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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解。”

看王有志回答的有模有樣,李書記滿意的點了點頭,便叫何直把賬本交到王有志手裡去了。

何直也是擔著心呢,他是會計沒錯,可這麼多年來,也只負責記賬,不知道孫有才的這筆冤枉賬,還要不要算在他頭上了。

即使整理,也只是拿去縣裡做證據用的,孫有才家的這批糧食,確定是隊裡的糧食沒錯了,應該是從村民口中,一顆一顆摳出來的。

李書記當即拍板:“去找個大稱過來,稱一下這批糧食具體的重量,王有志你記錄一下。”

見稱糧食,村民心裡也有點數,大概猜到李書記要分糧食了,既然當著這麼多人的面,必定是要給個公允的,人人都歡呼叫好,圍在孫家門口,屏住呼吸看著李書記。

很快,稱糧食用的大稱就拿了過來,過磅算完賬以後,李書記又命何直,把村裡統計的人口,比如成年男子多少名,婦女多少名,超過六十歲的老人多少名,低於十二歲的孩子多少名,十二歲到成年的孩子多少名,報了上來。

何直在這方面做得還不錯,因為管著分糧食,都能報的上來,村裡七百零五口人,分的仔仔細細的。

人員清單很快列了上來,李書記一看,嗯,不錯,挺滿意。

第29章

看這模樣,李書記是要當場,把這些糧食給村民分掉。

司機也是李書記比較親近的人,低聲提醒他:“這些糧食是不是拉回縣裡備案比較好,到底是從孫家繳來的糧食。”怎好把證據給分掉了?

如果當場分掉,很有可能在審判孫有才的時候,無法治他的罪。

李書記指著在場幾百的人說:“鄉親們,今天從孫家繳獲出來的糧食,是你們看見了的,大傢伙都看見了的,我今天要是拉回縣裡去,想必你們也是不肯的,既然這樣,我就犯一回錯誤,在村裡按人頭,按年紀分了,大家同意不同意?”

村民當然求之不得。

李書記無奈的看了看司機:“你覺得我今天要是把糧食拉回縣城,還能走的了嗎?”

司機對這種情況也表示無語,這要是把糧食拉回縣城,配合調查完了,估計也沒有能夠分給村民的了,顯然,村民更需要這些糧食。

李書記把人口清單拿到手裡,清點了一下,便有了主意,大聲喊話說:“鄉親們,今天在這裡收繳到的糧食,都是大家的口糧,我做個主,分給大家了好不好?”

司機心說李書記也挺聰明的,萬一縣委要追究下來,就說是相應群眾的請求,他自己撇的屁事兒都沒有,還省得這些民兵當民工,抗回去了累不說,還要背上縣委欺壓百姓的惡名,自己攔一攔他意思意思就算了,省得回去人說李書記幹這事,你們都不攔一下。

其實看見大河村村民的眼神,他都不落忍了。

分就分吧!

李書記做了主,就大略按人群的飯量分了糧。

成年男子加未成年十二歲起的男子,分一等糧,其餘人群,分二等糧,一等比二等多兩斤糧,讓付鷗這個大學生算了一下。

其實這就是一個二元一次方程式,付鷗沒費多大力氣就算了出來,一等糧一人分8斤,二等糧,一人領六斤半合適,於是就在當場,把從孫家蒐羅出來的五千多斤糧食,分得乾乾淨淨。

公倉裡面的糧食,也有李書記做主,扣除應該要交給公社的公糧,當場分給了村民合計一萬八千多斤,人均分到手的糧食,有16…20斤左右。

公倉裡面還有幾千斤油菜,打出來清油,也都分給大家,這事就交給何直去辦了。

村民多久沒有分過這麼多糧食了,高興的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孫家的婆娘見自己家的糧食就在當場被分乾淨了,就要滿地打滾,被孫有才喝止住了,現如今他是貪汙犯,搞不好還會查到他是投機倒把份子的犯罪證據,還要敢在這裡撒潑,是不是不想混了。

更要命的是,孫利在糧倉那裡拿著火把桐油就是要燒糧食的。

村民因為糧食的事情,跟孫家算是結上樑子了,並且,李書記見孫家家宅圈了那麼大一塊地,眉頭一皺,收回來大半部分。

這大半部分的地,都分給村裡的烈屬、以及留了一塊備用土地給子孫後代使用。

民兵這個時候來,也趕上了村裡做晚飯的當口,當天高興的跟過年一樣,把隊裡當年做大鍋飯的那幾口大鍋就這剩下沒分完的米煮起來白粥。

隊裡一片歡欣雀躍的跟過年似的,大有當年打土豪分田地的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