袋算是結案。那可是掛著兵部尚書銜,還協助過於謙處理過一段時間兵部事務的大人物啊!
就因為他為難了丁如玉,結果就身首異處,朝廷的大佬們,私底下都以為,這事就是丁一做的!宮裡的大太監訊息靈通得很,所以他們沒有人敢去動萬貞兒,丁一這種護短起來就不講理的主,到時算帳,可不會去找真正下手的人,總歸要為自己小命著想啊。要知道石璞也不是親自做那些事的啊,也是手下幕僚、長隨的腳手,但可曾見丁某人講理了?
信裡提起這茬就是警告錢皇后。最好別太過份。
這時丁一終於落筆,這是一封沒頭沒尾的信。沒開頭也沒落款、日期的信。
入眼就是一句重複的話:“幹我底事?”一連寫了七次。
要指定誰繼承大統,丁一問英宗。關他什麼事?為什麼要拿這樣的問題來問他?
不過在這麼寫七句之後,丁一接下來,就給英宗講了他“於倭風聞之趣事”:有打行的大頭領不知道把家業傳承給哪個兒子才好,於是就派了自己的兒子,每人去經營一間打行,以一年為期,每處打行各出一批人手,進行生死決鬥,誰贏了就得以繼承家業。但是最後家業並沒有傳給那個最後取得勝利的兒子。打行的大頭領說那個兒子品行不好,儘管他最有能力,也不能把家業傳給他,結局是打行大頭領喜愛的兒子繼承了家業。
在最後丁一寫了這麼一句:“此事由聽聞之後,我以為不過怪誕,後來聽聞有丐兒,是故事中那當年連倭國幕府將軍都以禮相待的大頭領後代,尋來問之,居然確有其事。大奇!故錄下以供一笑耳。”然後丁一讓文胖子去尋了懷恩過來,把這封回覆給英宗的信,教懷恩看了記熟,“你回去以後。教萬貞兒在場,然後把此信一字不漏,複述與見深聽。就告訴他,是我叫你這麼做。”
“大哥放心。”懷恩記性極好。當場把信複述了一次,一字不漏。
丁一招手教文胖子過來:“到了出雲。安排船隻送懷恩回去覆命,他出來太久,宮裡等得心焦。”
有些貪玩的懷恩開始有點不高興,但後面自己仔細一想,也就明白了。
丁一看似沒有表態,其實已經表態,只不過在明面上把自己摘出來罷了。
英宗不可能讓朱見深和錢皇后的兒子,各自去治一縣的,不說安全問題,朝廷大臣能把英宗噴得不敢上朝,因為這嚴重侵犯了士大夫階層的利益啊。不過,給皇子弄些少年內侍之類,教他們去操練成軍,倒是能做到的。
而丁一提出一個警告,就是如果這麼做之後,以各種名目質疑勝利者,不認帳,反至傳位給失敗那個人,以富商而論,是會破家的,不然要不是家業破盡,怎麼曾是幕府將軍座上賓的大頭領後代會成乞丐兒呢?
看上去丁一的提議貌似公正,甚至還是更偏向於錢皇后的兒子,因為朱見深沒娘啊,錢皇后要幫她兒子弄多些資源什麼的,絕對很方便的事情。加上如果英宗更喜歡錢皇后的兒子,那麼自然就更加方便了。
但是,不要忘記萬貞兒是丁一的弟子,在京師裡、皇宮裡,天地會、忠義社的成員,怎麼聯絡,萬貞兒都是知道的。萬貞兒不是一個會束手侍斃的角色,要不然她也不會託懷恩捎話給丁一了。
如果論下黑手的話,安全域性衙門暫不去提,關外的大明第三師還是陳三的掌控之中,也暫不去說,單是萬貞兒可以調動的宮中人手、京師人手,可以從丁家商鋪支取的銀子,不見得就比錢皇后那邊差多少。而如果搞到撕破臉皮,京津的四海大都督府守備處,那關外的第三師,說實話,別說丁一了,相對於朝廷來講,他們絕對會聽從有著丁一徒弟身份的萬貞兒。
因為他們大部都草原的牧民,骨幹是都音部落的人,他們更崇拜、服從,把他們打到服氣的阿傍羅剎,更相信丁一會帶領著他們走向勝利。所以丁一才會在最後警告英宗:要不乾脆喜歡傳給誰就傳給誰,不要玩貌似公平,最後不認帳的把戲。
看著文胖子在熔火漆,走過來要取過書信用火漆封口,丁一卻伸手按在信上,不教文胖子抽走。他有點動搖,管不管?這封信要不要發出去?這是立儲啊!再怎麼隱晦,再怎麼摘出自己,一旦把這信發了出去,就是自己的態度啊!
但這時,那個當時口吃還沒好的小人兒,結結巴巴地叫著:“三、三、三叔!”的情景就浮現在腦海之中,朱見深那種深切的視如父兄的依賴,丁一是能真切感受得到的,他終於鬆開了手,點了點頭,示意文胖子用火漆把信封了口。
“從今日起,你就呆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