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時候就溜了。
西街頭的刑場終於在申時鳴鑼不殺了,孟夏沒看到那個尋王,鬆了口氣,總覺得自己名義上是尋王妃,城裡顯然不是久留之地,應該早些出城去才是正理。
孟夏隱隱記得自己的家在長州,一個叫孟家寨的地方,不過那時候她太小,和父母如何逃難到的都城,都經了哪些個地方,完全記不清楚了,同意代二小姐嫁時,相爺是把那張賣身契退給她的,有了這張賣身契,她回家,自然是再合適不過的。
第四章 撿個妖孽男1
孟夏拿定主意,見天色已晚,出過城的她,知道這個時辰的城門已關,露宿街頭是肯定免不了的,只得往比較偏僻的巷子裡找了一會,尋到一處牆角,有些破竹架子,竹架下有一堆乾草。 ()
幹了一大早體力活,又觀了一下午殺人的孟夏,又累又餓,一屁股坐到那堆乾草上,想著那幕血淋淋的行刑場面,她沒有一點胃口,便靠著牆睡著了。
孟夏是被一陣響動弄醒的,這亂世,她本也不敢睡得太熟,所以十分警醒。
響動是身後發出來的,孟夏一轉頭,藉著還算明亮的月光,看見坐著個男子,頭髮蓬亂,面目看不清楚。
孟夏在那相府,最初的時候是十幾個小丫頭住通鋪,因為機靈,混到二小姐身邊,是幾個丫頭住在一間房,雖然她有過想法,想混成二小姐房裡的大丫頭,就算混成大丫頭,那也是兩人一間房,所以在這亂世,乾草堆裡還躺了個人,實屬正常。
孟夏小心地用手按緊自己腰間繫著的全部家當,如果這人有什麼歹意,她就跟這人拼了,只是對方沒有任何動作。
孟夏不敢再睡,只靠著牆休息。
夏天的夜短,孟夏沒有靠多久,就聽到雞叫,然後天邊開始發白發亮。
孟夏是出過城,也僅限於陪二小姐進過兩次香,城門幾時開幾時關,並不十分清楚,只想趕早不趕晚,又一夜未吃,自然餓了,想著不知要趕多久的路,當然吃飽了才好,她便小心地摸出一個饅頭來,正要往嘴裡送,總覺得腦後有雙眼睛盯著她,這兵荒馬亂的,這頓吃了還不知道到哪裡找下一頓,孟夏裝沒感覺,咬了一口覺得不自在,一轉過頭,那雙眼睛卻盯著天上。
藉著晨曦的微光,孟夏一下認出這個臉有些花的男子,正是相府二小姐不願意嫁的尋王爺。
孟夏為什麼認識這個尋王爺,道來話長,曾經也就是去年,她陪相府二小姐進香回來時,城裡最有名的“蕊香樓”正在辦一件大事,就是“蕊香樓”的頭牌嬈嬈要結親,這是花樓幾十年傳下來的老規矩:老鴇要為那經過各種比賽勝出的嬈嬈找個各方方面都出色,當然主要是有銀子的男人破瓜。
當時這個喚做賀中珏的尋王,可不是眼下這副臉花花、發亂亂的樣子,做為賀小毛後代的他,就算是不受寵,因為祖上的蔭德,也有尋常人家沒有的資本,穿紅色的貢品柔緞,騎著高頭大馬,耀武揚武,帶著幾十個同樣穿紅著綠的跟隨,一臉得色往“蕊香樓”去結親,那能送進宮的人,估計模樣不會比“蕊香樓”的嬈嬈差,所以這賀中珏應該完完全全傳了他母親的姿色,生得極是齊整:膚色白晰,朱唇輕抿,眼角微挑,一雙多情眼就跟浸了水的黑水晶一般,嗔視怒笑都帶足一股風流相,端的是個天上不多,人間沒有的美男子。
但孟夏在相府為婢六載,第一次聽到二小姐悲憤地講了一句髒話:“無恥!”
第五章 撿個妖孽男2
孟夏比二小姐小兩歲,對那男女之事,還沒完全通透,自然不明白這知書達理的二小姐為何會悲憤地講這樣一句髒話。
但賀中珏的俊美卻把孟夏驚豔了,在沒認識賀中珏的時候,孟夏只知道相府的表少爺是個美男子,見著賀中珏,才知道這世上的男子還可以生成這樣的,分明是個妖魅,直把她看見過的什麼相府表少爺以及形形色色的男人都通通地比了下去。
年歲稍長,孟夏才知道這個已行冠禮的尋王賀中珏:會寫詩譜曲,只是寫的譜的都是些淫詩豔曲;會吹蕭撫琴,只是吹的撫的都是麋麋之音;喜歡鬥富,王府有良田萬傾,他經常揮霍到捉肘見襟;喜交結朋友,只要對了胃口,府上的丫頭、姬妾隨意便可賞了領去…
賀中珏幹過許多荒唐敗家的事,就是還沒正經地成家,他的皇帝老子就欽定了相府庶出的二小姐為尋王妃,只等二小姐及笄,便成親。
大鵠國的女子,年十五及笄開妝,只是二小姐死活不肯嫁,這婚事拖了一年後,用孟夏頂了,才了結此事,現如今孟夏也明白為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