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東西,他是被兩名海商忽悠暈了,有點相見恨晚、在世知音的感覺,在酒精的刺激下,不知不覺就把帝國的秘密透漏了出去。
可惜他不光是犯了無心之錯,這兩名海商不光套了他的話,還要付錢讓他幫忙弄一套報廢的分流裝置,說是要回去自己搗鼓搗鼓,弄出石蠟和瀝青,然後專門賣給各國的造船廠用於刷船防腐。這套分餾裝置就算是翁小乙在作坊裡的入股份額,他在家待著就能每個月分紅利。
翁小乙並沒對海商的理由認真分析,或者他根本不想多動腦子,也或者是他根本不在意這些廢料到底能用來幹嘛。反正每年都有大批的廢料和報廢裝置被扔到無人的雨林裡去,既然有人肯花錢買,還能為自己帶來不菲的收入,那何樂而不為呢。最主要的是他不僅能得到海商的錢,還能把化工集團用來僱人處理廢料的錢也省下很多,兩頭通吃的好買賣啊。
其實要是換個人,洪濤早就先讓慈器把他抓起來審問了,嘴再嚴的人,也扛不住監察部裡的刑具,用不了半天時間就會全招供,然後再把這些口供印證一遍,就可以開始抓人了。這種罪名已經足夠叛國罪了,只要沾上這一條罪名,想去挖礦都沒機會,直接就是死,而且是公開執行,在碼頭上吊死。
可翁小乙不一樣,他是翁家的女婿,家裡還有兩子兩女,大兒子都已經快有孩子了。如果這麼對付他,那化工集團裡就會挖出一大批責任人來,不管是不是他的同謀,至少在賬目管理、核查問題上是存在疏漏的。翁小乙算是化工集團的中高層管理人員,其他責任人的職務能小得了?這樣的話,就等於是把翁家一鍋端了。
讓好不容易重建起來的翁家再毀在自己手裡,還是以這麼公開、恥辱的方式,洪濤用大腳趾也能想出是個什麼後果。估計把這些責任人處決、處理之後,翁家的婦人們也就自殺得差不多了。她們還有什麼臉面在帝國繼續生活下去呢呢?都成賣國賊了,一家子賣國賊!會被全帝國人民唾棄的,走到哪兒都抬不起頭,不光是自己受罪,連孩子、甚至孩子的孩子都受牽連。
就算洪濤真是鐵石心腸,不在乎這種結果,那泊家、黃家、布家、歐家、溫家會是什麼反應?他們會像自己這麼大公無私、大義滅親嗎?答案百分之九十九是否定的。這下好了,在如何處理翁家人的問題上,帝國議會、帝國政府裡都會吵成一團,因為這些家族在金河國的政界裡都佔了很大比重,他們和翁家是姻親,翁家倒黴了,他們也臉上無光,還有什麼理由去擔任帝國政府職務?
最終會吵出一個什麼結果來,洪濤都不敢確定,但他能確定的是這種爭吵很容易記仇。帝國議會、政府從此之後就別打算就事論事了,很多年都會受到這件事兒的影響。而且帝國居民對這件事兒的態度也不會是一邊倒的支援法律,很多人都會認為帝國法律過於嚴苛了,因為這次的處罰物件是一直都很低調、人緣很好的翁家,她們家到現在依舊是女多男少,說是孤兒寡母也不為過。
嚴格執法是好事兒,大義滅親也可以,但是這麼做的目的是為了什麼呢?洪濤覺得不能擺脫目的而單獨在紙面上說法律問題,只要是對帝國有利的,違法了也應該去做。但做了之後必須有承擔責任的人,也就是說違法者必須受到懲罰,不管你是為了什麼,這才是法律應該帶個人們的印象,不能說你的出發點是好的,就可以隨意踐踏法律。在這個問題上洪濤騙了慈器,最終背黑鍋的人不是慈器,而是他這位皇帝自己。
如果不這麼說,慈器是不可能聽自己話的,他們慈家就指望著自己呢,如果自己去背黑鍋,他們以後靠著誰?為了兒女、子孫,這兄弟倆啥都能幹出來,所以必須要騙一騙。
其實只要洪濤想,這件事兒誰都不用背黑鍋。私自監聽帝國官員、未經批准調查帝國官員、隱瞞證據干擾司法公正,這些罪名都能靠作假手段、串通政府官員遮蓋過去,而且慈器做這種事兒一點難度都沒有。只要在大海上把那兩個大宋海商截住,然後從他們的供詞裡往上倒,一樣可以倒出翁小乙來,再由自己出面和伊一、泊蛟、法官們私下串通一下,把這件事兒就截止到翁小乙這裡,秘密處決了完事兒。過一段時間再利用這件事兒內部處理一下翁家,讓翁家讓出化工集團裡的幾個主要位置,派外姓人擔任,摻上幾年沙子,翁家也就控制不了化工集團了。
從這點上看,這種私下的、違法的處理方式,應該是更利於國家穩定和發展的。它能把對政府、對國家、對人民信念的傷害都降低到最低。
但洪濤不這麼看,他認為一個相對公平合理的規則最重要,哪怕失去了化工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