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蒙難,雖身百死不得往贖也!”我當然知道,這火本是我軍放的,不是忠平王放的,再怎麼矯辭掩飾,只能越描越黑,想掩天下悠悠之口,想矇蔽千年史冊,都不過無意義的掙扎罷了。但我必須這樣上奏,不是為自己開脫罪責,而是為高市王織好一條遮羞布。
派快馬將奏文傳回京都,不久便有王命下達,駢四驪六的,先咒罵一頓忠平王的喪心病狂,然後溫言撫慰前線將士,既要我們努力救火,卻又說:“趟天子蒙難,是天不佑我大成,致使奸謀得逞,非卿等之過也。”
我看那王命的口氣、用語,乃至修辭,分明是出於獲筇之手。於是就在軍中、都中雙方門面文章大作特作之時,煌煌永明宮化為一片焦土。等能燃燒的東西基本全都燒盡了,我才派士兵入內搜撿。天命之君也好,帝王貴胄也罷,經火燒過全化腐臭,和豬牛犬馬沒有什麼區別。想要在火窟裡找到太后、天子和忠平王的殘骸,無疑比大海撈針還要困難。我和膺颺商量了一下,只好搓幾捧黑土,盛以金匱,裹以黃絹,假裝是太后和天子的遺骨,又翻著一個面目全非的腦袋,假說那便是逆賊郕瑜。
從我往下,三軍縞素,為天子服喪,裝模作樣哀哭慟地地迴歸京城。高市王也做足表面文章,親率三公九卿、大小官員,出城十里以迎天子靈柩。典儀諸署合議後,給大行天子追的諡號為“元憫”,廟號“殤宗”。
因為我和膺颺沒能保全殤宗元憫皇帝的安全,一齊上疏請罪。高市大王即以攝政藩王的身份,貶我為城門司馬,貶膺颺為中庶子。不過丈人偷偷告訴我說:“明春正月,大王即正位天子,並賞百官。已有內命,我加大將軍銜,獲筇加車騎將軍銜,賢婿為大司徒,加衛將軍銜。”
我聞言嚇了一跳,大司徒秩萬石,主掌民事,實際權力等於宰相,加衛將軍則兼涉軍政,我做夢也沒想到自己一步登天,可以位極人臣。丈人做大司馬、大將軍,那和太傅一樣,都是不常設的上公,獲筇太尉、我做大司徒,都列三公顯爵——年不而立做到三公的,本朝肇始以來,從來就沒有過!
如果不是永明宮那一把火燒壞了我的好心情,聽聞此訊真要手之舞之,足之蹈之,甚至當場驚喜得說不出話來。然而現在的自己,卻只是淺淺一揖,回答丈人說:“兒婿年輕,恐難當此大任。”丈人拍拍我的肩膀:“休太謙遜。日後你我翁婿併力,致國太平,標名青史,誠千秋佳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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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部 龍池劫灰 第四十一章 得失
更新時間:2008…6…12 12:30:07 本章字數:4320
古詩云:得何所得?失何所失?目之所見,心所未悉。
城門司馬秩千石,是城門校尉的屬官。此刻的城門校尉是老相識尉忌,他怎麼敢對我指手劃腳?連署中議事都執意要推我上座,人情雖濃,朝廷制度可就壞了。我乾脆託病不去視事,省得他難做人。
回京以後,終於接到妻子的來信,寫得卻很簡略,說自己獨守空閨,思念徵人,未免寂寞,偶爾去隔簾聽狐隱講道,倒也頗有心得。她家書上輕描淡寫,我讀到卻如五雷轟頂。狐隱這傢伙,竟然還沒從我家中離開嗎?堂堂宦門內眷,竟然去聽一個陰陽士講道,實在有悖禮法,更糟糕的是,狐隱長得那麼漂亮,真是我見猶憐,妻子和這種人接觸多了,我做丈夫的怎又可能不煩躁生疑?
接到家書的當晚,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地無法入眠,眼前一時閃過妻子的倩影,一時又是狐隱的容貌,把這兩人擺在一起看,真是天造地設一對璧人!事先不知道他們有所接觸還則罷了,既然知道了,我怎可能再放任兩人共居一宅?
天將黎明,我披衣起身,寫好一道奏章,請假欲往成壽郡去迎親。奏章遞上去,我在闕外往來徘徊,心中煩悶不已。果不如我所料,高市王斷然否決了我的請求,我只好等丈人下朝後,請他前去關通。丈人問我:“正待遣人去接我女,賢婿何必親往?”我怎敢把自己的懷疑明明白白告訴丈人?只好敷衍說:“牽之念之,只望早日相見。兒婿快馬前往成壽,年內即可趕回,不誤新天子登基大典。”
丈人看女婿牽掛女兒,如要發狂,心裡定然是很樂意的。他關照我說:“務必早日回來,新天子登基時,勢不可無卿也。”於是返身入內去遊說高市王。直到當天下午,才有內命傳到,允我暫時告假。
我一晚也等不得了,匆匆收拾行裝,黃昏時分出了京城南門,快馬往西馳去。此次帶在身邊的,不過七名騎兵,一起放開馬蹄,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