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倫斯基立刻也明白了。而明方這邊的軍政官員,有的是早就想到了,有的也是現在才明白。
在正規的歷史上,美國國會一共透過了三個中立法,第一個是在1935年透過,規定美國不得向交戰國出售武器和軍事裝備。第二個中立法是1936年透過的,補充了不得向交戰國貸款。第三個中立法是1937年4月透過的,又加了一個條件:除了“交戰國”,連“內戰”也歸併進來了。美國不得向正在內戰的國家出售武器裝備、提供貸款。
但是在這個時空裡,由於明清戰爭的影響、以及大明的各種宣傳、努力,美國的第三個中立法並沒有出現。也就是說,只要是屬於“內戰”,雙方還是完全可以向美國購買武器裝備、請求貸款的。
所有人都明白了,現在,大明等於可以透過“自由俄羅斯”這個跳板,繞開中立法的限制,變相向美國進行軍購。而蘇聯正在和大明進行戰爭,屬於交戰國,蘇聯則不可以購買任何東西。
這樣一來,這場戰爭的勝算可謂是大大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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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集 關門談生意
9月10日,大明的一個秘密使團抵達了美國華盛頓,開始同美國羅斯福政府秘密會談。
之所以是“秘密使團”、“秘密會談”,主要是現在大明是交戰國,而美國是中立國,而且要會談的是即將展開的對蘇全面戰爭,以及美國對大明的支援問題。這個問題上次大明嘗試過,失敗了的。
現在的問題是,美國的聯邦政府分成各自獨立的三塊,行政是一塊,立法是一塊,司法是一塊。現在總統羅斯福是非常希望美國全力支援大明的,但他只是在“行政”這一塊說了算,而突破《中立法》,主要起作用的是“立法(國會)”和“司法(聯邦法院)”這兩塊。
要修改中立法,要得到立法分支的支援。要在中立法框架內打擦邊球,就要得到司法分支的支援。而大明現在的打算,就是以“自由俄羅斯”的名義向美國進口物資、貸款,那就是打擦邊球。雖然理論上合法,但具體能否成功,還要看聯邦法院怎麼判。英美法系的特點就是比較靈活,法官有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如果法官覺得太離譜,侮辱了自己的智商,那也不會買賬的。
不過這一次,肯定要比上次統一戰爭的時候把握大得多了。至少在法理上沒有問題,而且敵人又是蘇聯,是布林什維克。人心向背在這裡。但凡是個有道德感、有正義感的法官,就會支援大明的。
現在等於是大明是先來和美國“行政分支”打好招呼,相互通好氣,到時候相互支援。現在先商量好兩國怎樣交換利益,還有一些具體問題。
首先是港口問題。明方打算先拿下海參崴,作為“自由俄羅斯”的運抵港口。但是海參崴是一個凍港,冬天會冰封,而且平時一個港口也可能滿足不了巨大的運量。這樣的話,大明可以採取“租借”的方式,在廣東選一兩個港口,“租借”給自由俄羅斯幾年,那麼在這幾年中,這個港就算是自由俄羅斯的“領土”了。美國把物資運到這個港口,也不違反中立法了。選在廣東有兩個好處,一是離菲律賓很近,方便美國貨船就近中轉、補給、休息,二來走的是大洋洲——南海航線,而不需要經過琉球列島和危險的東海,避開了日本的海上攻擊。
其次是大明如何付賬的問題。規避中立法的話,肯定不能由大明直接付錢給美國,肯定要從自由俄羅斯轉一道。可問題是,如此巨量的戰爭物資,大明如果全部現款結帳的話,饒是富有的大明,壓力也太大了。那為了打這場戰爭,國內老百姓真要像日本人那樣勒緊褲腰帶湊軍費了。
經過商議,羅斯福提出了採取現金付賬、以貨易貨、港口租借、技術換物資等方式相結合的方案。
現金付賬不必說了。以貨易貨,就是用大明產量大、而美國需求量也大的東西,來跟美國換東西。比如鎢礦砂,比如稀土,比如各種有色金屬。這些東西價值都是相當高的,往往一船能換美國好幾船東西。
港口租借……說白了,美國很垂涎大明手裡的幾處南洋港口,就是坤甸、泗水、巨港這三個,明荷戰爭剛弄到手的。羅斯福主動提出,如果兩國能簽訂一個條約,長期租借一兩個港口給美國的話,那麼將能夠抵消相當大一部分的賬單,大明的財政壓力將會小很多。
因為這幾個南洋港口距離菲律賓都很近,美國租借過去,就很容易和菲律賓連成一片,美國在東南亞的“海權輻射圈”將大大擴張,對東南亞利益的保障會增強很多。而且,英法等國也會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