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多數都是這種人。
貝都因人是純粹的遊牧民族,他們住在哪兒,全完取決於哪兒有牧草和水源,既沒有鑽研的時間,也沒有做買賣的功夫。但是他們也沒閒著,長期的惡劣環境造就了貝都因人兇悍的性格,所以要說誰能打仗,那他們是阿拉伯人裡最能打的。貝都因騎兵和駱駝兵在沙漠裡來去如風,根本不用特意訓練,因為搶劫和仇殺就是伴隨他們一生的遊戲。
而且貝都因人極端仇視外族,他們在沙漠自給自足,一般不出沙漠活動,也不樂意看到別人進入沙漠活動。整個阿拉伯沙漠地區都是貝都因人的家,這片大沙漠雖然給他們的生活造成了諸多不便,但反過來想一想,也不是沒有好處。沙漠就是他們的天然屏障,別人要想進攻他們,沒有足夠大的勇氣和優勢,基本是不可能的。
在貝都因人祈禱的時候,他們總會這樣說:真主啊!求你憐憫我、憐憫默罕默德,但不要憐憫其他任何人!
不過貝都因人的性格又很矛盾,一旦你成為他們認可的客人,那他們就會把你視為家人,會像保護家人一樣保護你。除非他戰死,要是讓客人在自己的地盤裡受到傷害,貝都因人認為這是對真主的玷汙。
在這個時代,阿拉伯人的生活都比較簡單,社會結構也相對簡單。一頂帳篷就代表著一家人,好幾頂帳篷湊到一起,就是一個牧群;好幾個牧群湊到一起,就是一個氏族;幾個有親戚關係的氏族湊到一起,就是一個部落。部落就是阿拉伯社會最基本的組成單元,部落的族長叫做謝赫,是由大家選出來的德高望重、公正、慷慨的長者擔任。
在部落裡,所有人都是自家人,表現形式就是在自己名字前面加一個字首。比如這個部落的族長叫賽義德,那這個部落所有人的名字前面都要加上貝努賽義德這個詞兒。貝努的意思就是子孫,說明自己是賽義德的子孫。出去打架、搶地盤的時候,也能讓對方知道自己到底是哪個部落的人。
假如你殺死了一個部落的人,尤其是貝都因人,那你可就麻煩了。整個部落都會將你、你的家人、族人視為死敵,然後兩個部落就開始仇殺,不死不休。有些部落之間的紛爭可以持續上百年,直到有一方被殺光或者支付了讓對方滿意的賠款才能結束。
賽義德講到這裡時,洪濤突然明白了一個事情。後世美軍在伊拉克、阿富汗、敘利亞地區為啥很難培植代理人,主要原因應該就是這個。在這些主要由部落組成的國家裡,外人來了根本搞不清楚誰和誰是世仇、誰和誰是死敵。如果你安排不好,讓兩個或多個世仇部落在一起執政,用大腳趾頭想,也能想出他們會不會互相配合,能不當面打起來已經是很給美軍面子了,只要美軍一離開,立馬就是部落戰爭。什麼國家、民族、宗教,對這些部落來講都是扯淡,先把仇報了再說吧。因為對方殺了我爹、我兄弟,我也殺了對方的母親和二叔,一殺就是幾年、十幾年、幾十年,這玩意還能說得清楚嗎?
千萬不要以為阿拉伯人都是宗教狂,在部落和宗教之間,絕大多數阿拉伯人會選擇部落,這是他們的生活習慣和文化傳統。相比起這些東西,宗教來的比較晚,而且很多遊牧部落是不太虔誠的,宗教對他們來講,並不是生活必需品。但部落是,一個沒有部落的人,在這片土地上就活不下去,因為任何人都可以殺死你,你受不到任何保護,包括法律和宗教。
說起阿拉伯人,就必須說說宗教,誰讓他們是政教合一的傳統呢。對十三世紀的穆斯林來講,《古蘭經》不僅是經書,還是法律,又是人生哲學。
穆斯林的基本綱領有五個,也就是說你遵守了這五個信條,基本上你就可以是一個穆斯林了。
第一個綱領是向真主表白,每一位穆斯林從出生到死亡,說得最多的就是兩句話:“除真主外,別無神靈”、“默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
如果你去麥加或者耶路撒冷,每天你都會看到一個人登上高高的塔頂,然後向下面禮拜的人宣講,這個人叫做穆艾津,翻譯過來就是宣禮員。他宣講的頭兩句話,也是這兩句。按照伊斯蘭教的規則,只要一個人當眾宣讀這兩句話,那這個人就已經是一位穆斯林了。
第二個綱領是禮拜,每一個穆斯林每天都要向著克爾白禮拜五次(克爾白就是麥加聖城禁寺中間的一個大方屋子),不管你在世界何處,都要面對麥加聖城的方向做禮拜。每個週五中午的禮拜,是公眾禮拜,凡是成年的穆斯林,都要去禮拜寺集中。
第三個綱領是宰卡,意思就是法定的施捨。雖然說是施捨,但加上法定就不一樣了,每個穆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