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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部分

看,明朝已婚女一般都要戴髻。窮的就戴頭髮編的假髻,富的有銀絲髻、金絲髻。

金瓶梅里,潘金蓮一開始就是戴頭髮編的黑髻,給西門慶做妾後,就有了銀絲髻戴。

死了老公的婦女要穿素服戴孝髻。《呂大郎還金完骨肉》,裡面那個小叔子呂寶,把為兄守孝的大嫂給賣了。還對買他大嫂的人說,“只看戴孝髻的,便是家嫂,更不須言語,扶他上轎,連夜開船去便了。”

買家依計而行。結果,恰好呂寶的大嫂和呂寶的媳婦換了個髻戴。於是,那些人搶上呂寶的老婆就跑了……

至於官宦人家的太太,封了誥命就可以戴冠了。

大家可以自己搜下圖片。那個髻就是個上尖下圓跟圓錐體一樣的東東。冠長得又扁又矮,跟橢圓體一樣的東東。

《金瓶梅》第二十八回寫潘金蓮:紅絲繩兒扎著一窩絲,攢上戴著銀絲鬏髻。

這就是明朝已婚婦女的常用髮型鳥~

明末還流行起了牡丹頭,作者也不喜歡。

作者不會發圖片,乃們可以自己去搜呀。

☆、訴狀

穆知縣最終將莊秀雲訴和離案的審期定在了八月初五。

百姓聞訊,不由交口稱讚,這新任父母官委實體貼治下子民。這起官司不結案,丘城縣的百姓連中秋都過不好!不然多吊人胃口?心上懸著官司的勝負結果,月餅吃著都沒味啊。

其實穆知縣也很頭疼。

他本意並不想審理這件案子。

一則清官難斷家務事。二則一個婦道人家,動不動便要主動求去,真是傷風敗俗。如此不守婦道,理當叫她承受一番笞撻,以儆效尤。可他甫被調任丘城知縣,便要當眾笞撻婦人。若那婦人能將夫家錯處說出個一二三來,他還要準其和離,壞人姻緣。想想便覺晦氣。

是以,按照他的想法,這樣的訴狀能不受理便不受理。

但這個文莊氏很聰明。她的訴狀大意是說,她父母年邁,兄弟年幼,母親近來又臥病在床,父親的身體也大不如前,她需要在孃家長期侍疾。可夫家又需要正妻主持中饋。為了不耽誤夫家,她便主動求去。怎奈夫家一意挽留。然而,她已下定決心盡孝,定要堅持和離。沒辦法,這才一紙訴狀遞上來,請求知縣做主,准許她夫妻和離,成全她一片孝心。

那訴狀寫得:

……烏鴉反哺,羊羔跪乳,禽獸尚能如此,何況人乎?民婦忝受父母十六年養育之恩,未報分毫,常令此心如煎如熬。愧疚之情,無以言表。縱下筆千言,亦不能稍令釋懷。而今實不忍雙親老無所終,小弟幼無所養。百般無奈,只得忍痛拜別夫婿,自請下堂。自此,侍奉雙親,教養幼弟,以全孝悌大義……

真是字字泣血,句句揪心。令聞者悲傷,觀者感佩。

最要命的是,完全站在大義那邊。

一個“孝”字壓下來,這案子必須得審理。丘城縣可不是什麼山高皇帝遠的窮鄉僻壤,事關孝悌大義,他焉敢輕慢?

不過這丘城縣城也就那麼點大,饒他是新來此地上任,隨著縣裡有頭有臉的婦人來和他的夫人打了幾圈葉子牌,他的幼子去茶館酒樓溜達過幾圈後,他便已知曉了文家這樁爛事。

這個文家,根上是丘城縣的人家,但家裡只有文父這麼一個人。沒錯,單就他一人,爹孃兄弟俱無。文父的爹孃過逝太早,只留下十幾歲的兒子孤苦伶仃賣柴為生。後來到了二十來歲上時,這文父用好容易攢下來的錢,從人牙子手裡買了個媳婦,媳婦同年便給生了個兒子,這兒子就是文正龍。

文父婚後便外出做生意去了,沒幾年後回來,便在這丘城縣買房置地開鋪子,日子過得像模像樣。

這文父早年也是吃過苦的,當時又年輕力壯,便將生意做得有模有樣。不過因在外地也有幾間鋪子,所以時常在外。待到文正龍十歲上時,便常帶著兒子去外地照管生意。

文正龍容貌性情肖父,嘴甜不說,生得也是俊俏討喜。街里街坊的長輩都喜歡他,又見他小小年紀便時常跟著父親外出做生意,便都只道這是個好孩子。

待到文正龍十八、九了,文母便操心起兒子的親事。經官媒介紹,便相看上了莊家。

文家娶不上大戶人家的小姐,但要娶個耕讀傳家兼且溫柔貌美的小戶女子,問題也不大。

要說這莊家也真是倒黴。

那莊氏夫婦對女兒的婚事十分上心,還著意打聽過的。只道這文家是個家境殷實的人家,文正龍又是個勤懇上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