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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花火走了,蘭妮看著她的背影,眼裡有熱熱的液體在流動。

很多人都說,人的一生中,總會遇到一兩個改變自己的貴人,她一直在絕望地等待著,花火,是那個人嗎?

以勤能補拙的名義,中午放學後,花火趕蘭妮去練舞,自己也去忙自己的事去了。

幹壞事時,怎麼能帶上一個單純善良懦弱的跟屁蟲捏?花火整了整揹包,朝商店街走去。轉了幾圈後,她終於看到了邊走邊啃麵包的蕭小龍。

蕭小龍一看到她,就有點緊張地騷騷頭髮,道:“大姐,那本書我馬上去找給你。”

“沒事沒事,我現在不急著還。”花火一把揪住他:“大姐我現在有點事要去忙,你能不能去幫我買點東西?”

蕭小龍哪裡想那麼多,乖乖地道:“好啊,大姐你要買什麼呢?”

花火掏出十塊錢遞給他:“幫我買一包大頭釘,剩下的錢你拿去買吃的吧,看你瘦得像個小猴子。”

蕭小龍樂壞了,抓起錢就跑:“我馬上去!”

花火撫掌奸笑,躲到樹叢後面。要買兇器,怎麼能夠親自出面呢,找個無關的孩子是最好的選擇,而且現在剛放學,商店裡人多,這個時候去買東西沒人會注意。

誰沒有幹過壞事?

這樣,別人想查,也不容易查到了,哈哈哈,她果然聰明啊——都用在歪門邪道上了。

幾分鐘後,蕭小龍果然樂癲樂癲地跑過來,東張西望。看到她後,邀功似地把大頭釘的盒子塞給她:“大姐,買好了,你看還有什麼事嗎,沒事我就先走了!”

急著拿勞務費去FB呢!花火善解人意地摸摸他的腦袋:“7878。”

她把這盒大頭釘塞進包包裡,左右看看,唔,沒人注意,一定要自然,千萬不可以露出做賊心虛之像。

凌晨五點半,手機響了,花火賴了十幾分鍾,才艱難地從床上爬起來。

壞事真不是人乾的,普通的人幹不了這麼花費腦力和體力的事,只有惡魔才能做到。話說,惡魔真的好像挺勤快的,要不然怎麼老是挑晚上出來幹活,比如她,這麼早就起床去幹壞事。要不是為了幹壞事,她絕對不會那麼早起床。

天色很朦朧,但已經能辨認道路。

她走出宿舍,左看右看,萬籟俱寂,真好啊。

雖然宿舍大門值班室的老女人正在打瞌睡,但她還是不想冒被人看到的危險,輕手輕腳地走到牆邊,翻牆出去。牆高不過兩米多點,憑她的經驗要翻過去,根本就是小cass。這樣的事情已經好久不幹了,如今卻為了某個女人重出江湖,唉~~

她趁著天黑,從樹叢中鬼鬼祟祟地穿行,悄然而迅速地來到文娛大樓前。

其實,這種時候不會有人像古代神話中那樣頭掛在樑柱上、屁股坐在釘子上、聽到雞叫就起床、在月光下或路燈下看書學習的,可她還是覺得一切都要謹慎從事。因為,她現在可是去釘老虎的尾巴啊,若是留下點蛛絲馬跡,會惹來大麻煩的。

喏,她都想清楚了,雖然最安全的做案時間是半夜,但她這時候出來幹壞事,也會有點害怕的,而且聽說晚上都有巡邏,所以凌晨最好了。

誰沒有幹過壞事?

人人都在深睡,巡邏的肯定也困了放鬆警惕了,被發現的機率最低!

最最最重要的原因是,這樣容易製造不在場證明。昨天晚上,她可是證據確鑿地在教室裡上了一個晚上的自習,上廁所或回宿舍到睡覺,都有證人可以證明她沒有做案的時間。到今天的案發時間為止,她也會有充分的不在場證明的!

哈哈哈,啦啦啦,她花火是天才!

上下前後左右一個人都沒有,確認完畢!她竄上二樓,迅速開啟鐵門,跑上去。

二樓的鐵門晚上都是鎖著的,蘭妮因為要經常早來後走地做準備、整理場面,所以有一把鑰匙,她趁蘭妮不注意的時候,拿了那把鑰匙去配——啦啦啦,她是小魔鬼!

很快來到三樓,母狒狒專用的那間舞蹈室門窗果然沒有鎖死,她把所有的大頭釘撒進去,那細微的落地聲變成了母狒狒的哀叫聲,讓她聽得很爽。

這麼小的“地雷”,不可能馬上就注意到的,等母狒狒和手下們走進來的時候,踩到“地雷”的場景一定很壯觀,很精彩!

哈哈哈哈,誰是本年度最佳編劇和導演——那還用問嗎,當然是她花火!

花火邪惡地笑,得意地笑,因為晚睡早起而積累的睏意、睡意消失得無影無蹤。然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