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連孩子的安危都不能使曼娘卻步。其實,對於這種潛伏傷害性的精神病患,最好的處罰就是終身監禁,但這話她不能說。
明蘭把兩手一攤,笑道:“侯爺把她遠遠送走了,倒也是個法子。”
顧廷燁怔住,他實沒想到,此時此刻,明蘭居然還能這般理智冷靜的分析,說的頭頭是道,絲毫不帶半分情緒,他心頭忽然百種滋味起來。
“還有朝堂之上,府邸之外,這事越快了結越好。”他忍不住辯解一二。
“這事原本就是不好鬧起來的。”明蘭立刻表示同意,並且道,“曼娘一不是你的妾,二不是府裡的奴婢,人家正經的良民一個,咱們憑什麼要打要殺的。若是良民犯了過錯,也不該以私刑了斷,要過堂審問然後定罪,到時候,公堂上一鬧,咱們的臉還要不要了。夜長夢多,若耽擱久了,叫你的對頭拿住,就沒完沒了了。”
倘她是顧廷燁的政敵,一定會拿這件事做伐,把事情鬧大了不可。若真叫人參了私德不修,那顧廷燁沒準也得和沈國舅一樣,在家思過了。兩位心腹一起思過,皇帝可要燒眉毛了。
顧廷燁定定看著明蘭,神色複雜,默了半響,才道:“在綿州,我給昌哥兒置了百畝田地,又叫人看著,只盼她能念在兒子份上,就此消停。”說著,他臉色倏然一變,厲色道,“再有一次敢作惡,我就顧不得了,立時取了她性命。”
明蘭點點頭,隨即又揮揮手,叫起來:“哎呀,其實這不是關口啦!要緊的是那一位,我說你到底想出轍來了沒有。”她滿面懼色,“我可再不敢和她一道住著了。”
名義上的長輩,打不得,罵不得,真是處處掣肘。
看她才一副鎮定自若的模樣,轉眼又如只受了驚的小兔子般,顧廷燁不由得莞爾,“放心。便是你敢跟她住著,我也不敢。我已經佈置好了,這就分家!”
作者有話要說:評論區裡討論的如火如荼,某關也不好意思沉默了。這裡申明幾件事。
首先,不少讀者認為曼娘太幸福了,傷害了這麼多人,還能帶著錢袋子去當土財主享福。
這怎麼可能?事實究竟是怎麼樣的呢?
一個會出戲子的老家,那必然是貧瘠的,不然不會背井離鄉去做戲子;然後,古代田地的利潤率大約是百分之三(貧地)到百分之十(除非非常非常的肥沃的土地),就是說,若算十兩銀子一畝地,那麼一百畝就是一千兩銀子,我來算個折中,按照百分之五的利潤,也就是說,曼娘母子每年的收入是五十兩左右的銀子。
請問,五十兩一年的生活費,曼娘能過怎麼豪華舒服的生活。
另一方面,大家畢竟生活在現代,對真正的窮鄉僻壤可能沒有什麼概念。
我寫曹表妹流放那段日子的時候,有個很可愛的讀者,詳細分析了關於古代流放的狀況,真的,古代的窮鄉僻壤真不是鬧著玩的。
現代人生活在小城市小地方,最大的不便,大約就是看不了IMAX電影或者上淘寶購物時,賣家會要求另加郵費,可在古代,窮鄉僻壤是真正的生活品質截然不同。
像在西北地區,蔬果貧乏,人人臉上都是一層土,水的味道不是鹹的,就是帶鹼味的,只能吃糧食和肉食,很容易得病又因為是貧瘠地方,所以連個好些大夫也請不到;至於學業,只能讓孩子去附近的鎮裡,或是別的大戶人家附學了。
讀者們很氣憤,顧二說要叫地方官照應。
可是在古代,男子方能立戶,一個孤身女子,帶著一個孩子,還有不少的財產,那些窮山惡水的刁民們,還不活吃了他們母子?!並不是真的讓曼娘母子去橫行霸道啦。
小地方,偏僻,閉塞,沒有消遣,沒有戲班子,連個SHOP都沒有, 需要每月或每半年去趕集,才能獲得休閒娛樂品或一根釵。
除了每日看日升日落,聽雞犬相鬥,曼孃的生活的確是算完了,所以她才會那麼絕望。
對顧二而言,這就等於流放,把不安定的因素遠遠的隔開,等於放棄了那個兒子,當然,他的個人感情因素也是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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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們很多討論都是有道理的,因為顧二在這件事情上的確有個致命的錯誤(這個以後再說),但不是某些讀者口口聲聲的‘什麼禮法問題’或者‘律條問題’!
為了這些讀者,某關特意多寫了一段,原本我以為大家都是明白的,所以略過不寫的,沒想到有些妹紙,居然把顧二不狠狠處置曼娘歸到什麼禮法,什麼原則問題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