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希夷親切地對女婼道:“偷了的東西,還了就行了?誰說的?那我把你的衣服扒光了,再給你穿回去,好不好?”
村正一臉駭然地望著她,手擺得更急了。衛希夷緩緩地道:“既然這個罪人偷竊作惡的時候,沒有與人講過道理,現在就沒有資格再說道理。我沒要跟你講道理,我說,你們聽,讓做什麼,就做什麼,就對了!我以前最恨‘規矩’,現在卻發現,有些時候,確實是要規矩的,否則……水汪汪的眼睛總盯著我,我就想打人了。”
村長與女婼都被她的不講理震懾住了,村長硬著頭皮往前踏了一步:“還請三思。”
人們為什麼跟隨一個君主而不是另一個?因為利益。說得直白一些,為了特權,為了高於其他人。如果剝奪了這種快樂,他們便會離心。既要處罰了這樣的罪行,又不能代伯任將人都得罪光了,這是衛希夷給自己定下的目標。
日子久了,見的人多了,她早就明白,什麼“貴人”天生就比庶人和奴隸聰明、文明、高貴、守禮,全是胡扯!許後出身不算低了吧?姬戲父子更是天邑的貴族。哪一個又好了呢?然而縱使是申王勢大,也須得容忍一二。
容忍,是有限度的,衛希夷想,需要給這些人明確立下個規定,而不能指望著虛無縹緲的“天意”、又或者是“民心”的反噬。那不得等到猴年馬月,得他們將惡都作得足了,才有“報應”。
這是不行的。
從她小的時候很想知道律法的全貌時起,就有一個心願,能夠將法條公諸於眾,使人明明白白地知道何事可做,何事不可做,做了錯事有何樣的懲罰。即使有特權,也要明確了什麼樣的貢獻,才能有什麼樣的權利。
現在有了機會,她決心辦這一件事,哪怕是在這小小的村落裡立下這樣的規矩。
所以,衛希夷黑完了臉,嚇唬完了人,才用商議的口氣對村長道:“你又不肯養他,又不肯讓我揭了他的皮,那個女人又老盯著我看。那就,換個辦法?”
任徵接到的指示是“衛希夷處置不了的時候再出面”,此時縱使衛希夷處置得了,他也識趣上來打一圓場:“望子示下。”倒有幾分服了這個小姑娘,先作出要重罰的樣子,再說輕判,將幾個人耍得團團轉。
村正如夢初醒:“請子示下。”
女婼見求情是不管用的,又見衛希夷緩了口氣,心道:她畢竟是個小女孩兒,原是要嚇唬我兒,立一立威?我便順著她又如何?待糊弄過了這一回,她依舊要走,我們還在這裡。也說:“請您示下。”
衛希夷道:“鞭三十,所竊之物,雙倍奉還。再多說一個字,翻一番!這麼些人車馬勞頓,工期被耽擱要花費多少?白跑一趟,你逗我?”說到最後,不免咬牙切齒。
女婼以為自己聽懂了她的意思——屢次作惡,戲弄貴人,惹得貴人生氣了。這個懲罰的理由反而比偷竊更能令她接受。衛希夷看得沒錯,他們為的是什麼?利益,以及高居人上。以此心比他人之心,自然也是如此。
當衛希夷問任徵:“我能做這個主,立碑將此事記下麼?”她也知道,想要以一己之力確定所有的法律條文,將它們刻下來公佈現在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但是,事情總要有一個開頭。至少,以後有偷竊的事情,都有了一個明確的例子,可以照此辦理,也明確了即使父親有功勞,兒子屢犯不改,也是可以被懲罰的。
任徵估摸了一下,也以為“她年幼,能做到這樣已經不錯了,是維護國君的利益與權威,使人知道不可破壞國君的工程”,並且,立下這樣的規範,不輕也不算重,很好。眉開眼笑地道:“不愧是風師的學生。”
衛希夷聽著村正與任徵的奉承,心道,你們這……好像歡喜錯了吧?她頭一次斷案,本以為已經將預期放得很低了,沒想到還是被誤會了,一時不知說什麼好。最後含糊地道:“還要稟與師兄。”
我要回去跟老師和師兄講道理!
任徵笑吟吟地道:“這是自然的。”
“我來打,”衛希夷不開心地說,“免得你們放水,他不長記性。”
任徵臉皮微微抽搐,看著女婼一臉驚喜的樣子,心道:你以為她只是一個小姑娘,沒多大力氣是吧?你等好吧!不抽死你兒子,算他走運!
衛希夷的力氣……嗯……抽人的手法……也嗯……
在鬼哭狼嚎的背景音中,衛希夷的心情變好了一點點。三十鞭,一下不少,衛希夷下足了力氣,一下比一下重,抽到最後,無賴子哭的力氣都沒有了,以任徵的估計來看,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