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巨下了一道命令,五等戶以下者,不得以任何形式攤派,不僅是青苗貸,也包括即將到來的免役錢。
何謂五等戶,大多數是吃了早上,沒有晚的窮人,王安石,你好意思也要斂,也要攤派嗎?不好意思,還真攤派了。青苗貸還好一點,後來又來了一個免役錢寬剩錢,兩相疊加,這些赤貧百姓立即壓力輩增,所以導致了更大的反對聲音。
不過為了救急,王巨又做了幾條補充。
四等戶以下者,只要他們願意借,不需要任何保人,官府在五貫錢或者價值五貫的糧食前提下,必須借給這些人。
這些窮人隨時會遇到困難,往往因為一石糧草,就不得不賣兒賣女,按照王安石的青苗法,他們上哪兒去找保人,所以只好借高利貸,或者真的去賣兒賣女。
這條規訂才是真正的救急!
四等以下戶者,若是遇到半年歸還之期,無法償還者,可予餘下半年內償還,不會增加利息,官府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徵收高出年息二分以利的青苗貸息。
什麼三分利四分利,見鬼去吧。
如果一年下來,無法償還者,可以用工代役形式償還官府,其役根據輕重,每天支付五十文到一百文之間,償還結束,終止其役。
就是年息不超過二分,還會有窮人還不起,那怎麼辦,這就是方法。
宋朝現在各種差役,衙前、貼司、散從官、弓手、手力等等,數量達到了五十三萬六千多人,一州軍均攤下來,達到了一千七百人!
這些差役有長役,如衙前胥吏等等。有短役,如手力等等。
因此免役法也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不同的待遇。
長役則要僱傭專人從事,短役那就可以靈活應變了,但也要僱募百姓去從事。
現在正好用這些償還不起的貧困百姓去從事,一沒有給國家帶來負擔,二是減免了不必要的官司。
即便那些遇到困難,真的去貸了五貫錢的赤貧百姓,願意放下身體,做兩個月的役活計,也就還清了青苗貸。
如果這樣都不想還,只想好吃懶做等著官府來養活,還用得著客氣嗎?
衙役將這兩份手令帶給了章楶。
章楶看著這個新青苗法,微微嘆了一口氣。
表面上看起來是很好啊,真正改良的青苗法。
但實際沒那麼簡單,當真王安石是傻子啊?
第一個它沒有真正救急,貧困百姓真迫切需要錢帛的時候,多是六樣大事,婚嫁喪病生死,特別是前四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