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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姑姑還和你說啥了?小子,你也學賊了啊,知道先找家屬走後門了是吧?”看著泊蛟手裡的小本子,洪濤才注意到,他居然拿著一個皮包。而這個皮包和小本子自己看著怎麼就那麼眼熟呢!上面還印著皇家徽記,合算自己已經被媳婦給賣了。也難怪文南要躲著泊蛟不肯和他爭,這玩意真沒法爭,不是一個起跑線。
“沒沒沒!我就是去姑姑那裡問問您在家不。”泊蛟清楚洪濤最恨什麼,趕緊解釋自己不是有意去走家屬路線。
“你也別浪費那些好紙了,這都是防水的,以後留著船上用吧。來,姑丈我都給你準備好了,自己看吧。”洪濤很心疼那個小本子,那是帝國造紙廠給自己特製的,專門在船上使用的。落到泊蛟手裡,和擦屁股紙沒兩樣,他那幾筆字,還不如自己呢。
“全民義務兵役制?……姑丈,這不就是大宋的徭役嘛!您比大宋皇帝還狠,怎麼連女人也得當兵!”泊蛟接過洪濤遞過來的幾張紙,剛開始還挺興奮,以為洪濤給他的是錦囊妙計,可是越看越咧嘴,兩頁紙還沒看完,終於還是忍不住質疑了起來。
“先把全部東西看完再說!”洪濤沒搭理泊蛟的問題,指了指那幾頁紙。
“把武器裝備都帶回家!姑丈,這要是大家手裡都有傢伙了,那不說造反就造反啦!這、這能成嗎?”後面兩頁紙不光沒打消泊蛟的疑慮,反倒讓他更揪心了。這也就是洪濤拿給他看,要是換成別人,早扔對方臉上了。
這幾張紙上寫的東西叫做義務兵役制和全民皆兵政策,要是真實施起來,大概是這個樣子的。
以後金河帝國的正式居民,不管男女老幼,從滿十七歲那天起,每兩年都要去軍隊服役一個月,去海軍還是去陸軍根據自身條件酌情安排,反正是得去一個。一直到四十歲最後一天為止,才能免除每兩年去當一次兵的義務。這裡面還重點強調了所有居民這幾個字兒,也就是說,從皇帝的親兒子到清潔工的小閨女,無一例外。
基於這個政策,帝國海軍和帝國陸軍的常備軍隊數量都被壓縮到極限,軍官一級的才屬於職業軍人,剩下的全是臨時湊起來計程車兵,趕上誰是誰。如果遇到戰爭,帝國政府會優先徵召那些有經驗、訓練成績好計程車兵入伍,然後以此類推。
而且這個服兵役還不是空著手去,是自己帶著軍裝、兵器、盔甲去,服完三個星期的兵役之後,再帶著這些裝備回家。別以為回到家就算完事兒了,這些裝備都要保養完好,差一點都不成,這就不是罰款的事兒了,一旦這個制度被議會批准,這就是法律,誰做不到就是犯罪!
這意味著什麼呢?意味著以後金河帝國每家每戶,只要有十七歲到四十歲的人,那就至少都有一套盔甲兵器。而且每個人都接受過正規的軍事訓練,還沒法荒廢,隔一年就得去溫習一次,想忘都忘不掉。回到家你也不能閒著,沒事兒就的保養保養這些裝備,想不熟練都難。
四百五十章全民持槍
可是一旦這樣做了,金河帝國政府的權威就將下降到歷史最低點了。軍隊是國家的,可老百姓和軍隊一點差別都沒有了。他們手中也有武器,也一點不比軍隊的差,因為他們就是軍隊。這要是有個什麼內亂啥的,得,誰鎮壓誰就得另說了。就算沒有內戰,平時這些當官的走在大街上也得提心吊膽,天知道自己在什麼時候得罪誰了,直接上來給你一槍,一命換一命,誰受得了?
“如果你能讓百姓吃飽、穿暖、有冤伸冤、有難解難,大家吃飽了撐的去造反?假如你做不到這些,就算沒有槍支、沒有刀劍,老百姓就推翻不了你了?你不能因為當官了,就站在當官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我問你,如果此時我們還在海邊的連排船上,咱們還是進城都需要靠邊走的疍民,你會希望自己手裡有把槍嗎?”
洪濤這套東西又不是原創,他基本也沒啥原創,除了剽竊後世就是借鑑後世。全民皆兵的義務兵制度,他是從後世的瑞士抄來的,之所以選擇瑞士的兵役制度做模板,主要是因為金河帝國和瑞士有些地方比較接近。都是人口少,國家富,唯一的區別就是金河帝國有海軍,而瑞士沒有。
至於說為什麼沒采用歐美國家普遍採用的募兵制,因為洪濤覺得那樣一來,將來當兵的肯定都是國家的中下層人民,統治階級的子女、富人的子女全都不願意為國家效力,也不需要這份工資,這對國家的發展不利。
假如自己整天在臺上號召國民愛國、要為國家拋頭顱灑熱血,說得天花亂墜、慷慨激昂。但是自己的兒女一個人都不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