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和審判員看了眼凌雲染,低頭在紙上寫著。
“那就是殺人對你來說是尋常的事?”,公訴人繼續問道,“反對,公訴人試圖引導被告做出有歧義的回答”,顧以禮連忙提出異議,他看凌雲染的樣子,恐怕是要點頭。
“被告可以不用作答”,審判長說道,公訴人嘴角勾起一抹笑,舉起手裡的醫院報告,對著審判庭朗聲說道,“這份是在5個月前,被告在穆言樓下淋雨等候時,給雷劈中後,在醫院的檢查報告”,公訴人讓助手把影印件分發給審判長、審判員和書記員,
“報告中說明,在被告甦醒後,精神、思維、舉止異於常人,曾手中握刀,對看病的心理醫生進行恐嚇,由此說明,在經歷雷劈後,被告的精神狀況非常不好,很有可能具有嚴重的暴力傾向。
在24名持刀歹徒的包圍下,被告進行正當防衛是沒有任何錯的,但是當歹徒一一死去時,或許剩下三人、兩人、一人,向被告求饒或者試圖逃跑時。
正是這種嚴重的暴力傾向,使得被告在已具備足夠脫逃的機會時,仍殘忍的殺害在場的所有人。歹徒有罪,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卻不該由被告來手刃24條人命!”,
公訴人傳喚鑑定員出庭,奉上最後一份有力的證據,“請審判長、審判員開啟編號09號檔案,請鑑定員誦讀出24名死者的死亡原因”,
“審判長、各位好,經法醫鑑定,24名死者的身上皆有數處外傷,但致命的原因都是因為一刀割破喉嚨或扎入心臟後,大量失血而死,均是一刀斃命。。”,
法庭裡響起了明顯的吸氣聲,驚駭的眼光往站在被告席的凌雲染望去,卻見她低著頭,視線飄忽,沒有表情,毫不在意,
公訴人緩緩說道,“從醫院報告,可以證明,被告具有嚴重的暴力傾向,而24名死者的致命原因可證明,被告當時並非出於生命受到威脅的正當防衛,而是純熟的殺人手法,可以稱作血腥而殘忍的屠殺,因此,懇請審判長、審判員,裁決被告故意殺人罪,成立!!”
“我暫時沒有問題了”,公訴人說畢,胸有成竹的坐下,朝著顧以禮示意,這一仗看你怎麼打了?
顧以禮扶了眼鏡,說道,“審判長、兩位審判員,接下來呈上編號13的影片證據”,審判長許可,在電視裡播放影片,
顧以禮在旁說道,“這是本案的死者之一,鄭海在去年犯案時的監控錄影。從影片裡可以看到,鄭海在持刀搶劫便利店時,遭到保安的電棒擊打,致使他半邊身體麻木,可鄭海沒有逃走,而是持刀追上保安,將其打倒在地,砍了20多刀,令人致死”,
影片裡的血腥場面,讓見慣了的審判長和審判員仍是微微皺了眉,顧以禮翻著手裡的資料,說道,“編號14;15;16至20,都是本案其中八名死者被監控拍攝到的作案記錄,所有影片的共性,都揭露出死者全是亡命之徒,防衛行為只會激發出他們更加暴力和血腥的反擊”,
顧以禮讓助理律師把兩份資料呈去給庭長、法官,說道,“編號03號證據,是凌雲染的驗傷報告,指出凌雲染全身受到30餘處的刀傷,還有遍佈全身的軟組織挫傷、三處骨裂,基於被告的*,呈上的是區域性照片”。
照片裡幾乎找不到一處完好的肌膚,傷痕累累,刀疤交錯,審判長往凌雲染看了一眼,漂亮的臉蛋下,竟看不出身體受了這麼多的傷痛,而她竟如無事般的站在那裡。
顧以禮繼續說道,“編號09號證據,也就是剛才公訴人出具的24名死者的驗屍報告,鑑定人說明24人致命的原因,可請審判長、審判員再仔細看看,報告中對於其他部位的說明。
除了致命傷口外,24名死者身受脫臼、骨折、挫傷等多處傷口,可見被告最開始的防衛,並沒用到任何武器,而被告在身受重傷,在對方危及性命的前提下,才不得已出手”。
顧以禮嘆聲說道,“24條人命的逝去,的確讓人惋惜,可是換個角度,24個持刀歹徒瘋狂圍攻2個無助的女人,這樣的場景更是泯滅人性。如果被告沒有奮不顧身的與死者對抗到底,那麼,今天,犯罪分子逍遙法外,而失去的兩條無辜生命,是否就是微不足道的呢?”
作者有話要說:這兩章寫的很辛苦,請看官高抬貴嘴,吐槽少點,賣笑佛的C胸借你們拍拍【大方臉】
這周忘上榜了,不過還是會保持更新的節奏,因為忙完,有時間寫文了,萌不萌?萌出一臉鼻血。
這兩天看了本一受多攻的小說,再一次重新整理了作者君的底線,ok,不得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