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學費是夠了,還能餘六十塊錢,可她不想就這樣把錢攢著,那就變成了死錢,她想錢生錢。
自己目前還是個學生,這四百二十塊錢說少不少,說多也不算多,能幹什麼,想來想去,就把主意打到了書店上面,反正老闆說了,自己可以利用書店,幹啥都行,只要不把它拆了,嘿嘿,要拆,也得讓老闆自己拆。
託二哥林拓給進了一些紙筆之類的文具,自家村子的店裡就有賣這些,二哥自然知道哪裡進貨便宜,林芳做起了文具生意,並在門口立了一個大牌子,用毛筆將所有的文具都寫了上去,包括價錢和型號,這樣來回過路的人看著一目瞭然,有人家想要的東西,覺得價錢合理就會進來買,不用耽誤太多工夫。
同時,林芳還做了一個令肉球恨得咬牙惡作劇,讓從來沒有拿過毛筆的肉球,在同樣的大牌子上,將自己寫的所有的東西都抄寫一遍,立在門的另一邊。
林芳寫的牌子用了兩種字型,列舉種類的字大氣,列舉價錢和型號的字娟秀,兩種字都寫得工工整整,而肉球寫的字,可以用一個日常比喻來相容,那就是跟狗爬的一樣。
兩個牌子對比明顯,看得肉球恨不得上去一腳把自己寫的牌子給踹掉,可他不敢。林芳揚言,他要真這樣做,往後再也不管他的功課,這哪行,自己好容易下了決心要上進,這會兒還在複習初中課程,哪能半路沒了老師。
去請教別人?算了,高中生請教初中生的課,太沒面子了,反正自己的面子裡子林芳都清楚,在她跟前丟臉,也不是一回兩回了,丟臉就丟臉吧,又少不了一塊肉,學業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