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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5部分

失經營企業的興趣,而且“官商爭利”的行為減低了民間投資者的投資熱情,讓企業失去民間資金的支援。這樣一來,企業往往很快的就喪失了前進的動力,最後陷入破產倒閉的絕境。

而孫綱的北洋船政局為什麼會經營得很好,是因為孫綱一心為國家和海軍著想,沒有和這座國營企業的經營人員“爭利”的緣故,而馬的北洋商貿集團則完全採用西方地股份制經營模式,是完全意義上的“商辦”,所有的人都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所以生意才一直蒸蒸日上。

馬說,在現在的中國,凡是還堅持“官辦”、“官督商辦”和“官商合辦”的企業現在的日子都不太好過,而民間完全意義上的“商辦”企業卻一直經營的很好,儘管這些企業在業務範圍和資金方面不能和官方參與地企業相比。因為後者常常得到來自官方的資金支援。

“如果你聽我的,以後就乾脆讓北洋船政局變成純商辦的好了。”馬對孫綱說道,“現在小江在主持還好說,一旦將來所託非人。總這麼權責不明的話,非得倒閉不可。”

“你說的是。”孫綱聽得連連點頭,他當然明白她的意思,這個企業“權責不明”的問題,也曾經困擾了後世地領導者們和經濟學家好長的時間。

如果把這類“官督商辦”或“官商合辦”的企業變成“純商辦”,讓企業地經營者以獲得最大利潤為目的來經營企業,把企業的興衰和經營者自身地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而政府只起一個監督“遊戲規則”的“守夜人”地角色。就不會讓企業出現“制度性”的“經營不善”的情況。

而困擾中國人社會生活各個層面的“**”問題,也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扼制。

孫綱和馬就這件事仔細商議了一下,孫綱又徵詢了一些商界人士和官員甚至是一些外國顧問的意見。決定向政務院的老頭子們把這個事提出來,確定後實行。

在春節過後,“華夏共和國”政務院頒佈了一系列的法令。其中包括很多新地西方式地行政章程和法規,這些法律法規都是在一些聘請的外國法律專家地幫助下完成的。其中《刑法》是以德國法典為基礎,《民法》以法國民法典為基礎,新的刑法廢除了前清時的許多如凌遲、斬首示眾、死後梟首和紋面等酷刑;《民法》在以法國民法典為藍本的同時,照顧了中國的一些文化傳統和習慣,避免在實施過程中受到傳統保守勢力的抵制;另外出臺的還有好多商業法規,是以美國商法為基礎的,如《商律》、《公司商法》、《公司登記法》、《破產法》、《專利權法》等。

在頒佈實施新法律法規的同時,“華夏共和國”政府還發布了一系列“革除陋習”的政令。其中最重要的一條。就是“斷髮易服”。

“查男子蓄髮辮,現今世界各文明國皆無此例。且髮辮易藏汙納垢,頭部患疾,極易為病菌感染,多有因此而不治者,可為陋習。而三軍將士尤易受其害,前清時我海軍即不在蓄髮辮之列。古聖人有云:上以風化下。今國家百業待興,革故鼎新之際,當去此陋習,使我民族以新面貌而立於世。”

中國人的腦袋後面,終於可以“利索”起來了。

其實由於“己亥之亂”滿清王公對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出賣引來俄國入侵的關係,民眾對清王朝已經由不報希望變成了切齒痛恨,很多百姓沒有等國家正式頒佈法令,就已經把拖在腦袋後面的辮子自發的剪掉了,現在新成立的華夏共和國政府正式下達了“斷髮易服”的命令,民間對此大多持贊同態度,當然也有一些人執著於保留這種“傳統”,但畢竟是少數了。

關於“易服”這件事,國家則並沒有明確規定,只是要求“易清服,換漢服及西服均可,聽任民間自便。”

其實這個“斷髮易服”最開始是孫綱在“政務院”提出來的,老頭子們一聽之下都大搖其頭,畢竟他們都是清朝舊臣,“世受皇恩”,對清朝有些“眷戀之情”也是可以理解的。

而李鴻章一開始尤其反對,當年他對日本人的“全盤西化”就十分的不理解,和日本人森有禮進行過辯論,現在孫綱直接提出來要“剪辮子”,更是刺痛了他,認為這是對傳統文化的背棄。

但孫綱指出,“辮子”這件事剪不剪,是為了國家的需要,現在,清朝畢竟已經不存在了,中國必須以一個新的面貌和形象出現在國際社會當中,而清朝的“國際形象”並不好,如果繼續保留這種前清遺留的舊形象,會讓西方國家覺得,中國仍然沒有真正融入國際社會,還是一個“固步自封”的“不開化”的國家。而且民間現在對滿清存有相當大的反感,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