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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郭琇一到就上巡撫衙門,湯斌在花廳接見,看他年紀甚輕而衣飾樸素,不像是個飲食起居講究享受的人,於是這樣問道:“聽說你在吳江苛斂,不法之財很不少,是不是都寄回山東買回置產去了?”

“請大人行文山東巡撫衙門徹查,如有一分郭琇所置的田地,我甘受重典。”

“那麼你並無貪汙的事實?”

“有!”郭琇答道:“前任巡撫,是大人的同年,為人如何?大人深知。如果我不能填他的貪壑,就得丟官,丟官就不能替老百姓做事了。”

“這也算一項道理?”湯斌笑道,“你自己不覺得強詞奪理?”

“遇見大人這樣的上官,才能講理、”郭琇說道:“我請大人寬我一月限期,倘仍如以前一樣,請大人立置典刑。”

“可以。我給你一個月限期。如果不改,請你自劾。”

郭琇連聲答應。回到吳江縣衙門,親自動手,率領僕役,將大堂內外,洗得乾乾淨淨;然後坐堂召集三班六房說:“以前的知縣郭琇,已經死了;現在是另外一個知縣郭琇。 如果你們假借名義,在外胡作非為;你們要想到,現在是不要錢、不怕死的新郭琇當知縣。”

大家都知道郭琇的脾氣,凡事不說則已,說了一定做到,因而各具戒心,相約斂手。而郭琇也是一點都不肯放鬆,明查暗訪,不準屬下舞任何弊。這樣一個月下來,特地上省,稟見巡撫覆命。

湯斌看到郭琇的手本,開中門親自迎接,一見面就說:“老兄的毅力決心,可佩之至。我一定要奏報朝廷,特予褒獎。”

“多謝大人成全之德。”郭琇深深下拜。“郭琇能夠無忝所生,都出大人之賜。能容我補過贖罪,已經感激不盡,何敢再邀褒獎?我今天來見大人,一則是復