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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手臂箍緊了些,用嘴叼住頭頭,說什麼也不放開。

“我要去洗澡,身上臭死了。”

“不臭不臭,你身上什麼味道都是香的。”嚴雨口吃不清,說什麼也不放手,像個固執的孩子。

“起開了,噢,乖。”既然是孩子,就要用哄的,艾默堅持要把他推開。嚴雨憤憤然用牙齒在頭頭上對銼兩下,放開她,翻個身繼續睡去。

艾默走進浴室,放了熱水,將自己沉進浴缸。水溫有點兒燙,視野讓水蒸氣燻得霧濛濛的,面板吸收著熱力,肌肉骨骼緩緩舒展,舒坦的無以復加。

嚴雨似乎一直是個沒有長大的男孩子,無論從外表,還是內心,抑或者是慾望,都停留在二十多歲的樣子。無論在人前威風八面還是無比專業的樣子,在家就恢復了本來面貌。連他的大男子主義都有著孩子的固執和任性,偶爾撒嬌的樣子總是能成功的激發艾默內心的母愛。

艾默在思考,為什麼和嚴雨在一起她會一直覺得很踏實。因為她相信他,就像一個母親相信自己的孩子。也許她錯了,連孩子長大了都會開始有些事情瞞著母親,何況是個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男人。只是他抓著困著,掖著藏著的把持著艾默不願與人分享,只是他喜歡一遍一遍在她耳邊說,“我愛你“,“你是我的“,他表現出來的佔有慾讓她覺得她是他的唯一。孩子不是隻有一件心愛的玩具,而男人也不一定只有一個心愛的女人。似乎自古就是這樣。

艾默抿著嘴笑笑,搖了搖頭。真是要命,原來不信任這件事是會傳染的。人總是耳朵根子軟,別人說一句什麼,就開始動搖,開始懷疑,開始忐忑不安。今天不過是Evelyn送嚴雨回來而已。他們總不能冒著危險在自己的床上幹苟且之事。如果真的有什麼,也應該選在賓館甚至辦公室之類的地方,躲得自己遠遠的,定然不會在自己面前這樣坦蕩蕩的出現。男人回來了,總比在外面晃盪要好。自己何必胡思亂想,莫名添些煩惱。

她起身洗了頭髮,衝乾淨身體,裹著浴巾走出來。嚴雨躺在床上,聽聲音已經睡熟。他難得能這樣快進入夢鄉,她不想吵醒他,轉身去了另一間臥室。

躺在床上,卻翻來覆去也睡不著。艾默發現自己居然失眠了,真是千年不遇的事。忙碌了這一陣子,交了報告,做了presentation,心就一下子空了。感覺像是學生時期經歷了一次讓人焦頭爛額的考試,考完了之後,腦子裡什麼也沒有留下,一股腦全還給了老師。精神已經習慣了依靠忙碌,這一暫停,沒著沒落的。

她很想抽支菸,但是她的煙盒和打火機都在包裡,而包在嚴雨睡覺的床頭。她起身拉開厚重的窗簾,開啟窗子,空氣悶熱,似乎在憋一場雨。她用力呼吸著夜晚的空氣,想要感受煙霧迷漫胸肺的感覺。但是無用,空氣溫熱,混著白日間汽車尾氣,附近餐館的炊煙,建築工地的瀝青味道,但是她的心臟感受不到。

窗外夜色朦朧,路燈一長串珠子一樣延伸,遠處的馬路上有夜行的車經過,在她的視網膜上留下長長的亮痕。北京在她的腳下沉睡,一盞又一盞的燈混在一起,不知道都屬於誰。

她將要在這個城市活下去,在這裡歡笑,在這裡哭泣,在這裡活著,也在這死去。她想起了這似乎是汪峰的一首歌。

十多年前,他的一封信,將鮑家街43號介紹給她。十年前,她讓書恆寄來他們的第一盤專輯。她聽著這個男人的歌,想象著大洋彼岸的他也在聽。她用這平凡無奇的一件事,維持一點點虛無縹緲的關係,純粹是一種心理暗示,沒有任何意義。也許他早就已經忘記了他和她提過這個人的歌,但是她還記得。從《晚安,北京》到《長安街上》,《北京,北京》,她曾經想象著,她與他,有一天,會在這個城市再次相遇。

8月19日:TY

“Shit!”艾默把鬧鐘抓過來看了一眼,已經上午十點了,她完全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睡著的。她想要爬起來,發現一條手臂一條大腿橫在自己身上,嚴雨居然也不知道什麼時候爬上了她的床。

“寶貝,讓我起來,我遲到了。”

嚴雨一把將她扯回來,胡亂披在身上的睡衣被他拉了下來,露出半個雪白的身體。他眯著眼睛看了半秒,翻身把她壓在自己身下,二話不說開啃。

“你幹嘛,別鬧了,我遲到了。”

“不用去了,我已經給你請了假,今天陪我去看醫生。”

“那就趕緊起來,現在去掛號說不定都晚了。”她努力想要把他推開,他顯然不是那麼容易對付的男人,抓著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