讓給了王子烈的妹子,就因為她懂事、乖巧,被降了後,王皇后同意允治之意,封了個惠妃,本來有幾分忌憚她有個兒子賀中珏,偏這賀中珏打小就不爭氣,正兒八經的東西都不喜歡,就喜歡個邪門歪道不正經的東西,允治越看越不中用,十八歲封了個尋王就打發出了宮,為何封“尋”,也是王皇后的意思,暗有“尋常”之意。
賀中珏因為其母的身份,並沒有讓王皇后輕心,只是賀中珏不在宮中,連惠妃也管束不了,所做的事越發荒唐,王皇后才放下心來,專心扶持她的兒子,只想熬到允治老頭兒一死,太子當上皇帝,她就做個有實權的太后娘娘,王氏家族的榮華富貴就高枕無憂地穩妥了,誰知人算不如天算,宮裡的鬥爭消停了,天下卻大亂。
第七章 王會重重賞你
只做了一天尋王府當家主母,還沒被揭喜帕的孟夏,哪知道這賀家的各種陰暗勾當,此會兒最關心的是食物,賀中珏三兩口就吃掉了她的兩個饅頭,孟夏又自豪又肉疼,你尋王怎麼樣,不給我揭喜帕又如何,還不是要吃我的饅頭,只是包袱裡就這麼多饅頭,吃一個就少一個。
這兩個饅頭放在平時,是賀中珏所眷養的鳥雀都不稀罕的食物,但此一時彼一時,賀中珏接過孟夏討要的水一飲而盡,一碗水雖少了點,精神氣到底恢復幾分,抹了一把花臉才問:“你叫什麼名字?你救了本…,會重重賞你!”
“我叫孟夏!”孟夏自然不會報相府二小姐的名字,聽見“重重賞你”幾個字,很懷疑賀中珏還能賞出什麼,反問,“你叫什麼名字?”
“本…,我叫王玉!”
孟夏識的字不多,並不知道賀中珏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