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個騎白馬的好手殺上前來,在與巴達瑪的交鋒之中,與她互換了一刀,巴達瑪斬中他迴護胸前的小圓盾,而對方砍中巴達瑪的右肋,連她也開始負傷了,何況於其他的護衛?
也許下一息,他們就會崩潰吧。
但巴達瑪依舊在搏殺,吼叫著:“安答!你那殺人的刀呢?拔出你的刀!拔出你的刀!”
這並沒有讓丁一動容,如果在呼喝的是李賢、商輅,他會毫不猶豫站出來,哪怕是英國公張輔、大明當朝首輔曹鼐,或是一個普通的互不相識的大明百姓,他也不會遲疑。但她是瓦剌人,他的血,不為瓦剌而流。
“木……媽……嘻嘻!”但發著一些不知所謂的音節的滿都海,似乎很喜歡他的手,再一次扯著他的手指,準備含進嘴裡。
丁一感覺快要瘋了,拿開手壓低聲音對她說道,“不衛生!懂不懂?不行!吮你自己的手也不行,有細菌的!你有完沒完?你敢哭我就敢扔,你不信試試……”她不哭,她只是輕輕地笑著,然後企圖扯著所有她能扯到的東西,並把它們放進嘴裡。
“……你要什麼回贈禮物?我的安答!女人,勇士,駿馬!我都願意與你分享!拔出你的刀!”巴達瑪身邊只有三十多騎了,她仍在奮戰,但身上又多了兩處傷創在淌血,很明顯她已快要脫力了,在格開對方的刀之後,反手斜劈已遠沒有先前快捷,只斬在空氣之中一無所獲。
丁一從揹包裡取出三節長槍絞合了,扯下身上的牧民外衣,露出一身的大明衣袍,掀開了頭頂上的被子,第一抹曙光映照在他的後背,他搖了搖頭長嘆道:“你們母女是要把我逼瘋啊!”
第八章獵火照狼山(三)
從來就沒有想過,會用這麼一種方式面對敵人。
丁一以為那大約是評書之中、小說裡面的情節,但現在他卻不得不以這麼一種方式,右手把持著長槍,左手抱著嬰孩。因為他快要被滿都海逼瘋了,她總是要扯著東西往嘴裡塞,偏偏還不哭!他自問不是一個心軟的人,但要對一個嘻嘻笑的一歲嬰兒下手,或是把她扔棄,丁一實在做不出來。
外圍的馬匪扯動韁繩策馬而來,正是方才砸碎巴達瑪左手小盾那個手持沉重狼牙棒的彪悍壯漢,丁一做不出的事,不是別人就一樣做不出來,比如向一個嬰孩下手。那人持著狼牙棒,身體微微右偏,若是丁一側身退避,這一棒砸下去,丁一左肩連同手中的嬰兒,便成一灘肉泥。
二十步,奔馬瞬息立至!
丁一左手懷抱嬰孩,側身以右手長槍面對來敵,持槍在手,槍長六尺,槍尾以肘部夾在肋間,槍尖穩穩斜指向前。
他沒有動。
再快也快不過奔馬。
那沉重的狼牙棒藉著馬力丁一知道自格不開,絕對不行,無論是否有著滿都海這個拖累都不行,就算他練過幾十萬次的防左刺也不行,絕對的力量面前,什麼都是假的。
使狼牙棒的馬匪也絕對身經百戰的角色,一瞬之間他已明白了丁一的打算。連忙捏緊韁繩,蹬實馬蹬,但如電奔馬是他的速度,也是他的劣勢,他的反應不可謂不快,騎術也不可謂不精,但這馬速實在太快了。
戰馬在丁一的槍尖之前半尺之處,生生止住了勢子。人立而起,前蹄亂踢。
它無法迎著陽光,奔向一把始終指著它兩眼中間,紋絲不動的利器。
丁一快速繞過那前蹄亂踢的戰馬,長槍探出:“殺!”
那正在忙於平衡身體的馬匪,狼牙棒脫手落地,再也無力操縱戰馬,隨即被那戰馬顛落馬背,摔在地上濺起一片沙塵,他捂著咽喉不住噴血的創口。看著丁一跨上那原本屬於他的馬,槍尖足夠穩能讓戰馬止步,他倒是明白;但他至死也不明白的,是那一槍,為何如此之快?而顯然他無法在離開這個世界之間。得到答案。
其實他不懂,奪去他性命的。不是如電的那一槍。
而是鋼鐵般的意志。
道理誰都明白。但當近噸的戰馬呼嘯而來之時,馬上騎士揮著武器殺至,是否還能保持手中長槍紋絲不動,槍尖始終指向戰馬的兩眼之間呢?是否會相信自己一定能做得到,一定能逼得它停下來呢?
是這種意志,而讓丁一在不可能之中創造了機會。至於致命的一槍,那不過是數十萬次的訓練之後,已幾乎潛意識一般的出手。
丁一策馬奔向戰團,有馬匪取出弓箭。但巴達瑪死命衝殺過去,使得對方根本無法瞄準,而另一個向丁一衝向來的馬匪,以膝蓋夾著戰馬,彎刀如雪。丁一併沒有打算去格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