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嫡違法。
大唐律有云:“嫡妻年五十以上無子者,得立嫡以長,不以長者亦如之。”
也就是說。只有在嫡妻五十沒用生子的情況下,家裡才能把庶長子立為嫡子,傳承家業。若是家中有爵位的,則立為世子。
但、但新野縣主今年還不到三十歲呀,裴重暉就把個妾室生的兒子記為嫡子。還大喇喇的錄在族譜上,這不是明晃晃的違法嘛。
其實吧。李家那些宗親還真在乎裴家人是不是違法,但裴重暉娶了縣主,卻還敢大搖大擺的納妾,這是在打李家人的臉,這是宗親們絕對不能容忍滴。
說到這裡,有人可能要問了,當年蕭南還是縣主的時候,崔幼伯童鞋不是也有兩三個侍妾嘛,那會兒怎麼沒人彈劾。
這一點作者需要解釋下,崔幼伯和裴重暉的情況並不同:當年崔幼伯雖有阿槿、芙蓉等侍妾,但那只是婢子,並不曾立婚書;而裴重暉的妾,卻是立了婚書,入了族譜的妾,是受法律承認的‘貴妾’。
這下大家應該能明白了吧,在一般官宦人家,除非是對兒媳婦非常不滿、卻又無法休掉,這才會立個‘貴妾’。
而新野縣主呢,她可是皇家貴女,裴家就敢弄個妾來‘噁心’她,足見裴家的肆無忌憚。
裴家人既然這麼不給李家人面子,那李家的宗室也不打算客氣了,繼續深挖裴家的隱私。
接著,大家又發現了裴重暉的一件‘不法事’。
這件事恰巧也與裴某人的妾有關(某薩吐槽:你們確定是巧合,而不是故意?),原來,裴重暉的這個妾是他幾年前去‘遊學’的途中遇到的,男子英俊多金,女子柔媚多情,兩人當下便上演了一出大唐狗血愛情劇。
只可惜,裴重暉已經娶了新野縣主,在現實和愛情中,他無奈的選擇了現實。
而那位美妾呢,實在太愛裴郎君了,毅然決然的跟他私奔鳥。
若是單說美妾私奔的行為,倒也沒什麼,‘聘者為妻奔則妾’,人家也沒奢求當正妻,且非常知趣的做了妾,不是嗎。
但問題來了,私奔什麼的,不止在道德上被人唾棄,就是法律也不允許的。
而且那美妾家中不但有父母,還有個指腹為婚的未婚夫。
如此一來,裴重暉就涉嫌強奪人妻、誘拐良家女子,那美妾依律同罪。
另外,也不知誰那麼‘貼心’,還不遠千里的把美妾的父母、未婚夫請來,齊齊對簿公堂……這下子,裴家徹底熱鬧了。
御史聽到風聲,也很稱職的上了彈章,一下子參掉了裴重暉的從六品蔭職。
昏迷的裴重暉不知道,待他醒來後,他不但沒了官職,連美妾嬌子,估計也沒了,而且還要有牢獄之災。
而裴家家主也沒空去喊冤、沒空去咒罵李榮了,這會兒。他既要忙著給獨子請醫問藥,還要去京兆打點官司,總不能兒子病危了,唯一的孫子也被人奪了去吧。
這些統統與李榮無關,因為他已經收拾了行囊,跟聖人和太子告辭後,準備西行了。
聖人對這個侄孫兒很無奈,勸又勸不聽,偏李榮還一嘴的大道理,把他皇帝伯祖父也饒了進去。只好揮手讓他離京。
太子呢,對李榮的印象頗好,而且這一次。李榮抽了裴某人,歪打正著的幫了太子一把,因為裴家一向跟魏王比較親近,李榮把裴家折騰得七葷八素,雖傷不到魏王。可太子看著高興呀。
於是,聽說李榮執意要去西北,勸說無果後,很大方的送給李榮不少金銀之物做盤纏,另外還賜了他一柄上好的橫刀做防身利器。
李榮離京那天,蕭南夫婦帶著孩子也來送行了。
“正則兄。一路順風。”
崔幼伯代表他們一家子送上了禮物,是一個一尺見方的匣子,匣子上扣著精美的鎖釦。鎖釦上掛著銅鎖,看不到裡面的東東。
說實話,崔幼伯也不知道匣子裡放了什麼,這件禮物是蕭南準備的,而他也習慣性的做甩手掌櫃。他相信,自家娘子能幹。送出去的東西既不會失了家族的體面,也不會讓收禮的人不喜。
“多謝!”
李榮單手接過匣子,咦,貌似還挺重的,他挑了挑眉梢,故作隨意的掃了蕭南一眼。
果然,蕭南接觸到他的目光後,唇角微微上揚,露出一個別有深意的笑容。
李榮瞭然,這件禮物估計是蕭南選的,而且很特別,極有可能給他‘驚喜’。
轉手將匣子交給身後的小廝,李榮抱了抱拳頭,“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