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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他只是在戰馬賓士的時候,穩穩地把槍尖對準敵手的腦袋。

槍比刀長,對於丁一來說,這就足夠了。

那馬匪的刀也很穩,他有不下十次招式,當丁一持槍格開他彎刀時,即將斬中丁一的胸膛,他將彎刀掄起,臉上一痛,然後,便沒有然後,一把長槍貫穿頭顱的人,不會有什麼然後。

丁一在手上一震之後馬上就撒手了,否則兩匹戰馬的力量,足讓他整條手臂都斷裂。

他抽出長刀,百鍊秋水雁翎刀。

“哈哈哈!”巴達瑪又斬落了一個敵人,但背上也中了一刀,可是她居然大笑起來,“安答,讓巴達瑪看看,殺人的刀!”但她很快就失望了,丁一把左手的滿都海移出腰側,收刀入鞘,拔轉馬頭,拐了彎,避開戰團向外切去。

那些馬匪也愣了一下,但很快冷笑起來,甚至沒有人再向丁一彎弓搭箭,因為外圍埋伏的人手,在等著這些漏網之魚。但丁一隻奔出了五十餘步,便繞著巴達瑪和馬匪的戰團兜起圈子,他從揹包裡取出了一把弩,還有一個矢匣,快速安裝上去之後,右腳踢開馬蹬,蹬在弩弓前面的拉環上,腰腿用力便扯了上弦。

丁一看了一眼腰側的嬰孩,也許被傳誦的女子,終有她的不凡,被挎在腰側的滿都海,她始終沒有哭。他握住小握把,把臉貼在巴伐利亞貼腮上。丁一併沒有恐懼也沒有慌張,後世不斷神話的什麼弓箭達到三百米射程云云,對於真的玩過直拉弓——也就是不加滑輪組的弓——的人,就會明白是個笑話。

所謂養由基百步穿楊,百步,大約二百米上下,絕對就是一個極限的射程了,還必須是強弓,千百年出一個的養由基這等神射手。

至於演義之中轅門射戟吹噓呂奉先一百五十步射戟,是做不得準的,《後漢書卷七十五》只有一句“軍候植戟於營門”,這一百五十步是小說家言罷了。

何況養由基用的步弓,這些馬匪在馬上只能用騎弓,便是蒙古騎兵縱橫亞歐大陸最風光時,騎弓有效殺傷射程也不過三四十步,也說是六十到八十米。

當然,若說順風之時箭能飛出百步,也就二百米,那是沒有問題。

所以這也是丁一不斷變換馬速的原因,以防對方箭雨覆蓋。

為了便於上弦,丁一這把弩要比陳三他們的拉力輕些,畢竟這秀才的軀體,一時半刻是比不上陳三這種在衛所就被喚做李元霸再世的傢伙。所以這弩差不多也就是四十步左右破單甲的有效射程。

馬匪不會坐視端著怪模怪樣的弩的傢伙,繞著他們盤旋,很快就分出七八騎,衝丁一衝過來,而在這一刻,丁一扳下了扳機。他等的就是這一刻:誰在發號司令!

然後丁一拔馬狂奔,繞著部落仍在燃燒的帳篷,拖著那七八騎,奔了三五十步,伸腿一蹬上了弦,略一回頭馬上扣下扳機,雖然沒有長時間的瞄準,但對於曾經是狙擊手的丁一來說,相距四十步,射中一匹戰馬這麼大的目標。並不算太難。

那餘下數騎連忙放緩了速度,畢竟他們逆風,單獨射出的箭都夠不著丁一,而丁一的弩又很準,他們都是殺老了人的悍匪。當然知道現在所能做的,就是等同夥趕上來。六七人一起攢射。用數量來彌補這劣勢。

並且丁一帶著他們兜圈,這會逆風也好,一會轉過去不就順風了?是,騎弓有效射程三四十步,但順風之際能飛出百步啊!他們一點也不慌張。

但餘下的馬匪就慌張了。

因為丁一那一矢,正中首領面門!將他射得從馬上跌了下來生死不知。

巴達瑪這邊雖然只有二十餘騎。卻是絕對不會放過這樣的機會,立馬一陣衝殺,竟將還有百騎出頭的馬匪殺得四散,連那跌落馬上的匪首。一時之間也被慌亂上踏上無數馬蹄死得不能再死了。

追趕著丁一那幾個馬匪,看著勢頭不妙,互相與同伴對望,紛紛拔轉馬頭,也向西南方遁走而去。

女首領巴達瑪和巴特爾他們禁不住發出歡呼,這一場廝殺,多少次他們以為是必死無疑的了?想不到竟然活了下來,還有什麼比這更值得歡呼的事?

“下馬棄械者免死。”丁一策馬疾馳之中,又再次扣動扳機,將前方遁逃的馬匪射落馬來,當對方還沒從地上爬起來,馬蹄已踐踏上他的頭顱。丁一在馬上伏下身體,避開前面馬匪胡亂射來的箭,卻根本沒有停下來的意思,好幾股馬匪分散逃逸,但他選擇了這個方向的馬匪,因為這個方向丁一是順風,而馬匪是逆風。

巴達瑪原來自然是不想追的,本來就是以寡敵眾,廝殺到力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