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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齊凌(微窘):誰說我是第一次的!

☆、第22章 大白真相

第二天清晨,寧凝的手機震動起來,一夜沒睡好的她睏倦地拿起手機,呆呆地看了一會兒那個時間,她已經不用去上班了。

她打了個呵欠,探頭看了看下鋪,奇怪地發現齊凌不在,想到昨晚他的沉默,心裡突然有點不安。她打了個電話給他:“你去哪兒了?今天還帶飯嗎?”

“帶。我馬上就回來。”

昨晚她沒有買菜,因此只有前晚剩餘的一些食材,都是些比較耐放的食材。她開始削土豆,切片和香腸片、胡蘿蔔片一起炒一下就是個菜了。早飯的話,繼續白粥為主食,搭配炒雞蛋和醬菜。

不一會兒齊凌從門外進來,見寧凝在切香腸,就說:“多做點菜,和昨天一樣裝兩份”

寧凝一愣:“裝兩份?另一份給誰吃啊?”

難不成是昨天那個前臺?想到這個可能她心裡不舒服起來,他昨晚親了自己算是什麼意思呢?到了最後他什麼都沒說,只說了一句“太晚了,睡吧。”接著兩人就和以往一樣,分上下鋪各管各地躺下。剛才他進門時也一臉平靜,當昨晚什麼事都沒發生過一樣。

齊凌挑眉:“還有誰?你和我一起上班啊。”

“我已經辭職了啊,你去兼職,我去幹嘛呀?”

“你確定你是主動辭職?公司無理由辭退你,是要付補償工資的。”

“對呀!昨天我不是還沒簽字嗎?”

昨天胡總故意刺激她是個畫圖的,又說她既然不在乎在公司上班,就請她走吧。她情緒太過激動,爭著口頭意氣說不幹了,連這個月的工資都沒拿就離開了,現在看來反倒是好事了。

她洗乾淨手,找出當初和公司籤的合同,仔細看了一下違約責任。如果要提前結束合同,不管是公司還是員工,都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如果是員工違約,需要賠償其對公司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而相對的,如果公司辭退員工,至少要補償一個月的工資,並按員工就職年數補償對應月數的工資。這方面即使公司合同沒有約定,勞動法也有相關規定。

她在公司上班不到一年,多的就別想了,但至少能得到一個月的工資補償,這樣也能讓她在找到下一份工作前,有足夠的生活費度過。

所以說,她還得去上班嘛,昨天說過什麼了?那都是氣話,她明明是更為佔理的那一方,為啥要放棄自己的權利?而且胡總和鄭光榮能公開他們在辦公室的對話嗎?

這麼想著,寧凝的心情就好了起來。她利索地把做好的飯菜裝入飯盒,背上包和齊凌一起出門。

到了公司門口,齊凌對她說:“要有什麼事就給我打電話。”

“嗯。”她的心頭湧起一股暖意,有人隨時能做你後盾的感覺真好,雖然是個不怎麼善解人意的傢伙。她按下電梯按鈕,回頭看了一眼,發現他才剛轉身向對面大樓走去,那他剛才就是一直看著她走進大樓門口的呀。

寧凝心裡甜甜地走出電梯,刷了考勤卡,卻在辦公室裡看見了鄭光榮,他背對門口說著:“……辭職了,她的工作任務,由大家暫時分擔一下……”

哼,當眾宣佈她已經辭職了嗎?本姑娘偏偏就來上班了。

來上班的路上她就和劉玲發過短訊息了,所以整間辦公室只有劉玲是知情的,一見寧凝出現,辦公室裡所有人的眼神都轉向門口方向並透出驚訝,剛剛“被辭職”的人怎麼在上班的點來了。

話說了一半的鄭光榮意識到了不對,回頭見是她,不由吃了一驚。

即使這樣,她美好的心情也沒有受到任何影響,微笑著和所有人打了個招呼:“早。”接著無視鄭光榮震驚的眼神,其他同事低聲的議論紛紛,走到自己的辦公桌前坐下,開啟電腦,繼續自己昨天做了一半的工作。

鄭光榮很快反應過來,板著臉問:“寧小姐,你不是已經辭職了嗎?”

“哪有這回事啊。我不是來上班了嗎?”寧凝輕鬆地說道。

鄭光榮欲言又止,轉身進了自己辦公室。

整個上午,設計部在一片安靜中透著詭異與猜疑的氣氛中度過。快到中午的時候,劉玲走過來,低聲叫她:“寧寧,快看郵箱。”

寧凝開啟公司內部郵件系統,見到有封新郵件,傳送物件是公司所有員工,郵件標題用粗黑顯示:關於對公司設計部職員寧凝的處理意見。

她開啟郵件,郵件內容是這樣的——

告公司全體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