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理藩院”打交道,同時認為地方總督無權處理涉外事務,多次要求建立專門機構對待他們這些列強使節。
1860年11月,英法聯軍依約從北京撤走,使恭親王奕訢大喜過望,在奏摺中說:“該夷並不利我土地人民,猶可以信義籠絡,馴服其性,自圖振興”,勸咸豐帝“儘可放心”迴鑾。
1861年1月,奕訢再上《統籌洋務全域性酌擬章程六條》,請求建立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以有效地辦理洋務和外交事務。奏摺指出:“近年各路軍機絡繹,外國事務,頭緒紛繁,駐京以後,若不悉心經理,專一其事,必致辦理延緩,未能悉協機宜。”1861年1月20日得到咸豐帝批准。
這就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建立的原由和經過,基本沒費什麼周章。吳可跟隨桂良參觀衙門裡的一個個部門,對於總督衙門的權力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直屬機構有英國、法國、俄國、美國、海防五股,另有司務廳、清檔房、電報處等機構,下屬機構有同文館、海關總稅務司署,還管轄南、北洋通商大臣,選派出國公使等,也有自己的銀庫,可謂權勢滔天。
吳可進一步瞭解總督衙門各部門的職能以及職權範圍,在桂良的示意下都得到了滿意回覆。
英國股主辦與英國、奧地利兩國交涉事務,兼辦各口通商及各關稅事務等事;法國股主辦與法國、荷蘭、西班牙、巴西四國交涉事務,兼辦管理保護教民及招用華工等事;俄國股主辦與俄國、日本兩國交涉事務,兼辦陸路通商、邊防疆界、外交禮儀、本衙門官員的考試任免、經費開支等事;美國股主辦與美國、德國、秘魯、義大利、瑞典、挪威、比利時、丹麥、葡萄牙交涉事務,兼管海防設埔,保護華工等事;海防股主辦南北洋海防,包括長江水師、北洋海軍、沿海炮臺、船廠以及購置輪船、槍械、製造機器和置辦電線、鐵路、礦務等事。
司務廳主管收發檔案、呈遞折件等秘書性質的事務工作;清檔房主管繕寫檔案及保管檔案等工作;電報處主管翻譯電報等工作。
總理衙門還下設南、北洋通商大臣。
剛開始南北洋大臣為專職,由買,辦化的官僚薛煥、崇厚任職,後分別由兩江總督和直隸總督兼任。但是北洋通商大臣、南洋通商大臣與總理衙門在業務上的關係是平行的,只是在遇到疑難問題時,可與總理衙門諮商,由總理衙門備顧問和代奏朝廷。
朝廷一開始設立總理衙門時,又在其下設三口通商大臣駐天津,管理天津、牛莊(後改營口)、登州(後改煙臺)三口與外通商事務。
另外,道光二十四年(1844)設立的五口通商大臣(曾駐廣州、上海,管理廣州、廈門、福州、寧波、上海五口對外通商、交涉事務),1861年也列於總理衙門之下,並逐漸擴大職權,增管東南沿海及長江沿岸各口岸,兼辦海防和其他洋務,實際成為南洋通商大臣。
總理衙門主要負責外交事務的執行而非決策,決策的權力主要掌握於皇帝(實際上是兩宮太后)以及軍機大臣決定,但因為此時負責的恭親王和文祥都具影響力的軍機大臣,因此其提案大多能獲透過。
而在1860年代在恭親王領導下,總理衙門在外交事務的處理上有較多的發揮,包括處理《天津條約》之後的善後事宜等等涉外事務。
吳可跟著桂良在總理衙門好好溜達了一圈,回到衙門正堂的時候,竟然一下子碰到了洋務派兩位旗幟性大佬,左宗棠跟李鴻章!
“季高兄你怎麼來了?”
吳可很是詫異的問道,不過很快便反應過來一拍腦袋,不無自嘲道:“瞧我這記性,季高兄可是堅定的洋務提倡者,來總理衙門也不希奇!”
“夢臣你怎麼也在這裡?”
左宗棠好奇的睜大了眼睛,並不高大卻給人以強壯印象的身子也快步走了過來,一把抓住吳可的手猛搖了搖。
兩人是共事多年的老熟人了,從張亮基還在湖廣總督任上便開始共事,然後跟隨張亮基一起赴任河南,又同時跑到淮北擔任軍政要職,一直等到張亮基臨危授命擔任閩浙總督後才分開。
不過就算如此,他們之間的聯絡也從沒中斷過,每月一到兩封書信往來已成常態,關係沒有因為距離的拉長而又任何冷淡跡象。
吳可在擔任兩江總督期間,與當時擔任浙江巡撫的左宗棠保持密切聯絡,聯手對付太平軍的小部騷擾。
後來左宗棠改任福建巡撫,兩人之間的互動聯手才消停下來。而等到吳可調任兩廣總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