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的人去銀行司兌現。就是那樣,也未必引起災難,畢竟這是向全國發行的。而且出現這種情況,朝廷不處理嗎?”
“百姓認可最重要?”
“正是,其實某一天,銀行司裡金銀足夠多,說不定絹交都會完全取代銅幣,僅需要少量銅幣找零,就可以了。就連金銀以後也多半當成一個真正的本金,備放在銀行司裡,罕有流通了。而且臣昨天與章子厚商議許久,一是為了迅速湊集更多金銀,二也是為了防範。”
“說來聽聽。”
“我們還沒有完全想好,現在只想了三條策略。第一條下詔讓南方明文規訂,一兩銀價值兩千文,一兩金價值兩萬文,用金銀替代相關的稅賦。”
宋朝主要的金銀產地就在南方。
雖然宋朝因為王巨提議,對金銀不再徵過城稅了,但因為種種原因,金銀價比,還是比北方的低,一兩銀子不過價值一千五六百文。
如果這道詔書傳達下去,就會有許多人用金銀交稅。
畢竟那會省下去許多錢。
朝廷支付的不過是一些運輸費用罷了,它們都是貴重金屬,能產生多少運輸費用?
“這倒是一個好辦法。”
“第二條策略就是利用內庫,內庫主掌榷香,大多數香料玉石多從內庫流出,那麼可以讓百姓在購買一些緊缺商物時,以金銀優先。但莫打折扣,否則就會引起百姓恐慌。”
“內庫能力有限啊。”
“也是,況且還不能引起百姓恐慌,就更有限了。因此才有了第三條,讓個人進入。”
“個人進入?”
“彼岸承諾的,再加上現在陛下撥出來的,未來還能湊集到的,最終能得到四百萬兩金,這是極限了,然而銀子數量可能會更多一些,畢竟倭國那邊幾個銀礦在迅速開採著,並且還有許多工匠與倭國權貴繼續在尋找新的銀礦。因此未來,將銀子數量增加到三四千萬貫是不成問題的。就著這個資料,當八成契股。餘下的由個人拿出兩千兩銀子,或者同等值的黃金。”
“這個……”
“比較,臣昨天晚上與章子厚說了很多,比如說青苗法、市易法,介甫公推出這兩條新法,本質是錯了嗎?但執行下去的結果呢?為何,因為非內行人執行,又為了政績,或者為了中飽私囊,於是兩條新法推廣下去,都變了味道。由私人進入,會有幾個好處。一是因為私人進入,就等於多了許多眼睛在監督。”
“朕明白了,就象朝堂置了言臣一般。”
“差不多吧,”王巨笑了起來,很不錯的,經過多次的洗腦,趙頊終於能領會一些了,又說道:“其二呢,就是能從民間迅速湊集大量金銀。其三就是疏緩兼併的壓力。”
“嗯?”
“陛下,我朝一統天下一百餘年了,窮的人不少,可富的人同樣也有不少,他們手中攢著大量錢帛,放在家中無法投資,並且還要防偷防盜,於是只好購買田地或者房宅。這就導致兼併嚴重,屋價地價一起上漲,越漲兼併越重。然而這兩條,都是關係到民生的。雖然放在銀行司裡,只能得到銀行司直接收入的分成,但也不錯了。臣估算一下,只要它能健康發展,一年收益大約會在一千萬到一千五萬貫,收益比達到了五厘到七厘。然而放於銀行司裡存起來,利息只有三厘。相信,會有許多人動心的。”
“如果這樣,也許是減少了部分兼併。”
“陛下,但它們還不是最重要的,能拿出大量金銀投入到銀行司,這些人非富即貴,但這麼多金銀放於銀行司了,他們就會更加希望宋朝穩定繁榮昌盛,等於無形中將他們與國家的安危捆綁在一起。”
“咦。”
“作用不止於此,這麼多人捆綁在銀行司,如果有歹人想要對銀行司不利,朝廷的威懾,再加上這些人的反對,那麼會有何下場?”
範純仁所擔心的反覆兌現,立即解決了。
並且,王巨推出真正齊商稅時,抗議聲也會變小了。
“至於絲料更好辦了。臣打一個粗俗的比喻,越是清倌人,捧場的狎客越多。為何,越是得不到越覺得好。即便對個人放開,也不能求著他們加入,朝廷必須擺起架子。畢竟是五厘以上的收益了,想一想置辦房宅耕地能有多少收益?北方一畝上好的耕地價值達到五貫錢,但一年又能得到多少租子?算苛刻一點吧,一畝一石,一石麥子能值幾何?收益比不過四厘。再說,有幾個主戶能苛到如此地步?況且若無勢力,還要交朝廷的兩稅。”
“這也是一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