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冬至這一天,洪濤也換上了自己的新衣服,一身棉麻未染色的休閒裝!這是他讓振州城裡的裁縫做的,一直都沒顧得上穿,現在正好拿出來顯擺顯擺。不光是衣服和褲子,還有皮帶和皮鞋,這也就是沒有穿衣鏡,洪濤看不到效果。他現在這個摸樣,手裡再拿上根文明棍,活脫就是一個民國時期上海灘混混的樣子。但是宋朝人沒見過民國什麼樣兒,更不知道上海灘,雖然覺得洪濤的穿著有點怪異,卻也沒往心裡去,頂多是認為洪濤家鄉的衣服就是這樣的。
洪濤光自己穿上還覺得不夠,又慫恿泊珠也穿上了一套同樣款式的衣服,腰裡也不繫布帶子了,換成了一條鯨魚皮刻花的皮腰帶,上面還有一個帶紐扣的皮荷包,裡面專門裝銅板用。腳上也套著和洪濤一樣的皮涼鞋,走起路來都不敢落腳,有點一順邊的感覺。長這麼大,她估計還沒踩過草鞋之外的任何一種鞋子。
“哼!辱沒祖宗!”對於自己這個沒心沒肺的女兒和這個全身都是心眼子的女婿,泊福老人依舊是毫不慣著,看不順眼就說。尤其是看到他們倆腳底下居然敢踩著皮鞋,氣就不打一出來。他也知道現在管不了洪濤了,但是該說還得說,愛聽不聽。
其實這個穿衣服吧,就是為了遮蓋、禦寒、方便工作,然後才是美醜。在海南島這裡不用考慮禦寒了,常年都是單衣,方便工作就是唯一的需求。原來的疍家七分褲沒有褲腰,要用布帶子系在腰間,很熱,不舒服。有了洪濤這種帶褲腰帶皮帶的褲子,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