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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擬定出三條對策,一是提升從商人員的社會地位,解除商人不得科考等規定;二是維護商行經營秩序和環境,制定固定且可行的商稅,不作隨意變動,不任意徵派加賦;三是由官府保護行商對外開拓商道,對商行與關外各族的買賣施加影響。…;

馮道對這篇策論中不是很理解,甚至嗤之以鼻。他是儒家弟子,始終認為行商不能增加社會財富,起到的僅是互通有無的作用,且其中充滿了欺詐和騙取等不法行徑,是以對大肆鼓吹商貿的觀點並不認同。但目前營州讀過書的人很少,馮道手下缺人缺得厲害,作為一個比較務實的官員,他覺得錢五常至少在籌算方面比較擅長,可以去度支科做事。

李誠中看到這篇策論的時候,卻與馮道觀點相反,他認為錢五常人才難得,應當去商貿科。

兩人爭執不下,最後定了這麼個折中的辦法,即由張五常自己來挑選職位。

錢五常聽說能讓他在兩者中二選一,並且都是副科長,秩從九品上的官階,霎時間幸福得幾欲暈厥,哆嗦著嘴道:“不論何職,某都願意……”

李誠中道:“讓你選你就選,覺得哪個適合你自己,你就選哪個。”

錢五常定神想了想,道:“某意商貿科似乎更佳。”

李誠中道:“如此,明日便來報到。”

錢五常答應了,卻沒離開,嚅囁著猶豫了半天,終於開口:“不瞞將軍和長史,某……某乃行商,是幽州吳記商鋪的三掌櫃,這次來柳城是販運貨物的。見到官府文告後,心生念想,便來一試。”行商是賤籍,不得科舉,這個問題幾天來一直困擾著錢五常,此刻幸福過後,他逐漸冷靜下來,還是不得不道出實情——欺瞞官府的罪名他還真當不起。

李誠中道:“文告已經寫明,不論人等出身,只要考上公務員,長史府便錄取,這一條不用擔心。”

錢五常心下稍安,接著道:“可某與吳記商鋪尚有三年契約,違約需要賠付的錢財某可以自出,某就是怕吳記不肯解約,到時或會吃上官司。”

李誠中想了想,問:“家中父老何在?”

錢五常道:“某家中大人已經過世……”

李誠中道:“便給你十天時間,回幽州把這件事情解決,唔……我給你寫封書信,如果吳記刁難,就去少師府求助。”

錢五常大喜,激動得莫可名狀。就見馮道當堂寫了封信,李誠中用印,封好後交到他手裡。錢五常接過來鄭重的放入懷中,再次躬身施禮。

第三十四章 營州經略(六)

靺鞨人高明博從軍已有一月。在這個月裡,他度過了令人難忘的新兵生活。

首先是五天的讀書生涯,讀的是《平州軍前營士兵通行條例》。在軍官的強制要求下,大部分士兵都勉強記住了這部條例,其中的佼佼者甚至能夠將條例完全背誦下來,比如高明博。

令他感到極為奇怪的是,條例中對士兵的行為舉止有著大量的規定,這些規定細緻入微,見到上官怎麼敬禮,和弟兄們相處應該注意什麼避諱,甚至怎麼穿衣服、怎麼疊被子,都有著具體的規章制度。條例款項很多,背誦考試不及格者,將會面臨軍官的處罰,這些處罰包括做俯臥撐、仰臥起坐、引體向上、耐力長跑等稀奇古怪的方式。這讓大多數新兵都很不適應。

緊接著而來的訓練生涯,則讓高明博對這五天的背書時光感到無比懷念,相較而言,這五天真是太輕鬆太悠閒了。

五天後開始了正式的訓練。每天早上在緊急集合的木哨聲中匆匆醒來,手忙腳亂的穿戴齊整,在軍官的帶領下圍繞軍營奔跑半個時辰,然後到食堂門口排隊唱歌。因為這幾座被稱為“食堂”的大木屋桌椅有限,各隊必須以唱歌的方式來分出用餐的先後順序,由姜總教官作為監督,哪一隊的歌聲最響亮,哪一隊便先進食堂用餐。有時候一直唱到前胸貼後背、餓得兩眼發黑的時候,才被允許進入。

飯食倒是供應充足,但用餐時間卻規定得極死。一截不到兩寸的燃香點上後,大夥兒才被允許開飯,等到香燃盡了,則必須離開座位。因為時間太短,前幾天的一日三餐裡,高明博都沒吃飽,後來他忍不住了,在軍官宣佈“停止用餐,全體起立”後,還偷偷從大盆子中抓了一個麵餅塞到懷裡。

這一幕被值星軍官發現,當場將他從佇列中拖了出去,和幾個同樣犯事的新兵一道,站在食堂前列罰站。其後每換一隊用餐士兵,值星軍官都要當眾宣佈他們被罰站的原因。高明博那天上午站在食堂中羞愧欲死,在無數雙眼睛的注視下恨不得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